内容摘要 1
第一章 行政法学方法论概念维度的初步思考 1
第一节 行政法学方法的选择——问题的引入 1
第二节 基本概念的澄清和梳理 4
第二章 行政法学体系产生条件的历史性考察 12
第一节 近代行政法学方法论的形成 12
一、科学自然法——理性法学派 12
二、历史法学派 17
三、概念法学派 20
第二节 近代行政法学的政治结构前提 29
一、国民主权和代议制民主 31
二、分权制衡 32
三、宪政制度的形成 33
四、形式法治国思想 34
第三节 走向独立的行政法学 36
一、公法与私法的分离 37
二、行政法和行政学的分离 38
三、宪法行政法的分立 40
第三章 近代行政法学体系的内容和批判 42
第一节 行政行为形式理论与行政法学体系 44
第二节 德国行政行为形式理论初步反思——以对概念法学的反思为中心 49
第四章 行政法学方法论的演进和行政法学体系的修正 58
第一节 社会结构和国家形态的变迁 59
一、简单总结市民法治国家的行政法学 59
二、给付国家——行政国家——实质法治国 60
三、走向未来的国家和社会模式 67
第二节 行政法学体系的调整和完善 78
一、行政法和相关学科的关系再思考 79
二、行政法学体系内容的调整和完善概述 89
第三节 简略总结 107
第五章 现代社会行政行为形式理论具体阐释——公共警告及其法律规制 114
第一节 公共警告的社会背景 119
第二节 公共警告的一般考察——概念思维与类型思维 122
一、行政管制手段的资讯行为 122
二、公共警告的概念 124
第三节 公共警告的行为定性与公权利保障问题 126
一、公共警告在行政行为体系中定位 126
二、公共警告对基本权利之侵害 134
第四节 公共警告的法律规制——寻求规范正义与事物正义的调和点 140
一、法律原则与公共警告——从规则中心主义到原则中心主义 140
二、公共警告的程序统治——行政程序制度的类推适用 152
第六章 对行政行为形式理论的行为主体反思 154
一、服从两难困境与命令异议制度 155
二、服从行为客观违法阶层评价 157
三、服从行为主观有责性阶层之评价 166
四、结语 171
结语 172
一、行政法学的中国性 172
二、走向开放的行政行为形式理论 182
参考文献 186
后记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