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译日本法规大全 点校本 第7卷》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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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洪佳期点校
  • 出 版 社:北京: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份:2008
  • ISBN:9787100057424
  • 页数:753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丛书中的第7卷,本卷包括寺社、宗教、财政类法规。

点校前言&洪佳期 1

第十八类 寺社宗教 1

第一章 神社寺院 1

第一款 社寺 乡社 官国币社 1

社寺取扱概则 1

乡社定则 2

官国币社处务规则 2

官国币社会计规则 5

官国币社营缮规程 13

第二款 古社寺 16

古社寺保存法 16

古社寺保存法施行细则 18

施行古社寺保存法之件 20

古社寺保存金出愿规则 21

第三款 宝物 土地林木 24

官国币社宝物及贵重书画什器类管理监督之件 24

帝国京都奈良博物馆受托社寺杂宝规则 26

神社寺院佛堂境内地使用取缔规则 27

官国币社以下神社并寺院佛堂境内官有地木竹管理规则 29

第二章 神职僧侣 31

第一款 神职 31

府县社以下神社神职任用规则 31

官国币社神职奉务规则 33

府县乡社神官奉务规则 34

府县社以下神社之神职惩戒处分之件 34

第二款 僧侣 36

使僧侣设姓名 36

许僧侣食肉娶妻蓄发 36

许比邱尼蓄发食肉嫁人还俗 36

僧尼族籍编入法 36

第三章 宗教 38

第一款 教规宗制 38

神佛教导职废止寺院住职之任免教师之等级进退等委任于各管长之件 38

关于宣布宗教之届出法 39

第二款 管长 41

神佛各宗派管长伺出渡航海外之件 41

第十九类 财政 43

第一章 会计 43

第一款 普通会计 43

会计法 43

会计法补则 50

会计规则 52

大林区署会计事务章程 71

矿山监督署生丝检查所农事试验场会计事务规程 92

在外公馆会计规则所定手续省略之件 99

依会计规则所需诸报告书之式样 99

台湾总督府关于会计规则取扱方 100

政府与私人债务相杀之件 101

政府与私人债务相杀之时所发仕拂命令书式之件 101

政府与私人债务相杀金额取扱顺序 101

依烟草专卖法应纳付之金额与应交付之金额相杀时之取扱准据方 102

第二款 工事卖买贷借物件 103

政府工事或卖买贷借物件随意契约之件 103

请负政府直接从事业雇佣职工人夫随事意契约之件 103

让渡埋藏物于宫内省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03

贷与外国公使馆地基依随意契约之件 104

在外各厅工事及卖买贷借物件依随意契约之件 104

官有建物等卖渡贷借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04

工事用机械器具铁轨车辆船舶建物及附属物并其他材料素品随意契约之件 104

政府施行触接于海水工事及水道工事购入塞门德土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05

痘苗制造所依随意契约购入犊牛之件 105

北海道奖励殖产贷与所需种畜依随意契约之件 105

请负北海道殖民地道路桥梁排水工事随意契约之件 105

北海道陆军管理工事随意契约之件 105

北海道厅土木工事买入所需塞门德土之件 106

卖与北海道森林主副物及由御料局买受工事材料依随意契约之件 106

得以随意契约而贷与北海道国有森林或买与国有森林原野主副物产之工业者应备要件及契约条项之件 106

临时北海道铁道敷设部依随意契约卖买贷借铁道用物之件 107

台湾政府之工事及物件买入借入随意契约之件 107

关于政府工事解除请负契约之件 107

台湾总督府敷设铁道建筑灯台及筑港并其他直营事业随意契约之件 107

台湾总督府铁道事业卖买贷借所需铁道用品随意契约之件 108

政府工事以府县税地方税等而相关施行随意契约之件 108

买入铸造货币地金方 108

卖却中央备荒储蓄金所购公债证书依随意契约之件 108

烟草竞争卖与之件 108

以海军舰船用石炭得让与于外国军舰之件 109

请负采掘海军炭矿及拂下粗恶炭并粉炭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09

帝国大学文部省直辖诸学校及帝国图书馆资金所属不动产一时不用而贷与于人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09

测地学委员会新营基线尺室兼振子室所需工事及买入物件随意契约之件 110

属于札幌农学会资金之北海道土地贷付于人依随意契约之件 110

购入贷与马匹依随意契约之件 110

制铁所依随意契约购入物件之件 110

制铁所用地地先浚渫及起货场设置工事请负契约之件 111

请负制铁所采掘矿山及制造骸炭并拂下不用生产物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11

政府施行造林及伐木事业雇佣所需人夫并请负供给种苗契约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11

大林区署工事及卖买贷借物件契约担任官吏之件 111

请负政府直接从事官设铁道工事之一部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12

将官设铁道之土地家屋卖与贷与于私设铁道会社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12

递信省由御料局买受铁道电信电话所需材料时依随意契约之件 112

铁道作业局卖买贷借物件随意契约之件 112

政府工事或购入物件指名竞争之件 112

受负木曾川改修土工费万元以上受负竞争者资格规定 113

供给淀川改良工事铁制曳船及附属品竞争者资格规定 113

供给淀川改良工事搬运土砂用铁轨及机关车并其他附属品竞争者资格规定 114

供给淀川改良工事用炼化石竞争者资格 115

供给利根川改修工事用浚渫船及曳船小蒸汽船加入竞争者资格 115

供给利根川改修工事所需浚渫船并汽机汽罐及附属品加入竞争者资格 116

供给横滨筑港工事塞门德土加入者资格 117

供给维持横滨港湾工事所属浚渫船并附属器械及其他竞争者资格 118

请负制造小樽筑港工事用小蒸汽船加入竞争者资格 118

请负北海道铁道及土木工事竞争者资格 119

供给北海道铁道用品竞争者资格 120

供给须在外国制作北海道铁道用品竞争者资格 121

请负营缮港务部系船浮标工事竞争者资格 121

工事或供给物件竞争者证明资格之件 121

印刷职员录及供给制本竞争者资格 122

请负烟叶专卖所衡器加入竞争者资格 122

烟叶取扱所新筑工事修缮工事加入竞争者之条件 122

请负京都税务管理局及上京税务署厅舍新筑工事竞争者资格 124

名古屋税务署厅舍工事欲加竞争者资格 125

制造横滨税关所购小蒸汽船加入竞争者资格 125

请负修缮横滨税关铁栈桥工事竞争者资格 126

神户税关购买蒸汽船加入竞争者资格 126

请负神户税关加纳町用地海面波止新设工事竞争者资格 127

供给临时税关工事部用外国制造船舶器械加入竞争者资格 127

制造临时税关工事部购入小蒸汽船等制造竞争者资格 128

供给临时税关工事部用汽机汽罐竞争者资格 129

购买小蒸汽船加入竞争者资格 129

供给临时台湾灯标建设部铁造灯塔加入竞争者资格 129

供给饲养军马干草加入竞争者资格 130

请负陆军省工事加入竞争者资格 131

制造陆军新造蒸汽船欲加请负者资格 132

请负陆军本省印刷竞争者资格 133

请负制造宫原水管式汽罐竞争者资格 133

供给镇守府购买白米及割麦竞争者资格 134

请负海军部内工事规则 134

供给舞鹤府所购白米割麦竞争入札者资格 140

请负采炭事业规则 141

海军省买卖物品规则 144

请负建筑修缮学校及图书馆工事加入竞争者资格 152

供给印刷年报及制本竞争者资格 152

请负建筑农商务省书库加入竞争者资格 152

供给须在外国制作之官设铁道用品竞争者资格 153

请负制造递信省新造小蒸汽船加入竞争者资格 153

供给递信省用品竞争者资格 153

请负营缮铁道船舶并厅舍工事竞争者资格 155

请负制作铁道作业局用车辆竞争者资格 157

供给递信省工事或物品欲加入竞争证明资格法 157

请负铁道厅工事规则 158

铁道厅卖买物品规则 161

请负新造商船学校练习船之工事竞争者资格 165

大藏省所属建筑规程 166

大藏省所属工事取扱规程 174

第三款 特别会计 181

作业会计法 181

造币局振置运转资本增加之件 182

制铁所据置运转资本不足时得暂行借入之件 182

关于卖与制铁所制品延纳价金之件 182

烟草专卖局作业会计规则 183

烟草专卖局作业费预算经理规程 186

官设铁道会计法 189

作业及铁道会计规则 189

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会计法 199

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会计规则 200

官设铁道用品资金增加之件 201

以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买入官设铁道用品之前金拂概算渡方法 201

整理铁道用品金出纳方法 202

北海道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会计岁入岁出出纳之件 202

关于北海道官设铁道会计之件 202

作业及铁道会计金库出纳事务规程 203

作业及铁道岁出仕拂命令官处理法 209

据作业及铁道会计规则所定诸报告书诸表诸帐簿书式 210

大藏省训令 210

诸报告书调制方法 210

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作业岁入岁出之出纳取扱方法 211

军舰水雷艇补充基金特别会计法 211

关于中国事件财政上必要处分之件 212

陆军作业会计法 213

东京大阪炮兵工厂增加据置运转资本之件 214

千住制绒所增加据置运转资本之件 214

台湾总督府特别会计法 214

台湾总督府特别会计规则 214

据台湾总督府特别会计规则应用诸报告书仕拂命令领收证及计算书等之样式 215

台湾总督府特别会计金库出纳事务规程 216

台湾总督府特别会计中返纳及纳入告知书记载 217

台湾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会计法 218

台湾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会计规则 219

台湾官设铁道用品资金岁入岁出出纳整理科目并调制诸帐簿计算报告法 220

事业公债及铁道公债特别会计 221

整理货币资金特别会计法 221

整理货币资金特别会计规则 222

交换纸币基金特别会计法 223

锁店银行纸币交换基金特别会计法 223

依整理公债条例募集或偿还之公债金政府交换纸币基金及锁店银行交换纸币基金特别会计 224

依宪法第七十条处分财政上必需之件 224

关于支办临时事件费之件 225

属于陆海军之临时事件费特别会计法 226

准备灾害基金特别会计法 226

森林资金特别会计法 226

教育基金特别会计法 227

官立学校及图书馆会计法 228

官立学校及图书馆会计规则 228

官立学校及图书馆会计金库出纳事务规程 236

官立学校及图书馆仕拂命令官处理 242

邮便贮金预所贮金邮便为替金特别会计 242

偿金特别会计法 243

缲替运用偿金于公债费途之件 244

在外国帝国专管居留地特别会计法 244

指定当适用在外国帝国专管居留地特别会计法之居留地 245

第四款 物品会计 246

物品会计规则 246

陆海军出师准备物品检查之件 248

陆军兵备品会计规则 248

海军兵备品会计规则 250

内务省及所管厅物品取扱规程 250

烟草专卖所取扱物品顺序 253

印纸类出纳规程 257

鉴札用品出纳规程 261

内国税征收费所属物品出纳规程 262

矿山监督署物品出纳规程 264

林区署物品会计规程 265

兽疫费所属物品之出纳取扱方法 272

物品会计官吏保管品亡失损毁处分方法 272

烟草专卖局所属物品之出纳顺序 272

第五款 出纳官吏 277

出纳官吏身元保证金之件 277

台湾总督府三等邮便电信局长身元担保之件 277

邮便为替金及贮金之出纳官吏身元保证金之件 278

内务省所管出纳官吏身元保证金等取扱方法 278

台湾总督府所属出纳官吏身元保证金取扱规程 279

出纳官吏身元保证金纳付义务注意方法 284

农商务省所管出纳官吏身元保证金取扱手续 285

任命林区署出纳官吏及身元保证金取扱规程 287

出纳官吏取扱现金规则 290

据出纳官吏现金取扱规则第十七条受收入官吏送付金库之监守证取扱手续 293

送付保管金及监守证于金库时记载方 294

金库为义务委托时印鉴记法 295

受取预托现金利息取扱方之件 295

台湾在勤之收入官吏出纳官吏拂込现金于金库之件 296

出纳官吏现金出纳簿关于记帐之件 296

派遣中国出纳官吏现金前渡之顺序 296

出纳官吏现在员报告之件 297

台湾总督府现金前渡官吏及出纳官吏任免并报告书 298

收入官吏间委托征收取扱手续 298

系北海道厅取扱诸收入由收入官吏拂込于金库之收入金取扱方 299

出纳官吏将保管现金寄托金库之登记法 299

警视厅北海道厅府县收入官吏配置方 300

税关及税务监督局收入官吏配置方 300

出纳官吏交替时事务移交手续 301

大藏省训令 302

内务省训令 303

出纳官吏检查规程 303

会计规则中关于内务省所管检查官吏等取扱 304

政府极印付一元银元出纳计算整理手续 304

大藏省训令 305

属于官设铁道邮便电信邮便为替及邮便贮金现金出纳之件 306

敕令 306

出纳员取扱现金规则 307

邮便电信电话官署受拂现金规则 308

关于邮便电信电话官署岁入金岁出金并岁入岁出外现金交互振替及缲替之取扱手续 309

第六款 预算 311

岁入岁出预算概定顺序 311

预定经费算出概则 312

岁入概算书样式及送付期限 313

岁入预定计算书同岁入月额金库区分表调制进达方 313

订正岁入岁出年度科目所管厅误托手续 313

大藏省训令 314

文部省训令 315

第七款 收入 317

国税征收法 317

国税征收法施行规则 324

国税征收法施行细则 328

计算课税标准额及税额之件 330

关于课税标准额及税额计算依法律第四条指定公共团体之件 331

国税地方税之区别 332

冲绳县小笠原岛伊豆七岛国税征收法 332

关于冲绳县及东京府管内伊豆七岛征集国税之件 332

冲绳县及伊豆七岛滞纳物品纳之国税换算现金价格之件 333

市町村应征国税之件 334

未施行市町村制地国税征收事务取扱方 334

税务管理局取扱法 335

关于税金分纳及应纳付于市町村之国税在发督促状前上纳之件 336

国税征收事务取扱上诸帐簿及报告书调制方法 336

关于国税之帐簿调制方法 337

租税调定及月割赋课免除额算出方法 338

北海道户长或水产物营业人组合纳税委员拂込金库之国税金取扱方法 338

租税及其他缺损额台帐之件 339

府县税征收库 339

北海道地方税府县税等滞纳处分嘱托之件 341

府县税滞纳处分报告书式 342

地方税及备荒储蓄金滞纳处分之件 343

北海道地方税取扱方法 343

内务省训令 344

海关税税关杂收入及诸收入收纳取扱方之件 345

叶烟草专卖所诸收入收纳取扱方法 346

叶烟草专卖资金岁入收入未讫额整理方法 346

官吏遗族扶助法收入纳金规则 347

官吏遗族扶助法纳金收入规则取扱顺序 348

府县立师范学校长俸给并公立学校职员退隐料及遗族扶助料法纳金收入规则 349

国库收入之舍监书记纳金整理科目之件 349

各年度岁入调定济额至翌年度七月三十一日仍未收入整理者取扱方法 350

关于已缲越之收入未讫额收入未了之件 351

金库当领收现金济后发见纳额告知书现金拂込书纳付书记载年度误谬时订正手续 352

森林资金收入支出之件 352

官有土地森林原野收入金征收规程 355

矿山监督署诸收入收纳取扱顺序 357

诸贷付金取扱规程 359

砂矿采取料收入整理方 361

第八款 支出 362

支拂命令委任规程 362

会计年度开始前现金支出规则 362

旅费外概算渡前金渡之件 362

属于一般会计海军省所管军事费一时缲替支办之件 363

海军军人军属旅费前金渡之件 363

内务省训令 364

大藏省训令 365

会计主务官送付金库之支拂命令及请求书当交付现金于受取人前发见误付溢额整理手续 367

以前金渡概算渡之返纳金戾入于定额之取扱规程 368

仕拂命令等被盗难或亡失时之取扱手续 369

支拂命令等被盗难或亡失时取扱手续 370

内务省主管所受政府补助金公共事业费计算书执行下检查方 371

内务省所管岁出临时部土木事业费中信浓川河口修筑费缲越之件 371

台湾经费取扱顺序 371

经费取扱规程 372

恩赏诸禄支拂取扱顺序 373

税务监督局官制发布经费取扱方 374

叶烟草专卖事务费配赋并取扱顺序 375

叶烟草赔偿费取扱顺序 376

地方视学费目流用之件 377

地方视学费支出计算书送付方法 378

矿山监督署经费取扱顺序 378

森林经费取扱顺序 379

森林事业及收支预算概定顺序 381

种牡马检查费取扱顺序 382

关于诸拂戾金配赋并请求取扱之件 382

对诸拂戾金支拂命令委任时取扱方 383

债主领收证书纷失时请求代证书方 383

附于集合支拂命令之各债主金额氏名表 384

农桑务省训令 384

恩给诸禄支拂金额氏名表书氏 385

金额氏名表及领收证书中附记番号方 385

俸给支给之支拂命令及金额氏名表等书式 386

业经送金集合支拂命令等整理存方法 386

诸计算书支拂命令领收证及诸帐簿之样式 386

委任叶烟草专卖所之支拂命令济额报告 387

支拂计算书调制送付手续 387

受政府差押命令时之场合会计上规程 388

关于政府为债务者时被差押之债务额停止支拂执行支拂及供托等法 389

邮便局经费渡切规则 392

邮便局经费渡切规则施行细则 393

第九款 预金 395

预金规则 395

设预金制限交换整理公债证书方法 395

预金经理规程 396

在监人所持金预金及还付法 412

关于预金局寄托金心得法之件 412

第十款 保管 413

保管金规则 413

使金库取扱大藏省预金局所属金钱及证券等之件 413

属于政府保管义务之公私有金寄托之件 414

保管物经理规程 414

保管金寄托书类盖印之件 417

预金保管金差押命令中记载方 417

金库拂戾之保管金及即时拂戾之预金元利金对照表书式并添附书名 417

各地金库拂戾之保管金及即时拂戾之预金证明方 418

预金拂込书差出 418

对于预金局或金库发付之保管证书而以他金库拂戾取扱顺序 418

寄托同金库之甲乙两厅间须移送保管金时届出预金局 420

预金保管金及供托物等书类送呈方 420

预金部拂戾金对照表调制方 420

金库保管金寄托交替时取扱方 421

移送在监人所持金及工钱金库取扱之件 421

寄托前项保管金在监人所持金工钱移送取扱方 422

依保管物取扱规程诸件 422

各裁判所寄托于金库之暂纳金及民事预纳金取扱方 423

保管金之金库换及振换拂并其利子之仕拂手续 423

第十一款 供托 425

供托法 425

供托物取扱规程 426

第十二款 金库 440

金库规则 440

金库检查规程 441

金库之金柜帐簿须与银行本业部区别之件 442

金库出纳事务规程 443

预金保管物及供托物金库出纳事务规程 460

陆军临时召集诸费金库支出取扱顺序 470

金库员派出并事务辐凑等特别取扱方 472

关于金库出纳役证明之件 473

关于支拂命令官证明之件 474

第十三款 杂 475

关于陆军给与委任之件 475

关于国库金出纳上一时贷借之件 475

帝国议会用官有财产行政事务掌理及指挥监督之件 476

第二章 租税 477

第一款 租地 477

地租条例 477

关于锹下年期新开免租年期地价据置年期延长之件 481

关于开垦地开拓地新开地年期继续之件 481

地租条例施行规则 482

土地台帐规则 484

关于地租征收之件 485

第二款 所得税法 486

所得税法 486

所得税法施行规则 494

第三款 营业税法 499

营业税法 499

营业税法施行规则 507

第四款 登录税 511

登录税法 511

登录税法施行规则 526

依登录税法施行规则第四条有印纸之提出者之取扱法 527

第五款 酒造税 529

酒造税法 529

酒造税法施行规则 535

酒造组合规则 542

酒精及含有酒精饮料税法 543

酒精及含有酒精饮料税法施行规则 547

酒精酒类及其他含有酒精饮料输出下戾金之件 550

酒类酒精及其他含有酒精饮料输出下戾金之施行法律规则 551

医药用工业用酒精戾税法 552

医药用工业用酒精戾税法施行规则 553

麦酒税法 556

麦酒税法施行规则 558

第六款 酱油税 561

酱油税则 561

酱油税则施行规则 564

自家用酱油税法 567

自家用酱油税法施行规则 568

第七款 砂糖消费税 570

砂糖消费税法 570

砂糖消费税法施行规则 573

输入原料砂糖戾税法 577

输入原料砂糖戾税法施行规则 577

第八款 烟草专卖 578

烟草专卖法 578

烟草专卖法施行细则 590

专卖局卖渡之叶烟草藏置规程 597

粗制樟脑及樟脑油专卖法 598

粗制樟脑及樟脑油专卖法施行细则 601

第九款 印纸税附印纸卖下卖捌 608

印纸税法 608

请求押捺税印于证书法 611

收入印纸之形式 611

印纸类卖下卖捌规则 612

印纸类卖下卖捌规则施行细则 614

旅居清国朝鲜国之日本帝国臣民卖捌印纸规程 615

第十款 卖药印纸税 616

卖药印纸税规则 616

卖药印纸交换规则 617

第十一款 骨牌税 619

骨牌税法 619

骨牌税法施行规则 622

关于骨牌上贴用印纸之件 624

骨牌印纸卖下卖捌规则 625

第十二款 冲绳县酒类出港税 627

冲绳县酒类出港税则 627

冲绳县酒类出口税则施行细则 628

第十三款 吨税 630

吨税法 630

吨税法施行规则 631

第十四款 关税 632

关税法 632

关税法施行规则 644

纳付手数料于税关之件 654

收容货物栈租定率 655

证明税关官吏资格之证票样式 655

税关所属土地建设物之使用料 655

关税定率法 656

受协定税率便益之输入物品制产原地证明法 657

药材等无税输出之件 658

为加工而输入物品之件 659

由外国输入咸鱼熏制鱼及鱼粕之件 660

禁止马匹输出之件 660

第五回内国劝业博览会参考馆为陈列而输入货物免除关税之件 660

关税及税关支署之临时开厅及货物积卸特许手数料 661

指定开港及开港输出货物之件 662

保税仓库法 664

保税仓库法施行细则 668

税关假置场法 675

税关假置场法施行细则 676

税关假置场使用料及手数料 677

税关货物取扱人法 678

税关货物取扱人法施行规则 679

第十五款 国税犯则者处分 681

间接国税犯则者处分法 681

间接国税犯则者处分法施行规则 683

间接国税犯则者处分法施行上心得方 685

依间接国税犯则者处分法收税官吏当携带之证票样式 686

关于间接国税犯则者处分书类送达方 687

第十六款 手数料 688

以收入印纸纳手数料之件 688

外务省令 688

外务省令 689

内务省令 689

内务省令 689

大藏省令 690

大藏省令 690

大藏省训令 691

文部省令 691

农商务省令 691

递信省令 692

递信省令 692

第十七款 地方税 693

地方税规则 693

营业税杂种税之种类制限 695

关于地方税之寄附及杂收入付府县会之议决 696

寻常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校授业料收支预算付府县会之议定 696

地方税又区町村费支办之堤塘道路等收支取扱法 697

第三章 货币纸币造币 698

第一款 货币 698

货币法 698

货币之形式 701

货币条例 702

台湾附有政府极印之一元银货币公纳使用之件 705

赝造金银铜货纸币等取扱规则 705

变造纸币取扱法 706

关于韩国通用白铜货之伪造变造取缔之件 707

第二款 纸币 708

纸币 708

兑换银行券条例 708

关于当课发行税之兑换券每一月平均发行高之件 710

国立银行纸币之通用及引换期限 711

营业满期国立银行所发行纸币交换方之件 711

损伤纸币交换规则 711

第三款 造币 713

造币规则 713

金银地金精制及品位证明规则 714

造币地金及成货受渡之取扱顺序 716

金银地金精制及品位证明之取扱顺序 717

第四章 国债 附家禄赏典禄处分证书券 719

第一款 国债 719

金禄公债证书发行条例 719

新旧公债证书发行条例 722

金札引换公债证书发行条例 723

金札引换无记名公债证书条例 726

中山道铁道公债证书条例 727

整理公债条例 729

整理公债取扱顺序 733

海军公债证书条例 737

军事公债条例 738

军事公债取扱顺序 738

军事公债假证书卖买让与及抵当取扱顺序 739

军事公债假证书支拂利息法 739

为支办军费募集公债之件 740

事业公债条例 740

铁道费补充公债条例 740

铁道公债取扱顺序 741

铁道公债事业公债证书之样式及名称变更之件 742

台湾事业公债法 742

募集国债于外国之件 743

于英国伦敦募集公债之手续方法 744

第二款 家禄赏典禄处分 745

家禄赏典禄处分法 745

家禄赏典禄处分法施行法 746

第三款 证券 748

国债证券买入销却法 748

大藏省证券条例 748

据大藏省证券条例证券发行之事务取扱方法 749

附录 750

日汉法律专用名词对照表 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