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校前言&洪佳期 1
第十八类 寺社宗教 1
第一章 神社寺院 1
第一款 社寺 乡社 官国币社 1
社寺取扱概则 1
乡社定则 2
官国币社处务规则 2
官国币社会计规则 5
官国币社营缮规程 13
第二款 古社寺 16
古社寺保存法 16
古社寺保存法施行细则 18
施行古社寺保存法之件 20
古社寺保存金出愿规则 21
第三款 宝物 土地林木 24
官国币社宝物及贵重书画什器类管理监督之件 24
帝国京都奈良博物馆受托社寺杂宝规则 26
神社寺院佛堂境内地使用取缔规则 27
官国币社以下神社并寺院佛堂境内官有地木竹管理规则 29
第二章 神职僧侣 31
第一款 神职 31
府县社以下神社神职任用规则 31
官国币社神职奉务规则 33
府县乡社神官奉务规则 34
府县社以下神社之神职惩戒处分之件 34
第二款 僧侣 36
使僧侣设姓名 36
许僧侣食肉娶妻蓄发 36
许比邱尼蓄发食肉嫁人还俗 36
僧尼族籍编入法 36
第三章 宗教 38
第一款 教规宗制 38
神佛教导职废止寺院住职之任免教师之等级进退等委任于各管长之件 38
关于宣布宗教之届出法 39
第二款 管长 41
神佛各宗派管长伺出渡航海外之件 41
第十九类 财政 43
第一章 会计 43
第一款 普通会计 43
会计法 43
会计法补则 50
会计规则 52
大林区署会计事务章程 71
矿山监督署生丝检查所农事试验场会计事务规程 92
在外公馆会计规则所定手续省略之件 99
依会计规则所需诸报告书之式样 99
台湾总督府关于会计规则取扱方 100
政府与私人债务相杀之件 101
政府与私人债务相杀之时所发仕拂命令书式之件 101
政府与私人债务相杀金额取扱顺序 101
依烟草专卖法应纳付之金额与应交付之金额相杀时之取扱准据方 102
第二款 工事卖买贷借物件 103
政府工事或卖买贷借物件随意契约之件 103
请负政府直接从事业雇佣职工人夫随事意契约之件 103
让渡埋藏物于宫内省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03
贷与外国公使馆地基依随意契约之件 104
在外各厅工事及卖买贷借物件依随意契约之件 104
官有建物等卖渡贷借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04
工事用机械器具铁轨车辆船舶建物及附属物并其他材料素品随意契约之件 104
政府施行触接于海水工事及水道工事购入塞门德土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05
痘苗制造所依随意契约购入犊牛之件 105
北海道奖励殖产贷与所需种畜依随意契约之件 105
请负北海道殖民地道路桥梁排水工事随意契约之件 105
北海道陆军管理工事随意契约之件 105
北海道厅土木工事买入所需塞门德土之件 106
卖与北海道森林主副物及由御料局买受工事材料依随意契约之件 106
得以随意契约而贷与北海道国有森林或买与国有森林原野主副物产之工业者应备要件及契约条项之件 106
临时北海道铁道敷设部依随意契约卖买贷借铁道用物之件 107
台湾政府之工事及物件买入借入随意契约之件 107
关于政府工事解除请负契约之件 107
台湾总督府敷设铁道建筑灯台及筑港并其他直营事业随意契约之件 107
台湾总督府铁道事业卖买贷借所需铁道用品随意契约之件 108
政府工事以府县税地方税等而相关施行随意契约之件 108
买入铸造货币地金方 108
卖却中央备荒储蓄金所购公债证书依随意契约之件 108
烟草竞争卖与之件 108
以海军舰船用石炭得让与于外国军舰之件 109
请负采掘海军炭矿及拂下粗恶炭并粉炭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09
帝国大学文部省直辖诸学校及帝国图书馆资金所属不动产一时不用而贷与于人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09
测地学委员会新营基线尺室兼振子室所需工事及买入物件随意契约之件 110
属于札幌农学会资金之北海道土地贷付于人依随意契约之件 110
购入贷与马匹依随意契约之件 110
制铁所依随意契约购入物件之件 110
制铁所用地地先浚渫及起货场设置工事请负契约之件 111
请负制铁所采掘矿山及制造骸炭并拂下不用生产物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11
政府施行造林及伐木事业雇佣所需人夫并请负供给种苗契约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11
大林区署工事及卖买贷借物件契约担任官吏之件 111
请负政府直接从事官设铁道工事之一部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12
将官设铁道之土地家屋卖与贷与于私设铁道会社得依随意契约之件 112
递信省由御料局买受铁道电信电话所需材料时依随意契约之件 112
铁道作业局卖买贷借物件随意契约之件 112
政府工事或购入物件指名竞争之件 112
受负木曾川改修土工费万元以上受负竞争者资格规定 113
供给淀川改良工事铁制曳船及附属品竞争者资格规定 113
供给淀川改良工事搬运土砂用铁轨及机关车并其他附属品竞争者资格规定 114
供给淀川改良工事用炼化石竞争者资格 115
供给利根川改修工事用浚渫船及曳船小蒸汽船加入竞争者资格 115
供给利根川改修工事所需浚渫船并汽机汽罐及附属品加入竞争者资格 116
供给横滨筑港工事塞门德土加入者资格 117
供给维持横滨港湾工事所属浚渫船并附属器械及其他竞争者资格 118
请负制造小樽筑港工事用小蒸汽船加入竞争者资格 118
请负北海道铁道及土木工事竞争者资格 119
供给北海道铁道用品竞争者资格 120
供给须在外国制作北海道铁道用品竞争者资格 121
请负营缮港务部系船浮标工事竞争者资格 121
工事或供给物件竞争者证明资格之件 121
印刷职员录及供给制本竞争者资格 122
请负烟叶专卖所衡器加入竞争者资格 122
烟叶取扱所新筑工事修缮工事加入竞争者之条件 122
请负京都税务管理局及上京税务署厅舍新筑工事竞争者资格 124
名古屋税务署厅舍工事欲加竞争者资格 125
制造横滨税关所购小蒸汽船加入竞争者资格 125
请负修缮横滨税关铁栈桥工事竞争者资格 126
神户税关购买蒸汽船加入竞争者资格 126
请负神户税关加纳町用地海面波止新设工事竞争者资格 127
供给临时税关工事部用外国制造船舶器械加入竞争者资格 127
制造临时税关工事部购入小蒸汽船等制造竞争者资格 128
供给临时税关工事部用汽机汽罐竞争者资格 129
购买小蒸汽船加入竞争者资格 129
供给临时台湾灯标建设部铁造灯塔加入竞争者资格 129
供给饲养军马干草加入竞争者资格 130
请负陆军省工事加入竞争者资格 131
制造陆军新造蒸汽船欲加请负者资格 132
请负陆军本省印刷竞争者资格 133
请负制造宫原水管式汽罐竞争者资格 133
供给镇守府购买白米及割麦竞争者资格 134
请负海军部内工事规则 134
供给舞鹤府所购白米割麦竞争入札者资格 140
请负采炭事业规则 141
海军省买卖物品规则 144
请负建筑修缮学校及图书馆工事加入竞争者资格 152
供给印刷年报及制本竞争者资格 152
请负建筑农商务省书库加入竞争者资格 152
供给须在外国制作之官设铁道用品竞争者资格 153
请负制造递信省新造小蒸汽船加入竞争者资格 153
供给递信省用品竞争者资格 153
请负营缮铁道船舶并厅舍工事竞争者资格 155
请负制作铁道作业局用车辆竞争者资格 157
供给递信省工事或物品欲加入竞争证明资格法 157
请负铁道厅工事规则 158
铁道厅卖买物品规则 161
请负新造商船学校练习船之工事竞争者资格 165
大藏省所属建筑规程 166
大藏省所属工事取扱规程 174
第三款 特别会计 181
作业会计法 181
造币局振置运转资本增加之件 182
制铁所据置运转资本不足时得暂行借入之件 182
关于卖与制铁所制品延纳价金之件 182
烟草专卖局作业会计规则 183
烟草专卖局作业费预算经理规程 186
官设铁道会计法 189
作业及铁道会计规则 189
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会计法 199
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会计规则 200
官设铁道用品资金增加之件 201
以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买入官设铁道用品之前金拂概算渡方法 201
整理铁道用品金出纳方法 202
北海道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会计岁入岁出出纳之件 202
关于北海道官设铁道会计之件 202
作业及铁道会计金库出纳事务规程 203
作业及铁道岁出仕拂命令官处理法 209
据作业及铁道会计规则所定诸报告书诸表诸帐簿书式 210
大藏省训令 210
诸报告书调制方法 210
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作业岁入岁出之出纳取扱方法 211
军舰水雷艇补充基金特别会计法 211
关于中国事件财政上必要处分之件 212
陆军作业会计法 213
东京大阪炮兵工厂增加据置运转资本之件 214
千住制绒所增加据置运转资本之件 214
台湾总督府特别会计法 214
台湾总督府特别会计规则 214
据台湾总督府特别会计规则应用诸报告书仕拂命令领收证及计算书等之样式 215
台湾总督府特别会计金库出纳事务规程 216
台湾总督府特别会计中返纳及纳入告知书记载 217
台湾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会计法 218
台湾官设铁道用品资金会计规则 219
台湾官设铁道用品资金岁入岁出出纳整理科目并调制诸帐簿计算报告法 220
事业公债及铁道公债特别会计 221
整理货币资金特别会计法 221
整理货币资金特别会计规则 222
交换纸币基金特别会计法 223
锁店银行纸币交换基金特别会计法 223
依整理公债条例募集或偿还之公债金政府交换纸币基金及锁店银行交换纸币基金特别会计 224
依宪法第七十条处分财政上必需之件 224
关于支办临时事件费之件 225
属于陆海军之临时事件费特别会计法 226
准备灾害基金特别会计法 226
森林资金特别会计法 226
教育基金特别会计法 227
官立学校及图书馆会计法 228
官立学校及图书馆会计规则 228
官立学校及图书馆会计金库出纳事务规程 236
官立学校及图书馆仕拂命令官处理 242
邮便贮金预所贮金邮便为替金特别会计 242
偿金特别会计法 243
缲替运用偿金于公债费途之件 244
在外国帝国专管居留地特别会计法 244
指定当适用在外国帝国专管居留地特别会计法之居留地 245
第四款 物品会计 246
物品会计规则 246
陆海军出师准备物品检查之件 248
陆军兵备品会计规则 248
海军兵备品会计规则 250
内务省及所管厅物品取扱规程 250
烟草专卖所取扱物品顺序 253
印纸类出纳规程 257
鉴札用品出纳规程 261
内国税征收费所属物品出纳规程 262
矿山监督署物品出纳规程 264
林区署物品会计规程 265
兽疫费所属物品之出纳取扱方法 272
物品会计官吏保管品亡失损毁处分方法 272
烟草专卖局所属物品之出纳顺序 272
第五款 出纳官吏 277
出纳官吏身元保证金之件 277
台湾总督府三等邮便电信局长身元担保之件 277
邮便为替金及贮金之出纳官吏身元保证金之件 278
内务省所管出纳官吏身元保证金等取扱方法 278
台湾总督府所属出纳官吏身元保证金取扱规程 279
出纳官吏身元保证金纳付义务注意方法 284
农商务省所管出纳官吏身元保证金取扱手续 285
任命林区署出纳官吏及身元保证金取扱规程 287
出纳官吏取扱现金规则 290
据出纳官吏现金取扱规则第十七条受收入官吏送付金库之监守证取扱手续 293
送付保管金及监守证于金库时记载方 294
金库为义务委托时印鉴记法 295
受取预托现金利息取扱方之件 295
台湾在勤之收入官吏出纳官吏拂込现金于金库之件 296
出纳官吏现金出纳簿关于记帐之件 296
派遣中国出纳官吏现金前渡之顺序 296
出纳官吏现在员报告之件 297
台湾总督府现金前渡官吏及出纳官吏任免并报告书 298
收入官吏间委托征收取扱手续 298
系北海道厅取扱诸收入由收入官吏拂込于金库之收入金取扱方 299
出纳官吏将保管现金寄托金库之登记法 299
警视厅北海道厅府县收入官吏配置方 300
税关及税务监督局收入官吏配置方 300
出纳官吏交替时事务移交手续 301
大藏省训令 302
内务省训令 303
出纳官吏检查规程 303
会计规则中关于内务省所管检查官吏等取扱 304
政府极印付一元银元出纳计算整理手续 304
大藏省训令 305
属于官设铁道邮便电信邮便为替及邮便贮金现金出纳之件 306
敕令 306
出纳员取扱现金规则 307
邮便电信电话官署受拂现金规则 308
关于邮便电信电话官署岁入金岁出金并岁入岁出外现金交互振替及缲替之取扱手续 309
第六款 预算 311
岁入岁出预算概定顺序 311
预定经费算出概则 312
岁入概算书样式及送付期限 313
岁入预定计算书同岁入月额金库区分表调制进达方 313
订正岁入岁出年度科目所管厅误托手续 313
大藏省训令 314
文部省训令 315
第七款 收入 317
国税征收法 317
国税征收法施行规则 324
国税征收法施行细则 328
计算课税标准额及税额之件 330
关于课税标准额及税额计算依法律第四条指定公共团体之件 331
国税地方税之区别 332
冲绳县小笠原岛伊豆七岛国税征收法 332
关于冲绳县及东京府管内伊豆七岛征集国税之件 332
冲绳县及伊豆七岛滞纳物品纳之国税换算现金价格之件 333
市町村应征国税之件 334
未施行市町村制地国税征收事务取扱方 334
税务管理局取扱法 335
关于税金分纳及应纳付于市町村之国税在发督促状前上纳之件 336
国税征收事务取扱上诸帐簿及报告书调制方法 336
关于国税之帐簿调制方法 337
租税调定及月割赋课免除额算出方法 338
北海道户长或水产物营业人组合纳税委员拂込金库之国税金取扱方法 338
租税及其他缺损额台帐之件 339
府县税征收库 339
北海道地方税府县税等滞纳处分嘱托之件 341
府县税滞纳处分报告书式 342
地方税及备荒储蓄金滞纳处分之件 343
北海道地方税取扱方法 343
内务省训令 344
海关税税关杂收入及诸收入收纳取扱方之件 345
叶烟草专卖所诸收入收纳取扱方法 346
叶烟草专卖资金岁入收入未讫额整理方法 346
官吏遗族扶助法收入纳金规则 347
官吏遗族扶助法纳金收入规则取扱顺序 348
府县立师范学校长俸给并公立学校职员退隐料及遗族扶助料法纳金收入规则 349
国库收入之舍监书记纳金整理科目之件 349
各年度岁入调定济额至翌年度七月三十一日仍未收入整理者取扱方法 350
关于已缲越之收入未讫额收入未了之件 351
金库当领收现金济后发见纳额告知书现金拂込书纳付书记载年度误谬时订正手续 352
森林资金收入支出之件 352
官有土地森林原野收入金征收规程 355
矿山监督署诸收入收纳取扱顺序 357
诸贷付金取扱规程 359
砂矿采取料收入整理方 361
第八款 支出 362
支拂命令委任规程 362
会计年度开始前现金支出规则 362
旅费外概算渡前金渡之件 362
属于一般会计海军省所管军事费一时缲替支办之件 363
海军军人军属旅费前金渡之件 363
内务省训令 364
大藏省训令 365
会计主务官送付金库之支拂命令及请求书当交付现金于受取人前发见误付溢额整理手续 367
以前金渡概算渡之返纳金戾入于定额之取扱规程 368
仕拂命令等被盗难或亡失时之取扱手续 369
支拂命令等被盗难或亡失时取扱手续 370
内务省主管所受政府补助金公共事业费计算书执行下检查方 371
内务省所管岁出临时部土木事业费中信浓川河口修筑费缲越之件 371
台湾经费取扱顺序 371
经费取扱规程 372
恩赏诸禄支拂取扱顺序 373
税务监督局官制发布经费取扱方 374
叶烟草专卖事务费配赋并取扱顺序 375
叶烟草赔偿费取扱顺序 376
地方视学费目流用之件 377
地方视学费支出计算书送付方法 378
矿山监督署经费取扱顺序 378
森林经费取扱顺序 379
森林事业及收支预算概定顺序 381
种牡马检查费取扱顺序 382
关于诸拂戾金配赋并请求取扱之件 382
对诸拂戾金支拂命令委任时取扱方 383
债主领收证书纷失时请求代证书方 383
附于集合支拂命令之各债主金额氏名表 384
农桑务省训令 384
恩给诸禄支拂金额氏名表书氏 385
金额氏名表及领收证书中附记番号方 385
俸给支给之支拂命令及金额氏名表等书式 386
业经送金集合支拂命令等整理存方法 386
诸计算书支拂命令领收证及诸帐簿之样式 386
委任叶烟草专卖所之支拂命令济额报告 387
支拂计算书调制送付手续 387
受政府差押命令时之场合会计上规程 388
关于政府为债务者时被差押之债务额停止支拂执行支拂及供托等法 389
邮便局经费渡切规则 392
邮便局经费渡切规则施行细则 393
第九款 预金 395
预金规则 395
设预金制限交换整理公债证书方法 395
预金经理规程 396
在监人所持金预金及还付法 412
关于预金局寄托金心得法之件 412
第十款 保管 413
保管金规则 413
使金库取扱大藏省预金局所属金钱及证券等之件 413
属于政府保管义务之公私有金寄托之件 414
保管物经理规程 414
保管金寄托书类盖印之件 417
预金保管金差押命令中记载方 417
金库拂戾之保管金及即时拂戾之预金元利金对照表书式并添附书名 417
各地金库拂戾之保管金及即时拂戾之预金证明方 418
预金拂込书差出 418
对于预金局或金库发付之保管证书而以他金库拂戾取扱顺序 418
寄托同金库之甲乙两厅间须移送保管金时届出预金局 420
预金保管金及供托物等书类送呈方 420
预金部拂戾金对照表调制方 420
金库保管金寄托交替时取扱方 421
移送在监人所持金及工钱金库取扱之件 421
寄托前项保管金在监人所持金工钱移送取扱方 422
依保管物取扱规程诸件 422
各裁判所寄托于金库之暂纳金及民事预纳金取扱方 423
保管金之金库换及振换拂并其利子之仕拂手续 423
第十一款 供托 425
供托法 425
供托物取扱规程 426
第十二款 金库 440
金库规则 440
金库检查规程 441
金库之金柜帐簿须与银行本业部区别之件 442
金库出纳事务规程 443
预金保管物及供托物金库出纳事务规程 460
陆军临时召集诸费金库支出取扱顺序 470
金库员派出并事务辐凑等特别取扱方 472
关于金库出纳役证明之件 473
关于支拂命令官证明之件 474
第十三款 杂 475
关于陆军给与委任之件 475
关于国库金出纳上一时贷借之件 475
帝国议会用官有财产行政事务掌理及指挥监督之件 476
第二章 租税 477
第一款 租地 477
地租条例 477
关于锹下年期新开免租年期地价据置年期延长之件 481
关于开垦地开拓地新开地年期继续之件 481
地租条例施行规则 482
土地台帐规则 484
关于地租征收之件 485
第二款 所得税法 486
所得税法 486
所得税法施行规则 494
第三款 营业税法 499
营业税法 499
营业税法施行规则 507
第四款 登录税 511
登录税法 511
登录税法施行规则 526
依登录税法施行规则第四条有印纸之提出者之取扱法 527
第五款 酒造税 529
酒造税法 529
酒造税法施行规则 535
酒造组合规则 542
酒精及含有酒精饮料税法 543
酒精及含有酒精饮料税法施行规则 547
酒精酒类及其他含有酒精饮料输出下戾金之件 550
酒类酒精及其他含有酒精饮料输出下戾金之施行法律规则 551
医药用工业用酒精戾税法 552
医药用工业用酒精戾税法施行规则 553
麦酒税法 556
麦酒税法施行规则 558
第六款 酱油税 561
酱油税则 561
酱油税则施行规则 564
自家用酱油税法 567
自家用酱油税法施行规则 568
第七款 砂糖消费税 570
砂糖消费税法 570
砂糖消费税法施行规则 573
输入原料砂糖戾税法 577
输入原料砂糖戾税法施行规则 577
第八款 烟草专卖 578
烟草专卖法 578
烟草专卖法施行细则 590
专卖局卖渡之叶烟草藏置规程 597
粗制樟脑及樟脑油专卖法 598
粗制樟脑及樟脑油专卖法施行细则 601
第九款 印纸税附印纸卖下卖捌 608
印纸税法 608
请求押捺税印于证书法 611
收入印纸之形式 611
印纸类卖下卖捌规则 612
印纸类卖下卖捌规则施行细则 614
旅居清国朝鲜国之日本帝国臣民卖捌印纸规程 615
第十款 卖药印纸税 616
卖药印纸税规则 616
卖药印纸交换规则 617
第十一款 骨牌税 619
骨牌税法 619
骨牌税法施行规则 622
关于骨牌上贴用印纸之件 624
骨牌印纸卖下卖捌规则 625
第十二款 冲绳县酒类出港税 627
冲绳县酒类出港税则 627
冲绳县酒类出口税则施行细则 628
第十三款 吨税 630
吨税法 630
吨税法施行规则 631
第十四款 关税 632
关税法 632
关税法施行规则 644
纳付手数料于税关之件 654
收容货物栈租定率 655
证明税关官吏资格之证票样式 655
税关所属土地建设物之使用料 655
关税定率法 656
受协定税率便益之输入物品制产原地证明法 657
药材等无税输出之件 658
为加工而输入物品之件 659
由外国输入咸鱼熏制鱼及鱼粕之件 660
禁止马匹输出之件 660
第五回内国劝业博览会参考馆为陈列而输入货物免除关税之件 660
关税及税关支署之临时开厅及货物积卸特许手数料 661
指定开港及开港输出货物之件 662
保税仓库法 664
保税仓库法施行细则 668
税关假置场法 675
税关假置场法施行细则 676
税关假置场使用料及手数料 677
税关货物取扱人法 678
税关货物取扱人法施行规则 679
第十五款 国税犯则者处分 681
间接国税犯则者处分法 681
间接国税犯则者处分法施行规则 683
间接国税犯则者处分法施行上心得方 685
依间接国税犯则者处分法收税官吏当携带之证票样式 686
关于间接国税犯则者处分书类送达方 687
第十六款 手数料 688
以收入印纸纳手数料之件 688
外务省令 688
外务省令 689
内务省令 689
内务省令 689
大藏省令 690
大藏省令 690
大藏省训令 691
文部省令 691
农商务省令 691
递信省令 692
递信省令 692
第十七款 地方税 693
地方税规则 693
营业税杂种税之种类制限 695
关于地方税之寄附及杂收入付府县会之议决 696
寻常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校授业料收支预算付府县会之议定 696
地方税又区町村费支办之堤塘道路等收支取扱法 697
第三章 货币纸币造币 698
第一款 货币 698
货币法 698
货币之形式 701
货币条例 702
台湾附有政府极印之一元银货币公纳使用之件 705
赝造金银铜货纸币等取扱规则 705
变造纸币取扱法 706
关于韩国通用白铜货之伪造变造取缔之件 707
第二款 纸币 708
纸币 708
兑换银行券条例 708
关于当课发行税之兑换券每一月平均发行高之件 710
国立银行纸币之通用及引换期限 711
营业满期国立银行所发行纸币交换方之件 711
损伤纸币交换规则 711
第三款 造币 713
造币规则 713
金银地金精制及品位证明规则 714
造币地金及成货受渡之取扱顺序 716
金银地金精制及品位证明之取扱顺序 717
第四章 国债 附家禄赏典禄处分证书券 719
第一款 国债 719
金禄公债证书发行条例 719
新旧公债证书发行条例 722
金札引换公债证书发行条例 723
金札引换无记名公债证书条例 726
中山道铁道公债证书条例 727
整理公债条例 729
整理公债取扱顺序 733
海军公债证书条例 737
军事公债条例 738
军事公债取扱顺序 738
军事公债假证书卖买让与及抵当取扱顺序 739
军事公债假证书支拂利息法 739
为支办军费募集公债之件 740
事业公债条例 740
铁道费补充公债条例 740
铁道公债取扱顺序 741
铁道公债事业公债证书之样式及名称变更之件 742
台湾事业公债法 742
募集国债于外国之件 743
于英国伦敦募集公债之手续方法 744
第二款 家禄赏典禄处分 745
家禄赏典禄处分法 745
家禄赏典禄处分法施行法 746
第三款 证券 748
国债证券买入销却法 748
大藏省证券条例 748
据大藏省证券条例证券发行之事务取扱方法 749
附录 750
日汉法律专用名词对照表 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