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德国物权法的沿革与形成 1
第一节 日耳曼法中的物权制度与物权观念(公元5—9世纪) 1
一、日耳曼法概述 1
二、古日耳曼的土地制度素描 3
三、土地总有权制度 7
四、日耳曼法的占有(Gewere) 8
五、日耳曼法的所有权观念 11
第二节 中世纪(Mittelalter)时期的物权制度与物权观念 14
第三节 中世纪以降至1896年德国民法典成立前的物权制度与物权观念 17
一、1794年普鲁士普通邦法和1811年奥地利民法典 17
二、德意志同盟时代 19
三、北德意志联邦、德意志帝国的立法和民法典的制定——德国形式意义的物权法的形成 19
第四节 德国民法典物权法编的体系构造及其特色 20
一、德国民法典物权法编的体系构造 20
二、物权限定主义(物权法定主义)与物权的类型体系 21
三、德国民法典物权法编体系构造上的特色 22
第五节 德国物权法的性质 25
一、资本主义的性质 25
二、物权法的封建色彩 27
三、非个人主义和非资本主义的倾向 28
第二章 日本与德国民法典上的物权总则 30
第一节 日本民法典上的物权总则 30
一、概要 30
二、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采意思主义 38
三、物权变动的公示(对抗要件) 41
第二节 德国民法典上的物权总则(一) 48
一、概说 48
二、关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49
三、物权的推定 59
第三节 德国民法典上的物权总则(二) 59
一、物权的善意取得 59
二、物权的顺位 64
三、物权的混同 65
第三章十九世纪德国普通法学围绕所有权的移转而对尤里安和乌尔比安的法言的解读 66
第一节 关于物权行为的独立性的罗马法的法言的解释论 68
一、格鲁克的解读 68
二、萨维尼的解读 70
三、普希塔的解读 76
第二节 围绕所有权的移转而对尤里安的法言的无因性解读 83
一、格鲁克的解读 84
二、萨维尼的解读 86
三、普希塔的解读 89
第三节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权移转的无因性 91
第四节 围绕所有权的移转而对尤里安的法言的有因性解读 93
第五节 结语 98
第四章 物权契约概念的形成与发展 101
第一节 萨维尼《现代罗马法体系》与《债权法》问世以前的物权契约思想 102
第二节《现代罗马法体系》、《债权法》与物权契约理论 109
一、《现代罗马法体系》、《债权法》与物权契约理论的公开发表 109
二、萨维尼的物权契约理论与17、18世纪启蒙时代自然法学者的物权契约思想 110
三、萨维尼物权契约理论的影响 110
第三节 1872年普鲁士土地所有权取得法与物权契约和无因性理论 112
第四节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与物权契约和无因性理论 114
一、约霍夫起草的德国民法典物权法草案 114
二、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中的物权契约 115
三、德国民法典第二草案与物权契约和无因性理论 124
四、德国民法典 126
第五节 德国民法典施行后物权契约理论的发展轨迹 132
第六节 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瑞士民法是否承认有独立的物权契约 139
一、围绕物权行为独立性而展开的议论:以不动产所有权的让与为中心 140
二、关于动产所有权让与中的“物权契约”问题 144
第五章 罗马法的traditio、stipulatio与物权契约的无因性和无因债务 146
第一节 概说 146
第二节 无因性——近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概念 147
第三节 罗马法的traditio与物权契约的无因性 150
第四节 罗马法的stipulatio与无因债务 152
第五节 结语 156
第六章 德国与瑞士的登记制度 159
第一节 概述 159
第二节 德国和瑞士登记簿册的物的编成主义 161
一、德国的物的编成主义 161
二、瑞士的物的编成主义 165
三、德国和瑞士土地登记簿册的构成 166
第三节 登记的种类——以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为中心 167
一、德国法的临时登记(预记登记)——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 168
二、瑞士民法的预记登记(Vormerkung)——预告登记和异议登记 170
三、德国与瑞士登记制度的差异(兼及日本的登记制度) 173
第四节 关于物权变动的要件的登记(登记簿册的设权效力) 175
一、概说 175
二、德国法和瑞士法上的各种登记分析 179
三、抵押权的变动与登记 182
第五节 登记的公信力 186
一、概说 186
二、采取公信力的前提 188
三、登记官吏的审查义务——登记的实质审查主义与形式审查主义 188
四、国家赔偿制度 195
五、受公信力保护的条件 196
六、公信力的效果 197
七、抵押权与公信力 198
第七章 瑞士与德国的相邻关系法 202
第一节 瑞士的相邻关系法 202
一、概述 202
二、瑞士民法典相邻关系规定的特色 203
三、不可量物侵害制度 208
第二节 德国的相邻关系法 213
一、概要 213
二、不可量物侵害法(无形侵害法,Immissionsrecht) 214
三、逾越自己土地的疆界而建构建筑物 218
四、围绕地(Notweg)通行权 219
五、将要发生危险的设备、挖掘、越界的根和枝等 219
六、日照权(Lichtrecht) 219
七、创制窗户的权利(Fensterrecht) 220
八、关于建筑物等工作物和疆界(土地的边界)的距离 220
第八章 日本与德国民法典上的用益物权制度 221
第一节 日本民法典上的用益物权 221
一、地上权 222
二、永佃权 232
三、地役权 238
四、入会权 242
第二节 德国民法典上的用益物权 246
一、地上权 246
二、永佃权 252
三、役权 252
四、先买权 264
五、物上负担 267
六、长期居住权和长期使用权 271
第九章 德国的担保物权与人的担保制度 273
第一节 概述 273
第二节 不动产担保权——抵押权、土地债务和定期土地债务 277
一、概述 277
二、抵押权(一)——流通抵押权 279
三、抵押权(二)——保全抵押权 282
四、土地债务 288
五、特殊的不动产担保权 293
第三节 质权(Pfandrecht) 295
一、概说 295
二、动产质权(Pfandrecht an beweglichen Sachen) 296
三、权利质权(Pfandrecht an Rechten) 304
四、债权质权(Pfandrecht an Forderungen) 305
五、有价证券质权(Pfandrecht an Wertpapieren) 306
第四节 人的担保 307
一、普通保证 307
二、特殊保证 309
三、与保证相类似的制度 313
第十章 德国不动产担保权的演进史:从保全抵押权到投资抵押权 316
第一节 德国不动产担保权(土地担保权)发展史的素描(一)——继受罗马法以前的不动产担保权与普通法时期的抵押权 317
一、继受罗马法以前的不动产担保权 317
二、德国普通法时期的抵押权 321
第二节 德国不动产担保权(土地担保权)发展史的素描(二)——抵押权制度的改革时期 323
一、德国普通法上的抵押权的缺陷及其改革 323
二、普鲁士1722年抵押权与破产令 324
三、金融转换时期的抵押权立法——投资抵押权(流通抵押权)的萌芽 325
四、土地银行(旧土地银行)的设立 326
五、18世纪后期的投资抵押权(流通抵押权)立法 328
第三节 德国不动产担保权(土地担保权)发展史的素描(三)——流通(投资)抵押权立法的最终完成 331
一、19世纪中叶的抵押权改革运动与1872年普鲁士土地所有权取得法 331
二、新担保权理论的提倡 335
三、德国民法典 337
第四节 投资抵押权的本质与特征 338
一、投资抵押权的本质 338
二、投资抵押权的特质与本质特征——抵押权的流通性 345
第五节 投资抵押权与现代抵押权论 347
一、现代抵押权论的概念 347
二、现代抵押权论提出的社会背景 348
三、对“现代抵押权论”的评述 349
第六节 结语 350
第十一章 所有人抵押权 353
第一节 各国民法上的所有人抵押权 353
一、罗马法 353
二、德国法 354
三、瑞士法 356
四、奥地利法 356
五、法国法 357
六、日本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 357
第二节 所有人抵押权的法律构成 360
一、各种学说分析 360
二、所有人抵押权的本质 365
三、所有人抵押权的发展趋向 367
第三节 所有人抵押权与民法诸原则的关系 368
一、所有人抵押权和混同原则 368
二、所有人抵押权和抵押权的附从性 369
三、所有人抵押权和顺位固定主义 369
四、所有人抵押权和对自己之物的权利 370
五、顺位保留 372
第四节 所有人抵押权的形态与成立 373
一、所有人抵押权的形态 373
二、所有人抵押权的成立 373
第十二章 瑞士的不动产担保权法 379
第一节 瑞士不动产担保权的缘起与形成 380
一、地租证券(Gult) 380
二、抵押债务证券(Schuldbrief) 384
三、登记担保权(Grundpfandverschreibung) 386
第二节 瑞士民法典对不动产担保权的统一 387
一、统一不动产担保权的背景与要达成的目标 387
二、瑞士民法典关于不动产担保权的规定及其特征 389
第三节 瑞士不动产担保权的特质 393
一、瑞士不动产担保权的共同特质 393
二、地租证券和抵押债务证券的共同特质 396
第四节 结语 398
第十三章 债权的消灭时效与担保物权的效力 402
第一节 德国法 402
一、请求权的消灭时效 402
二、消灭时效的效力 405
三、被担保债权的消灭时效与担保物权的关系 406
四、被担保债权的消灭时效与留置权 407
第二节 法国法 407
一、消灭时效的种类 407
二、消灭时效的效果 409
三、被担保债权罹于消灭时效时担保物权的效力 410
第三节 英国法 415
一、出诉期限(消灭时效)的概念 415
二、契约法上的出诉期限 415
三、被担保债权的出诉期限与担保物权的关系 416
第四节 日本法 418
一、被担保债权的消灭时效和留置权 418
二、被担保债权的消灭时效与质权 419
三、被担保债权的消灭时效与抵押权 419
第五节 我国台湾地区“法” 419
第六节 我国民法学说与民法典的应有立场及对《物权法》第202条的批判 421
一、我国民法学说与未来民法典的应有立场 421
二、对《物权法》第202条的批判 422
第十四章 日本、德国及瑞士民法典上的占有制度 424
第一节 日本民法典上的占有制度 426
一、占有的概念、性质及周边 426
二、占有权的成立与形态 428
三、占有权的取得 431
四、占有权的效力 433
五、善意占有人的孳息收取权与恶意占有人的孳息返还义务 435
六、占有人与回复请求人的权利义务 436
七、依占有而取得家畜以外的动物 437
八、占有诉权 438
九、占有权的消灭 443
十、准占有 443
第二节 德国民法典上的占有制度 445
一、占有的概念与功能 446
二、占有的种类 448
三、占有的取得与丧失 450
四、侵害占有的保护 451
五、前占有人的请求权 453
第三节 瑞士民法典上的占有制度 454
一、占有的概念与分类 454
二、占有的移转(让与):交付及其形态 455
三、占有的保护 455
四、善意取得 456
五、占有人与回复请求人的权利义务 456
六、占有的合并 457
附录一 十九、二十世纪的德国民法学说史 458
附录二 潘德克吞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474
附录三 瑞士民法典的制定与特色 485
附录四 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物权行为与无因性理论研究 508
主要参考文献 572
后记 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