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杜万华 1
“窗口”通向和谐—写在长宁区人民法院探索涉诉纠纷院内委托调解机制五周年之际&盛勇强 3
探索篇 3
长宁区人民法院涉诉纠纷院内委托人民调解机制的创设与发展&张天轮刘亚玲 3
一、背景与思考 3
(一)纠纷解决替代机制的社会溯求—上海城市经济发展,社会转型,诉求多元,矛盾凸显 3
1.利益多元化格局形成,经济利益冲突凸显 3
2.社会格局重大调整,矛盾的多元化、社会性突出 4
3.城市建设进程加快,群体性、组织性矛盾增多 4
4.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增强,纠纷解决难度增大 5
(二)纠纷解决替代机制的司法溯求—上海基层法院案件负担加重,传统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应对不暇,有限的司法资源配置亟须重新考量 6
(三)纠纷解决替代机制的既存制度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覆盖社会,功能提升,为依托已有机制探索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奠定了良好基础 9
(四)纠纷解决替代机制的世界溯求—世界范围内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勃兴,为探索我国的纠纷解决替代机制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12
(五)诉讼调解社会替代命题的提出—上级法院考虑如何借力于人民调解、构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出“法官主导下诉讼调解适度社会化” 13
二、比较与选择 17
(一)已有涉诉纠纷解决替代机制的比较—以深圳中院模式、上海若干法院模式及美国等国外司法ADR模式为比较对象 17
1.涉诉纠纷解决替代机制的主体选择比较 17
2.涉诉纠纷解决替代机制的场所选择比较 18
3.涉诉纠纷解决替代机制的程序选择比较 18
4.涉诉纠纷解决替代机制的案件范围选择比较 19
5.涉诉纠纷解决替代机制的结案方式选择比较 20
(二)长宁区人民法院涉诉纠纷解决替代机制的模式选择—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模式的确立 20
1.以院内委托人民调解为主要路径,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的涉诉纠纷替代解决模式,契合中国“和合求解”的历史文化传统 21
2.以现有人民调解制度为依托,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有利于整合有限的司法资源,充分发挥社会调解的作用,实现诉讼调解和社会调解的有机衔接 22
3.以特定机构为平台,在法院内部将涉诉纠纷委托该机构进行调解解决,符合纠纷解决规范、统一、公平的本质要求 23
4.以法院内“人民调解窗口”为替代,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的涉诉纠纷替代解决模式,符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法官主导下适度社会化的诉讼调解模式”的探索精神 24
5.以正确界定法院内“人民调解窗口”工作性质为前提,拓展人民调解在替代诉讼调解中的作用,推进中国特色的多元化涉诉纠纷解决替代机制的构建 25
(三)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模式的具体运作 26
1.相关组织机构的确定 26
2.窗口人民调解员的甄选 26
3.委托调解的场所设定 27
4.委托调解的程序阶段 27
5.委托调解的纠纷范围 28
6.委托调解的程序规则 28
7.结案方式的选择性 29
8.收费优惠机制 29
三、创设与突破 32
(一)基层人民调解体制局限与组织机构创设 32
(二)现行法律障碍与政策突围 34
(三)传统观念障碍与观念突破 37
(四)运行机构创设与平台突破 41
(五)指导力量、指导形式障碍与具体实践突破 43
四、发展与完善 45
(一)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的制度完善 45
1.制定并完善涉诉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程序规则,逐步实现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的程序化运作 45
2.建立并完善涉诉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工作制度,逐步实现窗口委托调解的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46
3.推行人民调解协议书与支付令相衔接的制度,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效力衔接机制 47
4.窗口基本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 47
(二)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的自身工作机构完善 47
(三)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的力量强化 49
1.增强调解力量、指导力量配置,促进窗口调解队伍的职业化、规范化发展 49
2.联手引进专业人士参与窗口替代调解,促进窗口调解队伍的专业化、多元化 50
(四)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的案件范围拓展 51
1.扩展委托人民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范围,并由传统的民间纠纷拓展至商事纠纷 51
2.由民、商事纠纷拓展至轻伤害刑事纠纷案件 52
(五)以“人民调解窗口”为平台,开拓法院与司法局联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全新格局 52
1.以“人民调解窗口”为工作平台,以“涉诉民事纠纷调解室”干部为主要指导力量,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由兼职转为专职,强化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专门化、常规化 53
2.建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形载体,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形式由单一向多元转变,加强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 53
3.以“人民调解窗口”为培训阵地,以轮训为培训手段,实现了对人民调解骨干人员轮训的制度化,推进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度 54
4.巡回指导与重点指导、日常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拓展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广度 54
5.确立与区司法局的每周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由单向性转变为双层指导与合作性,增强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合力 55
五、实效与拓展 56
(一)长宁区人民法院涉诉纠纷委托“窗口”调解模式的实践效果 56
1.涉诉纠纷委托调解的数量逐年提升 56
2.委托“窗口”化解棘手纠纷,可少一些对薄公堂 57
3.“窗口”调解具有的互补功能,可协助法院化解裁判难题 58
4.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联手化解群体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58
5.委托窗口调处轻伤害刑事案件,促进辖区社会和谐 58
(二)长宁区人民法院涉诉纠纷委托“窗口”调解模式的外部评价 59
(三)长宁区人民法院涉诉纠纷委托“窗口”调解模式的对外影响 63
1.“长宁窗口模式”对本市司法界的影响 63
2.“长宁窗口模式”对长三角及外省市司法界的影响 63
3.“长宁窗口模式”对国外司法界的影响 65
(四)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机制的典型意义 66
1.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机制在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上实践了一个新理念,开创了一种新模式,建立了一条新路径 66
2.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机制将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相衔接,通过制度创新实现了人民调解的制度重构和再生,提升了人民调解的功能与地位 67
3.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机制,为分流法院案件、减轻诉讼压力、节约诉讼成本、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彰显司法权威,提供了有效途径,缓解了司法需求扩张与司法力量不足的矛盾 67
4.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机制,为诉讼调解的适度社会化、诉讼程序与人民调解机制的衔接以及简易民事纠纷的调解前置等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68
5.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机制契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目标和司法民主化的发展趋势,凸显了和合求解、社会和谐的理念 68
(五)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机制的未来发展与建议 69
1.要从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入手,从基础上夯实“大调解”工作体系 69
2.关于设立基层法院调解机构的立法建议 71
理论篇 77
涉诉纠纷解决替代机制的理论探索 77
一、司法实务论文 77
(一)论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景汉朝 77
(二)审前程序中法院多元化调解机制探索&潘福仁 88
(三)审前调解制度的价值及模式研究&茆荣华赵超 103
(四)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前置制度的立法调研报告&上海市司法局 117
(五)浅议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 130
(六)发挥人民调解的诉讼替代作用探索诉讼调解适度社会化新途径&张天轮徐斌 139
(七)长宁区人民法院涉诉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探索&张天轮宓秀范施红心 146
二、专家学者论文 150
(八)从诉前调解到诉讼调解的社会化&范愉 150
(九)我国大调解机制的构建与法院调解的新发展&章武生 163
(十)中国司法ADR建构中的委托调解制度研究&肖建国 170
(十一)当前刑事调解制度若干问题研究&汪明亮 192
(十二)罗得岛州普城法院和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两种模式下的调解&何宜伦 211
(十三)法院涉诉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制度的若干问题思考—以长宁区人民法院为视点&陈琦华 215
案例篇 223
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模式的实践范例&章晓琴 223
一、婚姻家庭纠纷 223
(一)吵吵闹闹,三十六载夫妻成陌路耐心调解,风雨过后又见夕阳红(老年人离婚纠纷) 223
(二)把握重点析家长理短,准确切入解牵连纠纷(离婚及相关财产纠纷) 226
(三)调解人员的办案桌,活了百岁老人的烦心事,没了(家庭财产权属纠纷) 229
(四)养女不孝,养母欲断收养情对症下药,亲情重圆合家乐(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232
(五)调解窗口拨开云雾,风雨后再续手足情(家庭财产权属纠纷) 234
二、继承纠纷 238
(六)窗口巧解案外纠纷,全局谋划案结事了(法定继承纠纷) 238
(七)婆媳相争 只为亡夫身后风流债细心劝解,唤起旧日情分化和谐(法定继承纠纷) 240
三、侵权纠纷 243
(八)大火无情人有情(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43
(九)赌一时之气,乱拳相拌伤门牙找准突破口,心生惭愧赔假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45
(十)利益驱使,骨科医院擅用公益肖像定纷止争,爱国老人终得笑逐颜开(肖像权纠纷) 247
(十一)“人民调解窗口”为武警部队排忧解难(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50
四、劳动争议纠纷 252
(十二)法官围追堵截…民工欠薪得偿(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252
(十三)三天为农民工追回索讨六载无果的辛苦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255
五、债权债务纠纷 258
(十四)十年追债路,夕阳褪色华发徒增窗口解困境,父债女偿夙愿得了(民间借货纠纷) 258
(十五)破例办事暖人心,诚信之火永相传(买卖合同纠纷) 261
(十六)调解窗口化解单位债务纠纷(单位债权债务纠纷) 263
六、相邻纠纷 265
(十七)还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法院啊(相邻光污染侵害纠纷) 265
(十八)牛奶站夜半噪声犯众怒调解员主持公道平民怨(相邻噪声污染纠纷) 268
(十九)楼上堵塞楼下修,调解窗口化纷争(相邻漏水纠纷) 271
(二十)化解群体上访老案,为社会和谐作贡献(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 273
七、房产纠纷 276
(二十一)房客欠租门被锁,电话调解平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76
(二十二)施工恢复原状,一业主惹恼众业主及时参与化解,涉外纠纷大事化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278
(二十三)质量不过关,防盗系统刚启用即陷瘫痪四两拨千斤,调解窗口巧解群体纠纷案(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 280
(二十四)调解窗口化群体纠纷,八百户居民心结得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82
(二十五)出租方诚信受质疑,承租人占铺不归还巧抓双方利益基点,调解协议突破困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85
八、房屋拆迁纠纷 288
(二十六)调解窗口,两月摸底细心解六百居民,七年心结今日了(房屋拆迁纠纷) 288
九、刑事纠纷 290
(二十七)天上掉馅饼,得来蹊跷商机调解员解迷,揭穿骗局一场(合同作骗) 290
(二十八)失手伤人,冲冠一怒为生意调解解怨,刑事化民构和谐(故意伤害案件) 292
(二十九)邻里三代恩怨,今朝一并了结(故意伤害案件) 294
十、社区重大事件 296
(三十)妙龄女子离奇死亡,平地掀起惊天风 296
调解窗口参与化解,突发事件终得平息(社区突发事件) 296
十一、户口迁出纠纷 301
(三十一)一纸户口难住古稀老人“老娘舅”出马护骨肉亲情 301
制度篇 305
有关非诉讼调解的相关规定 305
一、上海市长宁区及长宁区人民法院有关非诉讼调解的制度规定 305
1.长宁区人民法院长宁区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施方案(2003年5月28日) 305
2.长宁区司法局关于成立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2003年5月30日) 308
3.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窗口工作初步实施意见(暂行)(2003年6月) 309
4.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2003年6月) 312
5.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纪律(一)(2003年6月) 313
6.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纪律(二)(2003年6月) 314
7.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工作守则(2003年6月) 315
8.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当事人须知(2003年6月) 316
9.长宁区“人民调解窗口”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规范(暂行)(2004年4月15日) 317
10.长宁区人民法院长宁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的实施方案(2005年6月27日) 318
11.人民调解指导办公室人民调解窗口与民一庭速裁组审前委托调解工作规范(2005年6月) 320
12.长宁区司法局关于组织调解人员到区联调委人民调解窗口轮训的通知(2005年7月7日) 322
13.长宁区人民法院涉诉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须知(2006年3月修订) 323
14.长宁区人民调解窗口调解工作程序(2006年3月修订) 324
15.长宁区人民法院 长宁区司法局关于涉诉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贯彻意见(2006年3月1日) 326
16.长宁区人民法院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长宁区公安分局 长宁区司法局 关于贯彻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细则(2006年11月20日) 329
17.长宁区人民法院 涉诉民事纠纷调解室委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2007年2月25日) 333
18.长宁区人民法院 医疗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2008年4月1日) 337
二、上海市有关非诉讼调解的规定 339
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2003年1月14日) 339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本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2003年2月22日) 342
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会议纪要(2003年2月24日) 346
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2005年1月4日) 348
5.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6年2月6日) 354
6.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转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关于规范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6年2月16日) 358
7.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关于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6年5月12日) 360
8.上海市高级法院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上海市律师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座谈会纪要(2006年9月4日) 365
9.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的会议纪要(2007年1月24日) 368
10.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7年8月24日) 370
三、国家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非诉讼调解的规定 373
1.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2002年9月24日) 373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11月1日) 377
3.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2002年11月1日) 379
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2004年2月13日) 385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04年9月16日) 389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392
附录 397
(一)长宁区人民法院涉诉纠纷院内委托人民调解大事记&侯欣琳整理 397
(二)美国阿拉巴马州民事法庭调解规则&李志斌翻译 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