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法律的民间叙事 1
一 法律的官方叙事之理论和实践困境 2
二 法律的民间叙事立场 10
三 民间法、官方法与法律的民间叙事 21
四 法律民间叙事的方式 33
五 法律民间叙事的本源与法律文化再造 44
六 法律民间叙事的社会功能 55
七 以黔东南清水江流域“约法”社会为切入点 67
第一章 部落盟誓是契约法的最早形式 82
第一节 “合款”“议榔”与“盟誓” 82
第二节 侗族“合款”的范围 87
第三节 “合款”“议榔”的形式与目的 97
第四节 侗族“款约法”的内容 109
第二章 契约社会形成的经济社会环境 120
第一节 林业经济的兴起与经济生活的改变 123
第二节 轮流“当江”制度的建立 133
第三节 建立木业市场中介与纳税制度 138
第四节 “当江”与劳役摊派制度 143
第五节 商人自治与政府“宏观控制” 146
第三章 契约社会环境下的“清水江文书” 153
第一节 中国古代契约 154
第二节 “清水江文书”及其特点 162
第三节 小江流域地域性研究的意义 172
第四节 小江林业契约 175
第五节 小江民事契约 189
第四章 清水江江面上的“公约” 205
第一节 清水江干流上的“公约” 206
第二节 清水江支流上的“公约” 209
第三节 漂浮木回赎“公约” 217
第四节 清水江义渡“公约” 229
第五章 诚信是契约社会形成的根本 239
第一节 竞争与诚信 239
第二节 契约诚信传统 246
第三节 神灵信仰与诚信 253
第四节 伦理道德与诚信 258
第五节 歌唱与诚信 266
第六章 村寨社会的二元纠纷解决机制 271
第一节 二元诉讼机制并存 271
第二节 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及其调整范围 283
第三节 官府的审理 293
第七章 婚姻习俗改革“公约” 305
第一节 “姑舅表婚”与“舅权” 305
第二节 从侗族婚碑看“姑舅转亲” 314
第三节 从婚姻改革碑看结婚彩礼 319
第四节 从婚碑看“离婚”和“拐带” 322
第五节 婚俗改革的推力与阻力 324
第八章 村寨法实施过程与运行场域 334
第一节 “村寨法”的形式与实施范围 334
第二节 村寨法运行的文化场域 349
第三节 寨老的职能及其在村寨法运行中的作用 356
第九章 清水江流域社会民族法秩序的形成 364
第一节 清水江流域“契约型社会”的形成 364
第二节 清水江流域民族法秩序的建立 375
第三节 林业商事活动中的“法秩序” 388
小结 403
参考文献 405
后记 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