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社会 清代民国清水江流域契约社会环境中的民族法秩序》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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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徐晓光,谢晖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8
  • ISBN:9787516193006
  • 页数:424 页
图书介绍:从清代开始贵州省黔东南地区清水江流域林业经济兴起,民间契约的大量缔结,契约环境基本形成,这就奠定了“契约型社会”法的重要基础。国家“法领域”、“契约领域”、“约法领域”的共存构成这一地区的法秩序,由于清水江流域地区地处各民族共生生存环境下,这种法秩序便可以称为“民族法秩序”。历史上在这些民族村寨中,纯粹以国家法建构的秩序不曾有过,而是国家法结合民间法和民间惯行形成的“混和型法”秩序,即国家法、村寨法、民间惯行共同构成了村寨社会的规范体系,其重要体现就是本书反复说的“盟约”、“乡约”、“禁约”、“公约”、“契约”存在、联系及相互作用,使清水江流域地区成了典型的“约法社会”。

总论 法律的民间叙事 1

一 法律的官方叙事之理论和实践困境 2

二 法律的民间叙事立场 10

三 民间法、官方法与法律的民间叙事 21

四 法律民间叙事的方式 33

五 法律民间叙事的本源与法律文化再造 44

六 法律民间叙事的社会功能 55

七 以黔东南清水江流域“约法”社会为切入点 67

第一章 部落盟誓是契约法的最早形式 82

第一节 “合款”“议榔”与“盟誓” 82

第二节 侗族“合款”的范围 87

第三节 “合款”“议榔”的形式与目的 97

第四节 侗族“款约法”的内容 109

第二章 契约社会形成的经济社会环境 120

第一节 林业经济的兴起与经济生活的改变 123

第二节 轮流“当江”制度的建立 133

第三节 建立木业市场中介与纳税制度 138

第四节 “当江”与劳役摊派制度 143

第五节 商人自治与政府“宏观控制” 146

第三章 契约社会环境下的“清水江文书” 153

第一节 中国古代契约 154

第二节 “清水江文书”及其特点 162

第三节 小江流域地域性研究的意义 172

第四节 小江林业契约 175

第五节 小江民事契约 189

第四章 清水江江面上的“公约” 205

第一节 清水江干流上的“公约” 206

第二节 清水江支流上的“公约” 209

第三节 漂浮木回赎“公约” 217

第四节 清水江义渡“公约” 229

第五章 诚信是契约社会形成的根本 239

第一节 竞争与诚信 239

第二节 契约诚信传统 246

第三节 神灵信仰与诚信 253

第四节 伦理道德与诚信 258

第五节 歌唱与诚信 266

第六章 村寨社会的二元纠纷解决机制 271

第一节 二元诉讼机制并存 271

第二节 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及其调整范围 283

第三节 官府的审理 293

第七章 婚姻习俗改革“公约” 305

第一节 “姑舅表婚”与“舅权” 305

第二节 从侗族婚碑看“姑舅转亲” 314

第三节 从婚姻改革碑看结婚彩礼 319

第四节 从婚碑看“离婚”和“拐带” 322

第五节 婚俗改革的推力与阻力 324

第八章 村寨法实施过程与运行场域 334

第一节 “村寨法”的形式与实施范围 334

第二节 村寨法运行的文化场域 349

第三节 寨老的职能及其在村寨法运行中的作用 356

第九章 清水江流域社会民族法秩序的形成 364

第一节 清水江流域“契约型社会”的形成 364

第二节 清水江流域民族法秩序的建立 375

第三节 林业商事活动中的“法秩序” 388

小结 403

参考文献 405

后记 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