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研究》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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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彭辉著
  • 出 版 社: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8
  • ISBN:9787552024302
  • 页数:302 页
图书介绍:本书研究的目标不仅集中阐释了供给侧改革视野下的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机理,系统研究了供给侧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深入厘清了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不足及面临的主要障碍,还借鉴了国内外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从法制、体制和机制等多个层面,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做法和政策。本书既有理论上的先进性、创新性,又有实践上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从这个角度而言,课题研究成果不仅可以为各级政府转变职能的法制保障提供一定的启示,同时也可对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维护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利益均衡,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繁荣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第一章 绪论 1

第一节 引言 1

第二节 政府职能转变是供给侧改革成功的关键要素 3

一、政府是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产生的根源,供给侧改革需要政府改革先行 4

二、政府改革成败是供给侧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 5

三、政府改革是供给侧改革的实现途径 6

第三节 供给侧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 7

一、供给侧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8

二、如何通过政府职能转变以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8

三、如何通过政府职能转变以塑造新型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8

四、如何通过政府职能转变以实现从管控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9

第四节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 9

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研究 10

二、供给侧视角下本市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研究 11

三、供给侧视角下本市行政执法机制研究 11

四、供给侧视角下本市社会组织发展研究 12

五、供给侧视角下浦东市场监管局职能转变的定量评价 12

第二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优化政府服务研究 13

第一节 优化政府服务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3

一、优化服务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关系 13

二、通过优化政府服务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价值和意义 15

第二节 上海市政府的特色举措和成绩 15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 15

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18

三、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21

第三节 问题和短板 24

一、政务服务瓶颈问题有待破解,与“上海服务”品牌建设要求存在差距 24

二、贸易便利化水平和营商环境有待提升,与上海打造全球卓越城市核心竞争力存在差距 26

三、服务创新的体制机制有待健全,与上海创新之城建设要求存在差距 27

四、企业满意感、群众获得感有待增强,与甘当服务企业“店小二”精神存在差距 28

五、“降成本”成效有待提升,与上海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要求存在差距 29

第四节 原因分析 30

一、改革的推进存在“碎片化”现象 30

二、改革的举措存在未落实落细情况 31

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给政府财政收入带来压力 31

第五节 政策建议 32

一、利用大数据打通政务服务“信息孤岛”,进一步提升服务能级 32

二、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方式,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33

三、健全完善创新支持机制,进一步推动“双创”建设 35

四、优化公共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群众满意度 37

五、进一步发挥优化服务举措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的作用 38

第三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简政放权研究 40

第一节 通过简政放权来深化供给侧改革的价值和意义 41

第二节 上海的举措以及成效 41

一、大力精简了行政审批项目 42

二、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43

三、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45

四、税费负担合理降低 45

五、大力清理了规范收费项目,率先开展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改革 46

六、进一步简化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 47

七、推进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等金融改革 48

八、上海企业成本下降明显 48

第三节 存在的问题 49

一、“两会”中提出上海营商环境主要问题 49

二、上海营商环境在国内城市中属前列,但仍有短板 50

三、上海营商环境与先进国际经济体差距较大 52

第四节 简政放权遭遇掣肘的原因 59

一、制度设计规划不科学 59

二、上海部门制度执行存在阻力与失衡 61

三、上海部门制度调整优化不够及时 63

第五节 政策建议 63

一、制度设计要以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现有政策 64

二、明确权责边界,规范权力行使 64

三、梳理权责关系,推进部门协同 65

四、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与“互联网+政务服务” 66

五、发挥上海自贸区引领作用,进行先进举措的探索试验 66

六、关于加快上海自贸区仲裁院建设,助力打造上海亚太仲裁中心 67

第四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事中事后监管研究 70

第一节 引言 70

第二节 事中事后监管的内涵 71

一、何谓事中事后监管 71

二、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的异同点 72

第三节 上海市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实践 74

一、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建设 74

二、构建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75

三、推进重点领域事中事后监管 78

四、改革商事登记制度 81

五、建设和完善执法体系 82

六、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83

第四节 上海市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 84

一、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够健全 84

二、监管机构联动性不强,仍存在重复监管等现象 84

三、基层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85

四、“单一窗口”建设“重形式”而不“重功能” 86

五、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全面性、准确性有待提高 86

六、假冒伪劣和收费现象仍然存在,提高了企业运行成本 87

第五节 上海市事中事后监管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87

一、企业信用信息来源单一,信用应用体制不完善 87

二、监管机构职能不够明确,监管缺乏针对性、层次性 88

三、“宽进”背景下“严管”难度大 89

四、数据共享融合进展困难,数据平台建设存在障碍 90

五、政府打击假冒伪劣、反垄断审查力度不足 90

第六节 完善上海市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相关建议 91

一、优化机构设置,推进部门协同监管 92

二、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93

三、坚持法治先行的原则,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法律支撑 94

四、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注重监管和服务的有机结合 95

五、坚持同步原则,积极有序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96

六、坚持行业自律优先原则,积极培育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 97

七、坚持大数据与信息共享原则,积极推动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完善 97

八、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推进风险预警制度和信息响应制度建设 98

九、坚持按需配给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98

十、持续跟踪监管活动效果,加强监管影响评估制度建设 99

第五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研究 101

第一节 引言 101

第二节 上海市行政执法体制的现状与问题 102

一、基本情况 102

二、特点分析 103

三、执法体制改革情况 104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 105

第三节 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思路 108

一、横向结构——执法职能适当综合 109

二、纵向结构——执法内容适当差异化 110

三、职权配置——决策职能与执法职能适当分离 112

第四节 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策 114

一、分类分步推进七大系统综合执法 114

二、强化技术性较强执法部门的专业性执法 119

三、转移以决策职能为主的部门的执法权 122

四、合理界定街镇承担的职责与执法任务 126

第六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社会组织发展研究 135

第一节 引言 135

第二节 上海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现状 137

一、加大力度,出台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 138

二、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组织扶持模式 139

第三节 上海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成绩 141

一、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数量与质量稳步提高 141

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作用与功能不断提升 144

第四节 上海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不足和短板 147

一、社区社会组织运作过度依赖于基层政府 147

二、社会组织的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 148

三、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不足 148

四、政府还没有做到对基层社会组织完全放权 149

五、对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登记注册门槛高 149

六、社会组织服务收入减免税制度缺失 150

第五节 促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对策 150

一、营造有利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氛围 150

二、建造有利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制度环境 151

三、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能力的有效途径 151

四、制定完善的人才引进、开发策略 152

第七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浦东市场监管局职能转变定量评价 154

第一节 引言 154

第二节 评估指标体系 155

一、指标体系特点 155

二、指标体系构成 157

三、指标确定权重 157

第三节 评估实施过程 158

第四节 评估结果与分析 159

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指标评估总得分 159

二、一级指标评估得分 160

三、二级指标评估得分 162

四、三级指标评估得分 164

第五节 评估基本结论 172

第六节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与瓶颈 174

一、市区两级市场监管机构亟须进一步协调 174

二、基层执法干部配置需进一步优化 174

三、基层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和文化建设需进一步落实 175

四、社会监管的辅助作用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178

五、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手段需进一步优化创新 179

第七节 进一步推进浦东市场监管局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建议 180

一、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市场监管职能边界 180

二、形成纵横联动的综合执法与监管机制 181

三、梳理基层职能与事权,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182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183

五、促进社会力量进一步参与市场监管 184

六、进一步建设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市场监管的前导机制 186

第八节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的未来展望与发展方向 188

一、政府与市场边界清晰 188

二、政府监管有力高效 188

三、监管过程实现法治化 189

四、市场主体实现自律化 189

五、社会监督力量实现多元化 190

第八章 供给侧视角下基层推动改革积极性和主动性状况评价 191

第一节 引言 191

第二节 样本基本信息 192

第三节 受访者基本情况参数分析 194

一、地方和基层工作者男女比例失衡 194

二、地方和基层工作者老中青搭配合理 194

三、地方和基层工作者受教育程度高 194

四、受访者工作年限分布均匀 195

五、受访者岗位级别集中于副处级 196

六、受访者所在单位层级分布较为合理 196

七、受访者工资收入普遍高于万元 197

第四节 关于推动地方和基层改革积极性和主动性的调查分析 198

一、受访者对《决定》以及相关改革政策的了解程度 198

二、受访者对本地干部推动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评价 199

三、受访者对于规定性动作和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满意度评价 201

四、地方和基层积极推动改革的认知评价 203

五、制度性障碍,限制地方和基层改革的动力 204

六、对“先立法、后改革”和“先改革、后立法”的评价 205

七、当遇到改革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时,受访者所采取的应对方式调查 206

八、“改革容错免责机制”建立与实施效果的评价 207

九、受访者所在地方或部门优先改革事项的考量因素评价 209

十、受访者能否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评价 210

第五节 进一步调动地方和基层推动改革的对策意见 211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211

二、加强对地方和基层工作者的教育,提高其工作能力 212

第六节 总结 213

第九章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浦东建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评价 214

第一节 引言 214

第二节 受访者基本情况参数分析 218

一、所在公司类型 220

二、单位性质 220

三、所属单位具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 220

四、所属单位具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221

五、单位企业规模 221

六、所属单位现有建筑工程专业人员状况 222

七、在单位从事建筑行业年限 223

八、所属公司在建筑工程领域发展处于以下何种阶段 223

第三节 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总评估结论 224

一、告知承诺制在上海市实施的简要过程 224

二、浦东新区建筑业企业告知承诺制的主要流程与实施情况 226

三、评估主要结论 227

第四节 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评估调查分析 235

一、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改革的了解情况 235

二、对告知承诺制度改革的评价 237

三、告知承诺制改革对企业的促进作用 238

四、选择实行告知承诺制度之时是否有项目计划启动 240

五、获取浦东告知承诺制度的方式和途径 241

六、浦东在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实施过程规范与否的观点 242

七、在浦东办理告知承诺制度过程中,对于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的看法 243

八、对告知承诺制度所提供的程序便利满意与否 245

九、对告知承诺制所提供的人力、资金、项目等实体便利满意与否 246

十、在办理“告知承诺”过程中,有关部门是否会提供办事服务指南 247

十一、是否阅读并理解告知承诺书的内容 248

十二、作出准予行政审批的决定后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的时效 250

十三、所属单位是否履行了“告知承诺”改革中的“承诺” 251

十四、没有完全履行承诺的原因 252

十五、没有完全履行承诺的前提下是否会按行政执法部门要求限期整改 253

十六、与常规审批方式相比,违反告知承诺制度的现有处理是否适当 255

十七、行政执法部门发现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256

十八、告知承诺制度有无必要扩充适用于公路、港口、水利、航道、河湖等资质 257

十九、是否有必要将这一制度推广到更高等级资质 259

二十、是否支持在符合法律前提下,采用简易方式处理 260

二十一、开业前经营者或负责人是否有必要接受培训或指导 261

二十二、是否知道与告知承诺相关的投诉、举报制度和及时处理机制 262

二十三、在申请“告知承诺”时,对各行政管理单位数据交换的及时性、延续性、正确性的有效衔接是否满意 263

二十四、告知承诺制改革以来,浦东建交委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力度如何 265

二十五、就建筑行业市场管理而言,与企业关联最密切的项目 266

二十六、告知承诺制改革后,政府行政执法哪些工作得到了加强 267

二十七、浦东建交委在告知承诺制改革后应完善信用监管的哪些方面 269

二十八、对浦东建交委告知承诺试点的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271

第五节 改革完善评估对象的具体建议 271

一、明确制度功能定位,及时修订相关办法,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 271

二、进一步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完善告知承诺书的内容 274

三、加大改革试点力度,扩展试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 276

四、加强承诺核查,完善日常动态监督检查制度 277

五、健全和完善建筑业行业从业人员和从业企业的信用管理 279

六、加强对审批中告知承诺改革的宣传与引导 280

附件一 地方和基层推动改革积极性和主动性状况调查问卷 282

附件二 浦东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度评估调查问卷 287

参考文献 297

后记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