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必要性 5
第一节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5
一、法律与道德的基本关系 5
二、最低限度的形式道德 8
三、最低限度的实质道德 16
第二节 法律是解决争议的最终规范 26
一、法律的权威性 27
二、法律的强制性 31
三、司法的终局性 34
第三节 道德问题转换为法律问题的可能 37
一、道德问题的特性 38
二、伤害原则 40
三、冒犯原则 43
四、法律家长主义 46
五、法律道德主义 48
第二章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法律机制 53
第一节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立法机制 53
一、以立法民主机制化解普遍的道德难题 54
二、以立法科学机制调整法律的道德化 59
第二节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执法机制 65
一、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 65
二、干预机制 68
三、服务机制 70
四、预防机制 72
第三节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司法机制 73
一、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方式的司法转向 74
二、“道德”参与司法的法律方法 79
第四节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守法机制 87
一、公民美德与全民守法的逻辑衔接 88
二、公民美德与全民守法的共享要素 93
三、公民美德的培育与全民守法 98
四、全民守法的形成与公民美德 103
第三章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法律方式 112
第一节 对基本道德拟定细化标准 112
一、基本道德的抽象化及其延伸特点 113
二、细化道德标准的法律方式 117
第二节 对道德演进予以法治干预 129
一、彰显被遗忘的道德 130
二、重拾被放逐的道德 135
三、助力新生长的道德 143
第三节 对具体案件进行个别平衡 146
一、法律适用个别化的法理定位 147
二、法律适用个别化的正当证成 149
三、法律适用个别化的考量因素 152
四、法律适用个别化的思维方法 157
第四章 忠诚义务法律化的必要性及其限度 163
第一节 忠诚意识的匮乏及其成因分析 163
一、“忠诚”的词义 163
二、现代社会忠诚意识的匮乏 164
三、忠诚意识匮乏的原因分析 165
第二节 忠诚上升为法定义务的正当性与必要性 169
一、忠诚义务法定化的正当性 169
二、忠诚义务法定化的现实意义 175
第三节 忠诚义务的法律内涵及其类型化 179
一、我国现行法律文本上的忠诚条款 179
二、法定忠诚义务的内涵 181
三、忠诚义务的类型化分析 185
第四节 忠诚义务法律化的合理限度 188
一、对象上的限度:防止忠诚义务的人格化与意识形态化 189
二、内容上的限度:防止忠诚义务的泛化 192
三、程度上的限度:防止忠诚义务的道德化 194
第五节 忠诚条款的具体操作 196
一、忠诚义务的立法操作 197
二、忠诚条款的司法运作 203
三、违反忠诚义务的法律后果 208
第五章 转型社会的诚信危机与法治重构 214
第一节 诚信的内涵解说 214
一、诚信含义的词源学考察 214
二、学科分际中的“诚信”内涵辨析 216
第二节 我国转型社会中的诚信危机:具体表现与原因分析 218
一、诚信危机的具体表现 219
二、诚信危机产生的原因分析 222
第三节 诚信的类型学分析:以社会形态变迁为基础 226
一、传统“熟人社会”与“伦理型诚信” 227
二、现代“陌生人社会”与“法理型诚信” 229
第四节 当代中国诚信的法治重构 233
一、诚信的法律原则化:诚实信用原则 233
二、诚信的法律规则化:诚信的权利义务结构 234
三、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体系 241
第六章 公共利益的界定难题与法律重塑 250
第一节 “公共利益”界定进路之理论检视 250
一、“公共利益”的实体解释进路 252
二、“公共利益”的程序解释进路 253
三、两种解释进路之理论检视 254
第二节 当代中国公共利益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其原因分析 258
一、公共利益在当今中国面临的双重困境:泛化与虚化 258
二、公共利益尴尬处境背后的原因分析:文化与制度 261
第三节 公共利益“民主价值”之法律整合 266
一、民主价值注入公共利益概念的意义 266
二、协商民主为公共利益注入协商之精神 273
三、平等公民身份乃公共利益民主价值之根本 276
第四节 公共利益法律保护边界之刻画 279
一、从实体上确定公共利益的法律边界 279
二、从程序上确定公共利益的法律边界 281
第七章 公民美德的倡导与内涵建构 291
第一节 公民身份与公民美德的内在关联 291
一、公民身份的法律特性 291
二、公民身份需要公民美德的维系 295
第二节 公民美德的思想史追溯 297
一、古代、近代思想家有关公民美德的叙述 297
二、现代学者对公民美德的分析与重构 300
三、公民美德与民主理论的争议 301
第三节 与公民美德相伴生的公民义务 304
一、公民美德作为法律内容的可行性 304
二、由公民美德所派生出的公民义务 307
第八章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法律限度 318
第一节 法治蕴含的道德类型 318
一、制度道德 318
二、社会公共道德 322
三、法官职业道德和个人良知 324
第二节 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限度 326
一、立法介入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限度 327
二、法律功能上的限制 334
三、司法介入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限度 339
第三节 司法“尊重并保护”道德的原则 343
一、个案化原则 344
二、法律发现的“合道德性”原则 346
三、程序原则 348
四、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及预防恣意原则 349
征引文献 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