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序言 1
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本书的范围 1
第二节 对消费课税的发展历程:简略的历史回顾 2
第三节 以所得或消费为税基的直接税和间接税 5
一、直接税和间接税 5
二、所得型和消费型税基 7
第四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 10
第五节 增值税 12
第六节 增值税的扩张 14
第七节 增值税术语表 16
第八节 问题讨论 21
第二章 消费税的类型与税基调整 23
第一节 以消费为税基的税收类型 23
一、概况 23
二、对个人征收以消费为税基的直接税 23
三、单一环节和多环节销售税 26
第二节 增值税概述 27
一、基本概况 27
二、税收管辖权的范围 28
三、税基中是否含增值税 29
四、税基中是否含资本性货物 30
第三节 纳税义务的计算方法 33
一、发票抵扣型增值税 33
二、不以发票为基础的税额抵扣型增值税 36
三、税基相减型增值税 37
四、加法型增值税 39
第四节 调整税基的方法 43
一、免税主体 46
二、零税率 48
三、交易免税 50
四、通过允许和否认抵扣进行税基调整 52
五、多重税率 52
第五节 问题讨论 53
第三章 现行增值税的类型 56
第一节 概况 56
第二节 欧盟:一种抗拒改变的成熟增值税 57
一、欧洲共同体的增值税 57
W.G.海登一贝利诉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 60
二、欧洲法院 62
三、欧盟增值税法令的应用 63
第三节 日本消费税 64
一、无发票税额抵扣型增值税 64
二、趋近于发票型增值税 66
第四节 新西兰商品与服务税 66
一、宽税基 67
二、对政府服务课税 67
三、对意外伤害保险和非寿险课税 67
四、新西兰商品与服务税的全球型税收管辖权 68
第五节 将税基延伸至金融服务的非洲经验 69
第四章 增值税注册、纳税人和应税行为 70
第一节 简介 70
第二节 增值税税务登记 70
一、基本概况 70
二、强制税务登记 71
1.一般规则 71
2.公共娱乐项目筹办人 73
3.不计销售额的税务登记 74
三、税务登记起点和小型企业免税 74
1.概述 74
2.单一企业和关联个人规则 80
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诉马南夫妇 80
3.从营业中分出部分价值 82
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诉简·蒙哥马利(发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83
四、自愿税务登记 84
五、注销税务登记 85
六、税务登记过渡期与税务登记的注销 86
七、分支机构和集团公司的税务登记 87
八、电子商务、广播和通信服务 88
第三节 负有纳税义务的人 88
一、一般规则 88
二、视同销售者 89
1.概述 89
2.非居民提供的服务 90
3.拍卖 90
4.地方政府服务 91
第四节 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经营活动 91
一、经济或应税活动 91
法院判决书(二庭) 94
二、私人目的销售 97
斯特林诉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 98
三、经营业务何时开始? 101
罗佩尔曼夫妇诉荷兰财政部部长 102
四、未从事应税行为的雇员 104
第五节 问题讨论 105
第五章 应税给付和增值税发票 107
第一节 简介 107
第二节 商品和服务的给付 108
一、什么是为获取对价的给付? 108
澳大利亚税务局诉澳州航空公司 111
1.非给付和未发生在应税活动进程中的给付 119
2.为获取对价的给付 121
荷兰财政部国务秘书诉农村合作社 122
3.被推定为增值税给付的交易或转让 125
(1)停止参与应税交易 126
(2)经营资产转而用于私人或雇员用途 127
(3)商品与服务的用途变更 127
(4)重新占有在应税交易中出售的商品 128
二、给付:商品还是服务? 128
1.商品的给付——概述 129
2.服务的给付——概述 130
于尔根·莫尔诉巴特塞格贝格税务局 132
3.商品或服务的分类——主导元素 134
布格多夫税务局诉曼弗雷德·博格 134
三、单一、混合与合成给付 140
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诉花草天地有限公司 142
四、兑换券 149
第三节 增值税发票 152
一、增值税发票的作用 152
二、何人接收增值税发票? 153
三、增值税发票要求包含的内容 153
四、免开增值税发票 154
第四节 问题讨论 155
第六章 税额抵扣机制 156
第一节 进项税抵扣 156
一、进项税抵扣的基本规则 156
1.抵扣额——一般规则 156
2.抵扣资本性货物中的进项税 159
帕菲(桑德拉)诉林茨独立财税法庭 161
3.谁有权申请抵扣? 172
4.增值税进项抵扣的条件 173
某化学试剂公司诉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 175
5.未用于提供应税销售的采购 178
伊恩·弗洛克顿发展有限公司诉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 180
埃德蒙·迈克尔·亚历山大诉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 181
KPMG毕马威·麦克林托克诉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 184
二、开业前的开支和歇业后的行为 185
三、补贴对适格进项抵扣的影响 188
四、股票相关的交易 189
格拉茨技术股份公司诉林茨区税务局 189
五、坏账 194
六、在应税活动和其他活动之间分配抵扣额 195
第二节 未抵扣完进项税的处理方法——结转、抵销或退还 196
第三节 从免税交易转变为应税交易或反其道而行 202
第四节 二手财产 203
一、B2B的二手财产销售 203
二、在非应税交易中二手财产的销售 203
第五节 售后价格调整和退款 206
一、概述 206
二、第三方售后返款给最终消费者 208
第六节 消费者的偶然销售 208
第七节 日本计算进项抵扣的制度 209
第八节 纳税义务的计算方法和特殊方案 210
第九节 问题讨论 212
第七章 从跨境角度介绍增值税 213
第一节 国际贸易简介 213
第二节 与跨辖区(跨境)相关的增值税专业术语 214
第三节 税收管辖权的定义 216
一、简介 216
二、属地型或全球型税收管辖权范围 216
威尔森和霍顿有限公司诉新西兰税务局 217
三、来源地或目的地原则 223
1.概述 223
2.消费者对消费者的进口被重复课税 225
荷兰财政部国务秘书诉加斯顿·舒尔报关有限责任公司 226
第四节 遵循目的地原则的属地型增值税制度中的基本给付地规则 229
波兰财政部部长诉RR.唐纳利全球一站式解决方案有限责任公司 230
第五节 国际商品贸易 236
一、商品进口 236
二、商品出口 237
第六节 国际服务贸易 238
一、为税收辖区外的使用者提供的服务 238
二、服务进口 238
三、服务出口 239
罗伯逊诉女王 240
四、修订后的欧盟服务规则 243
1.B2B提供的服务 244
2.企业对个人提供的服务 244
3.针对特殊情况的特别规定 245
4.避免双重征税或双重不征税的规定 246
五、经合组织针对跨境服务和无形资产的给付地方案 246
第七节 特定行业的特殊处理方法 247
一、电信、广播和以电子方式提供的服务 247
1.电信和广播服务 247
2.以电子方式提供的服务 249
3.未设立机构的纳税人适用的特殊方案 250
二、电子商务 250
三、国际运输服务 252
第八节 为灾难救助提供资金的建议 253
第九节 问题讨论 254
第八章 时间确定规则和定价规则 256
第一节 时间确定规则 256
一、权责发生制、混合制和收付实现制——概述 256
1.进口 257
2.权责发生制 258
海关与消费税局诉太空城酒店有限公司 261
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诉奥斯特罗尔茨一沙尔恩贝克税务局 263
3.发票制 266
4.支付制 267
二、纳税期间 268
1.纳税期间——概述 268
2.期间的长短变化 269
3.提交申报表和缴纳税款的时间 270
三、特定销售适用的特殊规则 271
1.分期收款或延期收款的销售 271
2.转用于私人目的的商品 272
3.其他特殊情况 273
第二节 过渡规则 273
一、简介 273
二、税率的更改 273
三、其他修改 274
四、税务登记的规定 274
五、签订日期早于生效日期且未约定增值税的合同 275
第三节 定价规则 275
一、给付的应税金额或价格——概述 275
纽卡斯尔供暖系统承包商诉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 277
二、零对价或象征性价格的销售 281
三、折扣、返款和价格补贴 282
四、抵押物和重新占有 284
五、售后调整 285
合作社零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 286
六、关联方交易 287
七、差额课税 288
八、上门兜售商贩和类似独立承揽人的销售 289
九、自我交易 291
十、应税金额——进口 291
1.一般规则 291
2.置于保税仓库的进口商品 292
3.进口曾出口过的商品 292
4.来自非注册纳税人的进口 293
第四节 问题讨论 294
第九章 零税率、免税和免税主体 295
第一节 简介 295
第二节 适用零税率的销售 296
一、概况 296
英国海关税务总署诉宝洁英国公司 298
二、适用零税率的出口 305
三、对其他交易实行零税率 305
第三节 免税销售 306
瑞典税务局诉PFC诊所有限公司 309
英国公开大学诉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 317
第四节 单一价格在产生不同税收结果的多个给付中分配 319
罗杰斯诉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 320
第五节 链式交易 321
荷兰财政部国务秘书诉鹿特丹维尔克国际石油公司 321
第六节 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 324
一、简介 324
二、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课税的不同方法 327
三、新西兰的税收 329
四、欧盟的税收 330
欧洲共同体委员会诉芬兰共和国 330
天地邮政英国有限公司诉英国海关税务总署 340
第七节 外交官、大使馆和国际组织的特殊待遇 349
第八节 问题讨论 350
第十章 增值税的逃税和避税 352
第一节 简介 352
第二节 避税 352
切尔房地产公司诉新西兰税务局 353
哈利法克斯和其他公司诉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 360
意大利经济和财政部诉分批服务有限公司 367
税务局诉保罗·纽威 372
税务机关诉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德国公司 376
第三节 增值税逃税 380
比利时诉丰收废品回收 381
马克思·佩恩有限公司诉保加利亚税务和保险机关 385
第十一章 博彩和金融服务(除保险之外) 388
第一节 概况 388
第二节 博彩、彩票和其他赌博游戏 388
H.J.格拉维游戏与娱乐设备公司诉汉堡-巴姆贝克-乌赫伦霍斯特税务机关 390
第三节 金融服务(除保险之外) 392
一、简介 392
二、对大多数金融服务免税 396
1.早期的理由不复成立 396
2.金融服务免税所引发的管理问题 396
(1)税收结果的确定性之重要地位——解释问题 396
莱茵河畔法兰克福市赫希斯特区税务局诉德意志银行 397
(2)在应税和免税给付之间分配进项税 402
3.金融服务免税造成的扭曲 404
(1)纵向一体化 404
(2)外包 405
储蓄银行数据中心诉丹麦税务局 406
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诉FDR公司 407
三、金融中介服务——从差价中获利的服务 410
1.储蓄和贷款 413
2.欧盟的方法 414
四、不同于全面免税——对中介服务仍免税,但对其他金融服务课税 417
1.简介 417
2.对收费型服务课税——南非 417
3.金融服务的狭窄定义——澳大利亚 419
五、不同于全面免税——对全部或部分金融中介服务实行零税率 421
1.新加坡对提供给应税客户的服务实行零税率 421
2.新西兰对金融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某些服务免税 422
六、对金融服务课税的其他方法 424
1.以色列 424
2.意大利的大区生产税 425
3.加拿大昙花一现的中介服务课税制度 425
4.美国的提议 426
5.波达尔和英格利希的提议 427
6.齐提出改良的反向征税法 430
7.一些思考 432
七、伊斯兰金融 433
第四节 问题讨论 434
第十二章 保险 437
第一节 简介 437
第二节 对意外保险课征的宽税基税收 440
第三节 除人寿保险之外的保险免税 442
第四节 新西兰对保险课税 446
一、新西兰对财险公司课税的方法适用于已办理登记的投保人 450
二、新西兰对财险公司课税的方法适用于身为消费者的投保人 452
三、在新西兰保修属于“保险”吗? 453
第五节 澳大利亚对保险课税 454
第六节 纳恩和多梅尼西提议的美国税收制度 456
第七节 问题讨论 457
第十三章 不动产 458
第一节 简介 458
第二节 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方法集合 460
第三节 欧盟对不动产课税的方法 463
一、概况 463
二、租赁和终止租赁的免税 464
1.什么是不动产的“租赁”或“出租”? 464
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诉津恩一家 466
2.租赁的转让或处置 470
镜报集团诉英国海关与消费税局 470
三、商业与私人用途的混合和用途变更 477
于尔岑税务局诉阿姆布莱切特 477
四、以税收为目的的交易 480
五、条款的交互作用 481
荷兰财政部国务秘书诉弗拉尔丁恩镇 481
第四节 有关不动产课税的提议 489
第五节 问题讨论 491
第十四章 剖析中国的增值税 493
第一节 简介 493
第二节 对服务课征流转税——建立补充税基 494
第三节 经营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概念缺失 498
第四节 增值税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 501
一、小规模纳税人制度的适用范围 502
二、设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 504
三、总体激励效应 505
第五节 通过金税工程进行税收管理 506
一、金税工程的运作机制 507
1.增值税开票 508
南京双超商贸有限公司不服南京市玄武区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案 509
2.以发票为凭证申请抵扣进项税 512
3.交叉稽核和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 514
二、金税工程引发的争议 514
第六节 允许和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516
一、普遍对国内给付不提供退税 516
二、出口退税的不彻底 518
三、不允许“虚开的”发票抵扣进项税 520
上诉人湛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与被上诉人湛江开发区圣捷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纠纷一案 524
第七节 作为税收优惠的“税收返还”和“简易征收”机制 528
一、税收返还 529
二、简易征收办法 531
第八节 营业税到增值税的过渡管理 534
一、增值税转型中的经济效应 534
二、中国试图推广增值税时遭遇的特殊挑战 536
三、替换营业税的初始方案:2012—2013年 538
第九节 问题讨论 540
第十五章 跨辖区问题 542
第一节 简介 542
第二节 欧盟承诺实现内部贸易无边界 544
一、简介 544
二、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的特定条款 546
三、迈向最终增值税制度的日程表 547
四、欧盟成员国的单一增值税制度 548
意大利克雷莫纳人民银行诉克雷莫纳税务局 549
第三节 欧盟计划实行一项遵循来源地原则的增值税:问题和建议 553
一、概述和早期提议 553
二、基恩和史密斯为欧盟内贸易设计的多税率一体化增值税 554
三、豪厄尔·齐的票据增值税制度 557
第四节 加拿大增值税和伯德/金德伦的双元增值税 560
一、简介 560
二、形形色色的加拿大做法 560
三、伯德和金德伦的双元增值税提议 562
第五节 巴西和瓦萨诺的“小船模型” 565
一、巴西的税制结构概况 565
二、瓦萨诺的“小船模型” 566
三、麦克卢尔基于瓦萨诺模型改进后的补偿性增值税 569
四、总体评论 574
第六节 印度的地方增值税 574
一、邦级增值税立法 574
二、向印度商品与服务税制度提议一种综合跨邦商品与服务税 576
第七节 为筹集地方财政收入而提出的遵循来源地原则的营业价值税 578
第八节 美国的地方税改革 579
一、联邦增值税和州零售销售税共存 582
二、美国现行和建议实行的地方增值税 583
1.新罕布什尔州营业事业税 584
2.密歇根单一营业税 585
3.州级增值税提议 586
三、美国简化的销售税和使用税 589
第九节 问题讨论 590
附录 全球的增值税 592
图表清单 599
案例表 601
索引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