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三重内涵 3
二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 8
第一章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基本特征 12
一 以裁判为中心的诉讼构造 12
二 审前程序司法控制 17
三 统一刑事司法标准 20
四 贯彻证据裁判原则 24
五 遵循直接言词原则 27
六 确立有效辩护制度 30
第二章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审前程序改革 35
一 审前程序诉讼化改造 35
二 合理定位侦诉审辩关系 46
三 改革刑事立案制度 61
四 恢复侦查预审程序 74
五 完善案卷移送制度 94
六 规制刑事案件审前报道 105
第三章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程序改革 116
一 规范庭前准备程序 116
二 完善程序分流机制 129
三 强化刑事辩护职能 147
四 落实出庭作证制度 162
五 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 177
六 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 187
第四章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执行程序改革 203
一 刑事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 203
二 刑罚执行程序正当化构建——以被害人权利保障为中心 213
三 刑罚执行变更程序诉讼化改造 225
四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的规范 232
五 刑事特别程序裁判执行的完善 245
第五章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证据制度改革 257
一 规范各种证据收集和保管链 257
二 加强客观证据收集、审查和运用——以冤假错案为中心 273
三 区分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 286
四 建构刑事证据规则体系 296
五 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311
附件 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简称 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