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苏维埃革命政权时期 1
第二章 晚清政府时期至民国政府时期 12
第一节 香港 12
第二节 广东 17
第三节 福建 24
第四节 湖北 34
第五节 江南 58
第六节 安徽 71
第七节 湖南 84
第八节 浙江 114
第九节 北洋机器局与直隶 124
第十节 吉林 132
第十一节 奉天 151
第十二节 江西 161
第十三节 江苏 186
第十四节 四川 195
第十五节 户部、度支部 260
第十六节 山东 278
第十七节 河南 285
第十八节 清江铜元局 298
第十九节 广西 303
第二十节 云南 304
第二十一节 西藏 312
第二十二节 新疆 326
第三章 民国政府时期新开铸的厂局 343
第一节 民国政府 343
第二节 山西 367
第三节 陕西 371
第四节 甘肃 379
第五节 口北造币厂 383
第六节 贵州 385
第七节 绥远 386
第八节 台湾 387
第四章 伪政权与东土分裂政权 388
第五章 代用币 391
第六章 私铸币 412
第七章 外国早期在华流通铜元 423
第八章 机制方孔铜币 431
第九章 赝品铜元 435
附录 441
国内主要钱币网站 441
本书参考文献 442
后记 446
铜元局部称谓图 463
铜元品相参考图 465
补遗 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