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物权法》条文及适用指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
第二部分 配套法律依据 79
一、一般规定 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7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录)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90
二、所有权 99
(一)综合 99
(1)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 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99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108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115
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 117
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 120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125
(2)私人所有权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14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节录) 1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节录) 145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节录) 151
(二)土地的权属与保护 154
(1)综合 1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69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178
(2)土地权属 181
土地登记办法 181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92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19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一土地登记在两个土地证上应如何确认权属的复函 203
(3)征地补偿 207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2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村民委员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答复 209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 210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2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地被征用所得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归被征地单位所有的复函 224
(4)土地物权保护 2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 2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25
(三)房产的权属与保护 228
(1)综合 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28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2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244
(2)权属 245
房屋登记办法 245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261
(3)转让 263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26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6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74
(4)租赁 278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278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283
(5)房屋拆迁 290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9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9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296
(6)物业服务 296
物业管理条例 296
(四)土地、房产税费 3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3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3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311
三、用益物权 312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312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3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 3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323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 3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3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3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3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34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350
(三)自然资源上的用益物权 355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55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36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3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80
四、担保物权 393
(一)综合 3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39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4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适用和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 4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九条中的“第三人”范围问题的答复 4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 421
(二)抵押 4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节录) 423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424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4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抵偿给抵押权人问题的批复 43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抵押权人资格问题的答复 43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动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答复 4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批复 4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管理机关能否撤销错误的注销抵押登记行为问题的批复 4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4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436
(三)质押 437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437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 440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 4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44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449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449
(四)留置、定金 4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对连带责任保证人所有的船舶行使留置权的请示的复函 4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当事人仅给付了定金应当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复函 455
附录 456
物权纠纷案由 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