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法是否已失败? 1
1.1 通过具体内容区分犯罪 2
1.2 刑法和其他法律的程序区别 8
1.3 刑法和其他法律的功能区分 11
1.4 诉讼与保护 18
1.5 不法行为的危害程度 22
1.6 平等对待、互相抵消之利益与区别执行 28
1.7 犯罪化和量刑 37
1.8 刑法的原则性核心要素 39
2 不作为的犯罪化 43
2.1 刑法中的不作为的地位 45
2.2 法律责任的基础 53
2.3 对不作为义务的重新评估 58
2.4 不作为犯罪与法治 94
2.5 不作为刑事责任之框架 98
2.6 “不作为”作为犯罪的构成要素 104
2.7 应具备何种义务 107
2.8 小结 112
3 不知刑法及避免义务 115
3.1 不知刑法是否是抗辩事由? 115
3.2 不知法律原理与罪刑法定原则 118
3.3 不知刑法的三种不同情况 125
3.4 何为国家义务? 142
3.5 诸多实践影响 145
3.6 小结 150
4 可判监禁的犯罪是否都应摒弃严格刑事责任? 154
4.1 何谓严格刑事责任? 156
4.2 刑事定罪需要过错要件的理由 159
4.3 重罪:限制与例外 165
4.4 对无过错犯罪施加的监禁刑 174
4.5 结论 182
5 规范位置的改变:重塑刑法可责罚性的框架 184
5.1 不法行为理论 185
5.2 主观主义的核心 188
5.3 温和建构主义、自治和法治 191
5.4 规范性位置改变理论 195
5.5 确定规范位置改变的效力 199
5.6 明知而为的规范位置改变 207
5.7 重申温和建构主义 209
6 基于风险的持有型犯罪是不公正的 211
6.1 基于风险而产生的持有犯罪 211
6.2 持有型犯罪和核心原理 216
6.3 持有作为危险犯的形式 232
6.4 如果持有被犯罪化,则该如何设置刑度? 242
6.5 结语:持有型犯罪和刑法原理 244
7 儿童被告与刑法理论 247
7.1 童年 248
7.2 作为道德主体的儿童 249
7.3 国家对儿童不良行为的处理方式 251
7.4 儿童年龄对刑事责任的一般辩护事由的影响 256
7.5 儿童年龄对“同意”的影响 268
7.6 儿童年龄对犯罪意图的影响 275
7.7 小结 278
8 人权与创设特殊犯罪所引起的积极义务 281
8.1 《欧洲人权公约》中的积极义务的范围 283
8.2 保证《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规定之权利的义务 285
8.3 保证《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权利之义务 287
8.4 保证《欧洲人权公约》第2条规定权利之义务 291
8.5 保证《欧洲人权公约》第4条规定权利之义务 295
8.6 小结 299
9 结语:刑法积极义务的提倡 303
译后记 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