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困惑与出路 1
第一节 困惑:法学无用,法理学更是无聊加无用? 1
第二节 出路:法理学教育不应该居庙堂之高处江湖之远 3
第三节 方向:法理学教学如何做到趣味化 4
第一章 法的学科归属:法理学是什么? 14
第一节 法理学的名:权威解读与相关概念 14
第二节 法理学的义:对“法理无用论”的回应 20
第二章 法的实然界定:法究竟是什么? 36
第一节 法的词源流变及当代中国法学者对法的界定与反思 36
第二节 有关法本质的学说纷争 58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基本特征的理论 68
第四节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习惯法的“法”属性 87
第五节 全面客观正确认识法的作用 94
第三章 法的应然目标:法为何而生? 116
第一节 法的价值是法追求的应然目标 116
第二节 法的价值体系图谱 119
第三节 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原则 145
第四章 法的要素与体系:法长什么样? 157
第一节 法的要素是法的微观模样 157
第二节 法的体系是法的宏观结构 183
第五章 法的渊源:法从何处来? 195
第一节 法的渊源的各种学说 195
第二节 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如何选择? 198
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以及习惯法的法渊源地位 200
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到何处去? 221
第一节 法律责任是法的归属 221
第二节 归责与免责 228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承担 244
第七章 法运行的一般原理:法要怎么用? 249
第一节 法的适用概说 249
第二节 法律证成活动的展开 255
第三节 法律推理技术的运用 261
第四节 法律解释方法的奥妙 267
第八章 法律关系:法如何做到微观运行? 285
第一节 小案件大关系:法律关系之重要性 285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静态要素 296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动态运行 305
第四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317
第九章 法的创制与实施:法如何展开宏观运行? 327
第一节 法的创制:将自然法转化为人定法的过程 327
第二节 法的实施:将人定法进行自然法检验的过程 333
第三节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习惯法的司法衡平 342
参考文献 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