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章 事实 1
第一节 “事实”的语义探源 1
一、“事”的字义探源 2
二、“实”的字义探源 6
三、“事实”,的词义探源 7
第二节 哲学事实的概念:哲理化的事实 8
一、罗素的独立客观实在论 9
二、胡塞尔的本质直观还原论 12
三、王长存的原始客观实在论 15
四、彭涟漪的主客观一致论 17
五、启发 20
第三节 法律事实的概念:规范化的事实 23
一、法律事实的规范性特征 23
二、法律事实的规范化矛盾 25
三、法律事实的规范性界限 28
第四节 法律事实的类型 32
一、立法事实 32
二、条件事实 36
第五节 证据法事实 39
一、证据法事实的概念 39
二、证据法事实的特征 40
三、证据法事实的分类 42
第六节 从还原论走向建构论 47
一、证据法事实的特殊性 48
二、还原论的事实观 49
三、建构论的事实观 51
四、从还原论迈向建构论 55
本章提要 57
第二章 真实 60
第一节 “真实”的语义探源 60
一、“真”的字义探源 61
二、“真实”的词义探源 63
三、“真实”与“事实”之间的关系 66
第二节 哲学意义上的真实:哲理化的真实 69
一、真实与真理之间的关系 69
二、代表性观点 73
三、哲学真实的分类 82
四、哲学真实理论的启发 86
第三节 证据法意义上的真实:规范化的真实 90
一、形式真实说与实质真实说 91
二、客观真实说与主观真实说 93
三、法律真实说 97
第四节 迈向完善的法律真实观 103
一、理论视野的开放性 104
二、证明标准的精确化 109
三、证明方法的精细化 111
本章提要 118
第三章 证据 121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121
一、观点梳理 122
二、通说解析 126
三、定义解析 127
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 133
一、客观性 134
二、相关性 142
三、合法性 150
第三节 证据的分类 161
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161
二、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163
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166
第四节 实物证据 168
一、物证 168
二、书证 171
三、视听资料 174
第五节 言词证据 178
一、证人证言 178
二、当事人陈述 205
三、鉴定意见 210
第六节 笔录证据 230
一、概念和性质 230
二、现行规定 232
三、笔录的类型 237
第七节 电子证据 239
一、定义 239
二、分类 242
三、规则 245
四、立法 249
本章提要 250
第四章 证明 253
第一节 证明的概念 253
一、证明的定义 253
二、证明的种类 262
第二节 证明对象 265
一、证明对象的概念 265
二、证明对象的范围 268
三、证明对象的分类 272
第三节 查明责任 275
一、查明责任的概念 276
二、查明责任的内容 279
三、查明责任的履行:证据调查 282
四、查明责任的履行:证据审查 293
五、查明责任的保障 308
第四节 举证责任 310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 311
二、举证责任的结构 314
三、举证责任的分配 323
四、举证责任的履行 328
第五节 证明标准 335
一、证明标准的理论基础 336
二、证明标准的程度等级 344
第六节 证明方法 355
一、经验的方法 356
二、逻辑的方法 359
三、推定的方法 364
四、认知的方法 368
本章提要 372
第五章 证据法 375
第一节 证据法的理论基础 376
一、一元论、二元论与三元论的观点 376
二、信息论的观点 381
三、平衡论的观点 389
第二节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392
一、证据裁判原则 392
二、法律真实原则 398
三、自由心证原则 401
四、直接言词原则 408
五、利益衡量原则 411
第三节 证据法的调整范围 417
一、宏观边界:证据法事实的规范属性 418
二、中观边界:证据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420
三、微观边界: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的特殊性 426
第四节 证据法的体系结构 431
一、总则和分则 431
二、基本原则、证据规则与证明规则 432
三、核心领域、交叉领域和边缘领域 434
第五节 证据法的法典化 435
一、制定统一证据法典的可行性 436
二、制定统一证据法典的立法模式与体例编排 438
三、制定统一证据法典的阶段 442
本章提要 447
法规解释索引 450
主要参考文献 453
后记 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