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章 团体法秩序生成的逻辑起点 31
第一节 团体法秩序生成的路径选择 33
第二节 团体合同理论的经验基础 37
第三节 团体内合同的关系契约属性 40
第四节 团体合同理论的解释力 50
第五节 团体合同理论的反向强化 54
第二章 团体自治与团体法秩序的生成路径 67
第一节 法秩序生成的路径类型 67
第二节 团体自治是团体法秩序生成的本位逻辑 72
第三节 团体自治与团体法秩序的生成路径 82
第三章 团体法秩序展开的原则 102
第一节 团体法秩序的内在规定性 102
第二节 成员平等原则的本体诠释 127
第三节 成员平等原则的功能 156
第四节 成员平等原则的实现机制 170
第四章 团体法秩序生成的法律机制 187
第一节 团体法秩序生成的技术路线 187
第二节 成员权的本体及其变动 208
第三节 我国现有成员权的类型 228
第四节 成员权的法定化 234
第五章 团体法秩序与团体法的裁判法转向 236
第一节 裁判型团体法的构成 237
第二节 管控型团体法批判 242
第三节 裁判型团体法的证成 257
第四节 裁判型团体法与管控型团体法的适应性比较 263
第六章 团体法制的行政支撑 266
第一节 团体行政规制基本立场的转变 266
第二节 团体行政规制措施的选择标准 277
第三节 管控性团体行政规制措施的改进 282
第四节 激励性团体行政规制措施的优化 291
第七章 团体法秩序的法治化 301
第一节 团体与法治的一般关系 302
第二节 团体法秩序法治化的正当性追问 316
第三节 团体法秩序法治化的制度构成 327
第四节 团体法治秩序的司法实现 343
结论 355
参考文献 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