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初选举诉讼中的“法官造法” 1
一、民初大理院之“司法能动主义” 1
二、选举纠纷的管辖与审级问题 5
三、诉讼规则、诉讼程序的补充与再造 12
四、选举规则的司法续造 21
五、小结 32
第二章 平政院裁判与近代中国文官保障制度的司法实践 35
一、文官保障制度的发生及其价值 35
二、近代中国文官保障制度的建立 38
三、通过行政审判落实文官保障制度 43
四、小结 52
第三章 公务员惩戒的司法化及其界限: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体制研究 53
一、域外公务员惩戒的理论与实践 54
二、近代中国公务员惩戒机关的建立与变迁 60
三、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体制的问题与矛盾 71
四、小结 83
第四章 民国司法院:近代最高司法机关的新范式 87
一、司法院体制的由来与变迁 87
二、司法行政权的特殊安排 100
三、司法院(大法官)的规范控制权 107
四、多元的司法审判体系 115
五、小结 119
第五章 近代中国审级制度的变迁:理念与现实 121
一、清末司法改革:从“六级六审”到“四级三审” 122
二、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有名无实的“四级三审制” 126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三级三审制” 135
四、参照系:早期美国联邦法院的困境(以最高法院大法官兼理下级巡回审判为中心) 144
五、小结 148
第六章 代结语:从三法司到司法院 154
一、回顾:中国古代的三法司 154
二、清末司法改革 157
三、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央司法机关 159
四、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央司法机关 164
五、小结 167
附图 172
跋 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