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理想与现实 1
宽恕 3
司法宽容需要这样伟大的母亲 7
一个死刑案件的跟踪 11
当场击毙必须掂量五个问题 47
民意与死刑判决 51
人权:判处死刑的死刑 56
生活在一个没有死刑的社会,我们准备好了吗 60
人道主义背景下的死刑改革 65
刑法大修:逐步减少死刑罪名仍是趋势 75
2016年:平反冤案值得肯定,死刑控制任重道远 85
复旦“求情信”呼吁“超越悲剧” 93
第二编 他山之石 99
荷兰的三个命案判决 101
世界死刑存废趋势 104
与巴丹戴尔先生谈死刑 108
生命无价——《死刑的全球考察》译后记 112
死刑的威慑力问题 121
“终身监禁”并不等于在监狱中度余生 127
联合国通过全球暂停执行死刑议案意味着什么 131
从日本恢复执行死刑看废除死刑的复杂性 137
亚洲死刑观察 141
第三编 中国之路 147
严格限制死刑的几个前提条件——在哈佛大学的演讲 149
中国的死刑制度及其改革——在外国记者驻华俱乐部的演讲 154
废除死刑是否需要设立期限 176
68个死刑罪名可废除67个半——关于死刑的对话 183
中国废除死刑之路——在中国政法大学“蓟门决策”论坛上的演讲 192
死刑改革不能倒退,只能前进 201
中国的死刑改革之路——在燕山大讲堂的演讲 205
中国死刑存废的现状与争议——在岭南大讲坛的演讲 232
要创造条件取消贪腐犯罪的死刑 240
为什么要创造条件废除贪腐犯罪的死刑 247
死刑削减仍然在路上 255
死刑的宪法维度 258
第四编 生杀大权 265
死刑核准权“回归”的四大好处 267
如何收回死刑核准权 270
死刑复核权不应仅仅是收回 272
落实死刑案件二审开庭 277
“留有余地”与“疑罪从无” 282
寄望最高法院审慎复核吴英案 286
对最高检死刑复核检察厅的三点期待 290
加强检察机关对死刑二审案件的法律监督 294
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结果应当直接通知律师 301
第五编 执行的风度 305
废除“死刑立即执行”的提法 307
死刑执行的方法及相关问题 310
解密注射死刑执行车 316
死刑执行权应从法院剥离出来 324
废止枪决统一注射死刑的条件已经成熟 327
从美国经验看注射执行死刑的改进 337
刑法的人道化历程 341
注射死刑:12年的静止与变化 344
用注射取代枪决,实现死刑执行方法的统一 356
第六编 死刑的温度 363
加强对死刑案件的辩护 365
死刑复核被告人应有法律援助权 371
死刑案件不应排除和解 374
死刑案件特别赦免程序之构想 377
美国弱智罪犯不执行死刑之启示 382
绝症死刑犯与人文关怀 385
对老年罪犯免死是智慧的立法 392
死囚生育权带来的法律思考 395
死刑犯器官利用需进一步规范 399
为什么不知道马加爵被执行死刑 403
死刑犯行刑前应有权会见亲属 406
建立对刑事被害人的补偿制度 411
后记 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