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编纂路线图 1
第一编 编纂民法典的政治性分析 3
第一章 尽快实质意义上编纂民法典的必要性 3
第一节 应该客观评估“编纂民法典”决定在《依法治国决定》中的重要程度 3
第二节 应该坚持实质意义上的“法典化” 6
第三节 不及时编纂民法典将导致三大政治难题 8
第二章 编纂民法典的合宪性意识 13
第一节 “民主地”并“科学地”编纂民法典 13
第二节 加强编纂民法典的宪法意识 17
第三章 编纂民法典的“实用主义思路” 23
第一节 编纂民法典的第四种思路——“实用主义思路” 23
第二节 “实用主义思路”下的民法典结构设计 28
第二编 编纂民法典的合宪性考量 33
第四章 合宪性判断的对象——以《物权法》起草过程中的“违宪风波”为例 33
第一节 对“违宪风波”的简要回顾与学术评价 33
第二节 对“违宪风波”的几点评议 40
第三节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与物权法的合宪性 43
第四节 物权保护如何达到《宪法》第12条的要求 47
第五章 法律解释的合宪性——以《物权法》第166条和第167条的解释为例 56
第一节 《物权法》第166条和第167条可能存在的疑义 56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路径分析 59
第三节 法律解释的目标选择 61
第四节 《物权法》第166条和第167条的立法真意 64
第五节 “不动产即土地”定势思维与立法技术瑕疵补救 69
第六章 立法程序的合宪性——以《侵权责任法》立法程序的合宪性解释为例 71
第一节 民法典分编起草模式是产生过程性违宪风险的背景性原因 72
第二节 《侵权责任法》的“非基本法律”地位与立法程序的合宪性 74
第七章 法律适用的合宪性——以实质意义上侵权法的确定与立法展望为例 78
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对实质意义上侵权法的体系影响 78
第二节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基本类型 80
第三节 实质意义上侵权一般法的内容确定 84
第四节 侵权特别法的效力判断规则 94
第五节 《民法总则》对实质意义上侵权法的影响 103
第六节 未来实质意义上侵权法的立法展望 107
第三编 “实用主义思路”下的民法典编纂路线图 115
第八章 以“非基本法律法典化模式”编纂民法典的立法程序设计 115
第一节 盘点编纂民法典的可用资源 115
第二节 立法机关仍然缺乏科学审议“民法典”文本的审议能力 117
第三节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官方背景的“民法典编纂专家委员会” 119
第四节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立法方案》 122
第五节 起草400条以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法典化方案》 125
第六节 由全国人大通过审议《民法法典化方案》实质性地进行“法典化” 127
第九章 《民法总则》的编纂定位与内容评析 131
第一节 导言 131
第二节 从“零售”到“批发”:“两步走”编纂民法典 133
第三节 “批零兼营”:《民法总则》的编纂定位 141
第四节 “主营批发,兼顾零售”:《民法总则》的内容评析 152
第十章 《民法总则》若干法律规范去留问题大数据分析 169
第一节 《民法总则》相关法律规范司法适用大数据分析概况 169
第二节 《民法总则》中可以进行大数据分析的三类去留争议性问题 175
第三节 三种特殊民事主体制度去留问题的法律大数据分析 178
第四节 较短特殊时效制度去留问题的法律大数据分析 188
第五节 债法核心制度去留问题的法律大数据分析 192
第十一章 从《民法总则》看民法典条文形式性编纂技术 197
第一节 民法典条文形式性编纂技术的体系定位 198
第二节 以法律为编纂对象的条文形式性编纂技术 200
第三节 以司法解释为编纂对象的条文形式性编纂技术 207
第四节 条文形式性编纂技术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适用要求 209
第十二章 在《民法典·总则编》中设置“债与责任”章规定“债法总则”制度 211
第一节 写不写?——规定债法一般性规则的必要性 211
第二节 写什么?——债法一般性规则内容的选择性 218
第三节 怎么写?——债法一般性规则立法的技术性 225
第十三章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纂背景与结构调整 233
第一节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纂背景 233
第二节 建议“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独立成章 238
第三节 建议确立“责任构成与责任分担”章 240
第四节 建议删除“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章 243
第五节 建议新设“侵害人格权益的侵权责任”章 245
第六节 建议“使用人责任”独立成章 248
第七节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应结构调整建议 254
第四编 编纂民法典的扩展性讨论 259
第十四章 编纂民法典的法制背景——我国到底有多少部现行有效法律? 259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展开与转化 259
第二节 宪法意义上的“法律”的判断标准 263
第三节 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数量的确定 267
第四节 “准法律决定”的合宪性完善 274
第十五章 编纂民法典的辅助性工作 279
第一节 民法的区际法域整合——以《“两岸四地”民法示范法》为例 279
第二节 “裁判文书民事习惯调查”计划 281
附录 “中国裁判文书网”民事裁判文书分案由数量统计表(2016年立案) 284
杞人忧天,还是未雨绸缪?(第一版代后记) 318
“民法典粽子礼盒”如何打包编纂?(第二版代后记) 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