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概述 1
第一篇 道路 9
第一章 古道关隘渡桥大车道 9
第一节 古道 9
一、驿(大)道 9
二、县乡大道 14
四、运盐道 15
三、工矿驿道 15
五、京铜运道 16
附:千岁衢 16
元、明、清黔西北地方驿(大)道示意图 17
第二节 关隘 19
第三节 渡口 20
第四节 古桥 21
第五节 大车道 26
第二章 公路 27
第一节 国道 29
第二节 高等级公路 42
第三节 省道 47
第四节 县乡道 55
第五节 厂矿专用公路 75
附:毕节地区历年公路里程与养护总表 76
毕节地区公路一览表 79
毕节地区厂矿专用公路一览表 102
一、石拱桥 104
第一节 公路桥梁 104
第三章 公路桥梁与隧道 104
二、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 117
三、钢筋混凝土薄壳拱桥 120
四、钢筋混凝土板桥 121
五、钢筋混凝土梁桥 121
六、钢桁构梁桥 122
七、钢桁构吊桥 123
八、桁式组合拱桥 124
附:毕节地区公路桥梁表 125
第二节 隧道 142
第四章 铁路、内河航道及其它交通运输线 144
第一节 铁路 144
附:地方铁路专用线测设纪事 145
第二节 内河航道 145
第三节 其它交通运输线 146
一、驿运纪略 147
第一节 驿运 147
第一章 人畜力运输搬运装卸运输工具 147
第二篇 运输 147
二、食盐运输 153
三、铜铅锌运输 161
第二节 群众运输 162
一、人畜力车运输 162
二、人畜力运输 178
第三节 搬运装卸 182
第四节 人畜力运输工具 184
第二章 机动车运输 186
第一节 民国时期公商营汽车运输 188
一、汽车货运 188
二、汽车客运 191
第二节 省属交通部门运输企业汽车运输 194
一、汽车货运 194
二、汽车客运 203
第三节 县交通部门运输企业汽车运输 215
第四节 企事业单位自备汽车运输 221
第五节 个体(联户)运输业汽车运输 223
第六节 拖拉机、小型简易机动车运输 224
第三章 内河航运 236
第四章 汽车维修及配件供应 237
第一节 汽车维修 237
一、中央、省属运输系统汽车维修业 237
二、地、县汽车维修业 239
第二节 汽车配件供应 241
第一节 驿、站、铺 244
第一章 交通机构 244
第三篇 管理 244
第二节 交通行政机构 247
一、路政分局、建设科 247
二、毕节地区交通局 248
第三节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机构 250
一、毕节专区简易公路工程队 250
二、地区交通局工程队与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队 250
附:贵州境大纳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251
二、川滇东路工务局 253
第四节 公路养护管理机构 253
一、清毕路养路工区(工务段) 253
三、赤杉段工程处 255
四、毕节工务总段 259
五、贵州省毕节公路养护总段 259
六、县地方公路养路工区 263
第五节 运输管理机构 264
一、运输管理(总)站 264
二、地区公路运输管理处 265
三、地区内河航运管理中心站 266
四、贵州省交通厅毕节征费稽查所 267
第六节 监理机构 267
一、交通检查站 267
二、贵州省交通厅毕节交通监理所 268
三、地区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69
四、贵州省港航监督处毕节港监所 269
一、省属车站 270
第七节 运输企业 270
二、川滇东路运输局 271
三、贵州省毕节汽车运输公司 272
四、县交通局车队(运输公司) 279
五、地区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单位)汽车队(运输公司) 282
第二章 交通管理 284
第一节 交通监理 284
一、车辆管理 285
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288
三、交通安全管理 289
四、违章肇事处理 292
附:肇事及其典型案例 293
第二节 港航监督 295
第三节 公路路政管理 296
一、管理组织 296
二、业务管理 297
第三章 运输管理 300
第一节 运输市场管理 300
一、公路运输市场管理 300
二、水运市场管理 304
第二节 运价管理 305
一、人畜力车、拖拉机运价管理 305
二、汽车运价管理 314
三、水上船舶运价管理 318
第四章 工程管理 318
第一节 新建工程管理 318
一、群养 320
第二节 公路养护 320
二、道养 327
三、公路绿化 333
第五章 财务管理 341
第一节 规费征用 341
一、养路费 341
二、管理费 348
三、车辆购置附加费 350
四、公路客运附加费 351
第二节 公路交通建设资金 352
第三节 公路养护经费 354
一、道养经费 354
二、群养补贴费 357
第四节 交通运输专用票证管理 359
大事纪要 361
附录 387
黔新运输业生产合作社社章 387
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公路用地、路政管理和公路绿化的通告 393
编后记 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