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3
一 秘鲁民事诉讼法典(第五部分第五篇执行程序) 3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执行程序 4
第一节 总则 4
第二节 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4
第三节 交付确定的动产义务的执行 6
第四章 担保物权的执行程序 7
第三章 司法决定的执行程序 7
第五节 不作为义务的执行 7
第四节 作为义务的执行 7
第五章 强制执行 9
第一节 总则 9
第二节 拍卖 9
第三节 判定取得财产 13
第四节 支付 13
二 德国民事诉讼法(第八编强制执行程序) 14
第一章 通则 14
第一目 通则 36
第一节 对动产的强制执行 36
第二章 对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 36
第二目 对有体动产的强制执行 38
第三目 对债权及其他财产权的强制执行 46
第二节 对不动产的强制执行 61
第三节 分配程序 63
第四节 对公法上法人的强制执行 64
第三章 关于物之交付与作为不作为的强制执行 65
第四章 代宣誓的保证与拘留 68
第五章 假扣押与假处分 72
第一节 关于法庭和西班牙法官作出的判决 78
三 西班牙民事诉讼法典(执行程序节录) 78
第三章 判决执行 78
第二节 关于外国法庭作出的判决 82
第十五章 执行案件 83
第一节 关于执行程序 83
第二节 强制执行程序 95
四 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第三编执行程序) 105
第一章 可执行凭据和催促书 105
第一目 一般的强制征收的方法和形式 107
第二章 强制证收 107
第一节 一般的强制征收 107
第二目 查封 108
第三目 债权人的参与 110
第四目 变卖和分配 110
第五目 已获取钱款的分配 111
第二节 征收债务人的动产 112
第一目 查封 112
第二目 债权人的参与 115
第三目 分配和变卖 116
第四节 已获取钱款的分配 118
第三节 对第三人实行的征收 119
第一目 查封和参与 119
第二目 分配和变卖 121
第四节 对不动产的征收 121
第一目 查封 121
第二目 债权人的参与 123
第三目 变卖和分配 123
1 一般规定 123
2 无需拍卖的变卖 124
3 拍卖 125
第四目 司法托管 128
第五目 对已获取钱款的分配 129
第五节 对不可分物的征收 129
第六节 针对作为第三人的所有人的征收 130
第三章 通过交付或迁离实现的执行 130
第四章 对作为或者不作为义务的强制执行 131
第一目 对执行的异议 132
第二目 对可执行文书的异议 132
第一节 遭受执行的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异议 132
第五章 异议 132
第三目 有关劳动、社会保障和扶助的异议 133
第二节 第三人的异议 133
第六章 执行程序的中断和消灭 134
第一节 执行程序的中断 134
第二节 执行程序的消灭 135
第一节 组织 139
第一章 总则 139
五 瑞士联邦债务执行与破产法 139
第二编 139
第二节 各别规定 144
第二章 债务执行 146
第一节 债务执行的种类 146
第二节 执行地 147
第三节 非营业时间、执行节假日与执行暂停 149
第四节 执行文书的送达 151
第六节 对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一方配偶的执行 152
第五节 执行程序的开始 152
第七节 对有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的债务人的执行 153
第八节 支付令与异议 153
第九节 执行程序的继续进行 158
第三章 资产扣押式债务执行 158
第一节 资产扣押 158
第二节 变价 164
第四章 抵押物变价式执行 171
第五章 破产式债务执行 173
第一节 普通破产执行程序 173
第二节 汇票执行 176
第三节 无在先执行程序情形下的破产宣告 178
第四节 破产撤消 179
第六章 破产法 179
第一节 破产对债务人财产的影响 179
第二节 破产对债权人权利的影响 181
第七章 破产程序 184
第一节 破产财产的查明与程序的确定 184
第九章 有关租赁的特别规定 186
第二节 债权人通告(Schuldenruf) 187
第三节 管理 188
第四节 破产债权的查证 债权人顺序方案的准备 189
第五节 变价 190
第六节 分配 192
第七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193
第八章 冻结令 194
第十章 无效诉讼(Anfechtung) 196
第十一章 和解程序 198
第一节 和解延缓偿付 198
第二节 和解协议的一般规定 201
第四节 有财产转让内容的和解协议 203
第三节 普通和解协议 203
第五节 破产程序中的和解协议 206
第六节 私下债务和解(Einvemehmliche Private Schuldenbereinigung) 206
第十二章 紧急延缓偿付 207
第十三章 最后规定 210
第一章 引导性条文 212
第二章 执行局的程序 212
六 瑞典执行法(1981年第774号法律节录) 212
第三章 可执行文书 213
附:瑞典1999年仲裁法(摘录) 215
七 日本民事执行法 218
第一章 总则 218
第二章 强制执行 223
第一节 总则 223
第二节 关于以金钱支付为目的的债权的强制执行 231
第一部分 对不动产的强制执行 231
一 通则 231
二 强制拍卖 232
三 强制管理 246
第二部分 对船舶的强制执行 250
第三部分 对动产的强制执行 252
第四部分 对债权及其他财产权的强制执行 257
第三节 关于不以金钱的支付为目的的请求权的强制执行 264
第三章 作为担保权之实行的拍卖等 267
第四章 罚则 271
附则(摘录) 272
第45号命令判决及命令的强制执行:一般规定 277
第三编 277
八 英国最高法院规则执行程序 277
第46号命令执行令状:一般规定 283
第47号命令扣押债务人财产令状 286
第48号命令对判决债务人进行讯问等 288
第49号命令第三人债务人的法律程序 289
第50号命令押记令、停止令等 292
第51号命令接管人:衡平法执行 298
第52号命令羁押 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