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章 横向限制竞争协议 4
第一节 合理原则的适用 8
案例一 芝加哥市期货交易所等诉美国政府 8
案例二 美国音乐广播公司等(上诉人)诉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等美国作曲家、作者与出版者协会等(上诉人)诉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等 16
案例三 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诉俄克拉荷马大学和乔治亚大学董事会 51
第二节 集体联合抵制 95
案例四 西北文具批发有限公司(申请人)诉太平洋文具及印刷公司 95
案例五 联邦贸易委员会(申请人)诉印第安纳牙医联盟 105
案例六 NYNEX公司等(申请人)诉DISCON公司 118
第三节 信息交换与横向共谋的证明 128
案例七 枫木生产商协会等诉美国政府 128
案例八 美国政府(申请人)诉美国石膏公司等 135
案例九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等(申请人)诉天顶广播公司等 145
第二章 品牌内纵向限制竞争的协议 168
案例十 迈尔斯制药公司(上诉人)诉帕克公司 171
案例十一 理查德S.辛普森(上诉人)诉加利福尼亚联合石油公司 185
案例十二 美国政府诉高露洁公司 193
案例十三 国家石油公司诉康公司 197
案例十四 万利酒公司(原告—上诉人)诉瑞恩菲尔得进口有限公司 214
案例十五 丽锦创意皮具有限责任公司诉PSKS公司 222
第三章 品牌间纵向限制竞争协议 259
案例十六 时代—皮卡纽出版公司诉美国政府 261
案例十七 北太平洋铁路公司和西北开发公司(上诉人)诉美国政府 273
附录 290
一、关于竞争者间协作行为的反托拉斯指南 290
二、知识产权许可的反托拉斯指南 329
三、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GWB) 366
四、关于打击核心卡特尔有效行动的建议 371
五、反垄断法的免费网上资源 376
后记 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