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电保温瓶”无效宣告请求案的始末 赵嘉祥 1
2.两个实在不易分辨的熊猫玩具的外观设计 赵嘉祥 9
3.在视觉上这样的茶几形状是属于不相近似的设计 赵嘉祥 14
4.应当对食品的外观设计给予专利保护 赵嘉祥 18
5.“附图”是否能作为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证据 赵嘉祥 21
6.水暖炉的外观设计相近似性的着眼点应在什么地方 赵嘉祥 27
7.从“视力保健台灯”无效宣告请求案看“近似”判断 赵嘉祥 33
8.一个在先公开、在先使用过的“灯座”外观设计专利 赵嘉祥 38
9.为什么不能适用第24条第3款的规定 赵嘉祥 48
10.手表表体应为判断相近似性的“要部” 赵嘉祥 54
11.与已有的包装设计相差无几的药品包装盒 赵嘉祥 59
12.刀柄相同而刀具的排列不同应该怎样看 赵嘉祥 65
13.以1991年的挂历为证据其公开发表日应为哪天 赵嘉祥 72
14.该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前曾在《英国电信工程》杂志上发表过 赵嘉祥 78
21.这样的燃气热水器外观设计符合专利法第9条的规定 赵嘉祥 80
15.怎样判断收音机外观设计的相近似性 赵嘉祥 83
22.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尚未构成专利法第24条中所述的“国际展览会” 赵嘉祥 84
16.卫生间通风器的“要部”应是进气面板 赵嘉祥 90
17.应注重产品在使用状态下的视觉差异 赵嘉祥 95
18.这样的证据不能适用 赵嘉祥 103
19.没有披露其产品的外观设计图的出版物不能作为证据 赵嘉祥 108
20.不适用的证据不能作为对比文件与本专利相比较 赵嘉祥 113
23.两个棒冰包装袋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赵嘉祥 132
24.已公开销售使用的鉴别器不能维持其专利权 赵嘉祥 137
25.局部细微变化能否替代外观设计的整体形状 许静华 143
26.座钟类产品的主视图是判断外观设计相近似性的要部 许静华 149
27.为什么不能以尚未公开的实用新型专利作为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的证据 许静华 158
28.完整的证据链是决定外观设计专利能否存在的关键 许静华 164
29.相近似性判断应遵循单一对比原则 许静华 169
30.第一件撤销专利权的复审请求案 吴赤兵 178
31.这样的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宣告其专利权无效 吴赤兵 181
32.从“钟”的无效宣告请求案看对有关证据中产品“公开使用”的判断 吴赤兵 185
33.判断已有外观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的相近似性只能一对一的比较 吴赤兵 194
34.本无效宣告请求的证据不适用专利法第23条 吴赤兵 201
35.探讨外观设计专利“创造性”的要求 赵嘉祥 206
36.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规律繁荣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 赵嘉祥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