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1
概述 1
大事记 4
凡例 5
第一篇 建置沿革 23
第一章 设治 23
第一节 清代 23
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 23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24
第二章 地域 26
第一节 阿都正长官司辖境 26
第二节 宁西特别政治指导区辖境 26
第三节 设治局辖境 26
第四节 普格县辖区 28
第三章 行政区划 29
第一节 县城——普基镇 29
第二节 区、乡 30
第二篇 自然地理 39
第一章 地质 39
第一节 地层 39
第二节 构造 39
第三节 矿藏 43
第四节 地震 43
第二章 地貌 47
第一节 地貌轮廓 47
第二节 地貌类型 47
第三节 山脉 48
第四节 河流、泉水 49
第一节 气候特点 52
第三章 气候 52
第二节 主要气象要素 53
第三节 农业气象灾害 57
第四节 农业气象分区 58
第四章 土壤 60
第一节 土类 60
第二节 分布 60
第三节 土壤利用现状 64
第四节 土壤改良利用分区 65
第一节 基数 69
第二节 发展 69
第一章 人口状况 69
第三篇 人口 69
第三节 分布 72
第二章 人口结构 74
第一节 性别 74
第二节 民族 74
第三节 文化 75
第四节 年龄 76
第五节 婚姻 76
第六节 行业 77
第七节 职业 78
第三章 人口普查 80
第一节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80
第二节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 80
第三节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80
第二节 政策 82
第一节 机构 82
第四章 计划生育 82
第三节 措施 83
第四节 成效 85
第四篇 农业 89
第一章 生产 89
第一节 生产关系变革 89
第二节 基础与发展 91
第三节 社队财务管理 92
第二章 种植业 95
第一节 区划 95
第二节 粮食作物 96
第三节 经济作物 100
第四节 蚕桑 104
第五节 水果 105
第六节 绿肥 106
第三章 农技·农艺 108
第一节 推广体系 108
第二节 耕作制度 108
第三节 种子 109
第四节 栽培 110
第五节 施肥、除草 111
第六节 病虫害防治 112
第四章 水利 115
第一节 水利设施 115
第二节 水利管理 117
第三节 防洪排涝 117
第四节 扩大水田面积 118
第二节 农业机械 119
第五章 农业机具 119
第一节 农具改良 119
第六章 农场 121
第一节 县属农场 121
第二节 省、州属农场 121
第三节 废弃农场 122
第五篇 林业 125
第一章 森林资源 125
第一节 林地 125
第二节 树种 125
第三节 蓄积量 129
第二章 生产 132
第一节 采种 132
第二节 育苗 132
第三节 植树造林 133
第四节 抚育 134
第五节 采伐利用 136
第六节 经济林木与林副业 136
第七节 林业区划 138
第三章 森林保护 140
第一节 护林防火 140
第二节 封山育林 141
第三节 制止乱砍滥伐 141
第四节 森林病虫 142
第四章 管理 143
第一节 林权 143
第二节 林木管理 143
第一节 天然草地 147
第一章 草场 147
第六篇 畜牧业 147
第二节 人工草场 148
第三节 草场类型 148
第二章 饲料 150
第一节 种类 150
第二节 加工 151
第三章 生产 152
第一节 品种 152
第二节 体制变革 158
第三节 区划 160
第四节 产品 160
第一节 引进 162
第二节 改良 162
第四章 品种改良 162
第五章 疫病防治 164
第一节 主要疫病 164
第二节 防治 166
第三节 检疫 167
第六章 机构 169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169
第二节 场站 169
第七篇 工业 173
第一章 概况 173
第二章 所有制 175
第一节 国营 175
第二节 集体 175
第三节 个体 176
第一节 食品、酿酒、饲料加工工业 177
第三章 产业结构 177
第二节 矿业 180
第三节 电力工业 183
第四节 建筑材料工业 187
第五节 木材加工业 190
第六节 造纸业 190
第七节 机器制造业 191
第八节 药品制造 194
第九节 其他工业 195
第四章 经营管理 196
第一节 体制机构 196
第二节 生产管理 197
第三节 技术改造 198
第一节 古道 201
第一章 道路·桥梁 201
第八篇 交通 201
第二节 公路 202
第三节 桥梁 205
第二章 运输 208
第一节 人畜力运输 208
第二节 机动车辆运输 208
第三章 管理 212
第一节 路政 212
第二节 安全 212
第三节 公路养护 213
第九篇 邮电 217
第一章 邮政 217
第一节 邮政业务 217
第二节 邮路与投递 218
第二章 电信 219
第一节 电报 219
第二节 电话 219
第三章 管理 222
第一节 机构 222
第二节 质量 222
第三节 其他 223
第十篇 商贸 227
第一章 商业 227
第一节 国营 228
第二节 集体 245
第三节 个体 247
第二节 服务业 249
第一节 饮食业 249
第二章 饮食·服务 249
第三章 集市贸易 252
第一节 集市 252
第二节 废弃集市 253
第十一篇 财税 257
第一章 财政 257
第一节 体制 257
第二节 财政收支 259
第三节 监察 264
第四节 管理 265
第二章 税务 269
第一节 税制 269
第二节 税种·税率 270
第三节 征收 279
第十二篇 金融 283
第一章 机构 283
第一节 银行 283
第二节 信用合作社 284
第三节 保险公司 284
第二章 货币 285
第一节 种类 285
第二节 流通 286
第三节 管理 286
第三章 信贷 288
第一节 民间借贷 288
第二节 农业信贷 288
第三节 工商信贷 288
第四节 基建贷款 291
第四章 存储 292
第一节 存款 292
第二节 储蓄 292
第五章 结算 294
第一节 异地结算 294
第二节 同城结算 295
第六章 金库·拨款·公债 296
第一节 金库 296
第二节 拨款 296
第三节 公债·国库券 298
第十三篇 经济综合管理 301
第一章 计划管理 301
第一节 生产计划 301
第二节 流通计划 303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305
第四节 能源计划 307
第二章 物价管理 309
第一节 政策与价格 309
第二节 监督、检查 313
第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315
第一节 管理机构 315
第二节 对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315
第三节 企业登记管理 315
第四节 集市贸易管理 316
第五节 经济合同管理 317
第六节 商标、广告管理 318
第七节 打击投机倒把 318
第二节 统计调查 319
第一节 机构、人员 319
第四章 统计管理 319
第三节 服务与监督 320
第五章 标准计量管理 324
第一节 计量器具管理 324
第二节 标准化管理 325
第十四篇 党派·群团 329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普格地方组织 329
第一节 县工作委员会 329
第二节 中共普格县委员会 329
第三节 历次中共普格县代表大会 332
第四节 基层组织和党员 333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普格县委工作 335
第一节 附录:“文化大革命” 340
第二节 部门工作 342
第三章 群众团体 349
第一节 工会 349
第二节 翻身奴隶协会 350
第三节 县妇女联合会 351
第四节 共产主义青年团 352
第十五篇 政权 357
第一章 地方权力机关 357
第一节 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357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会议 357
第三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359
第四节 乡人民代表大会 361
第五节 选举 362
第一节 设治局、县政府 363
第二章 政府 363
第二节 区署、区公所 367
第三节 乡政权 368
第十六篇 政协 371
第一章 历届政协会议 371
第一节 历届全体委员会 371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 372
第二章 主要活动 373
第一节 支持民改 373
第二节 参政、议政 373
第三节 学习、考察 373
第四节 联系各界人士 374
第五节 其他 374
第一章 公安 377
第一节 机构 377
第十七篇 政法 377
第二节 治安管理 378
第三节 消防工作 378
第四节 户籍管理 378
第五节 专项斗争 379
第二章 检察 382
第一节 机构 382
第二节 刑事监督 382
第三节 经济检察 383
第四节 法纪检察 384
第五节 监所监督 384
第六节 办理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 384
第二节 刑事审判 385
第一节 机构 385
第三章 审判 385
第三节 民事审判 386
第四节 经济审理 387
第五节 申诉、复查 387
第四章 司法行政 388
第一节 法制宣传 388
第二节 人民调解 388
第三节 公证 389
第四节 律师 389
第十八篇 民政 393
第一章 优抚·安置 393
第一节 优抚 393
第二节 安置 394
第一节 救灾 396
第二章 社会福利 396
第二节 救济 397
第三节 扶贫 399
第四节 其他 399
第三章 其他民政事项 401
第一节 婚姻登记 401
第二节 殡葬改革 401
第十九篇 劳动·人事 407
第一章 劳动 407
第一节 就业 407
第二节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408
第三节 工资 408
第四节 福利、劳保 411
第二节 职务任免 413
第三节 调动分配 413
第一节 人员编制 413
第二章 人事 413
第四节 精减人员 414
第二十篇 军事 417
第一章 机构 417
第一节 阿都长官司 417
第二节 汛 417
第三节 西宁夷务指挥部 418
第四节 县人民武装部 418
第二章 驻军与地方武装 420
第一节 驻军 420
第二节 地方武装 420
第三章 民兵 422
第一节 组建 422
第三节 活动纪要 423
第二节 训练、装备 423
第一节 志愿兵 425
第二节 义务兵 425
第三节 预备役登记 425
第四章 兵役 425
第五章 兵事纪略 427
第一节 都土司攻打西昌 427
第二节 红军长征过境 427
第三节 国民政府军在普格的军事活动 428
第四节 解放普格 430
第五节 平叛 430
第一章 学校教育 435
第一节 学校 435
第二十一篇 教育 435
第二节 教学 441
第三节 教师 445
第二章 成人教育 449
第一节 农民教育 449
第二节 职工教育 450
第三章 经费·校舍·设备 452
第一节 经费 452
第二节 校舍 452
第三节 设备 453
第四章 机构·管理 454
第一节 机构 454
第二节 管理 455
第二节 协会、学会 459
第一节 管理机构 459
第一章 机构 459
第二十二篇 科技 459
第二章 科技队伍 461
第一节 科技人员 461
第二节 人才普查 461
第三节 技术职称评定 461
第三章 科学普及 463
第一节 科技宣传 463
第二节 信息交流 463
第四章 技术推广应用 464
第一节 主要科技项目 464
第二节 科技成果奖 465
第一节 图书 469
第一章 专业文化 469
第二十三篇 文化·体育 469
第二节 档案 470
第三节 广播、电视、电影 472
第四节 文艺演出 475
第二章 群众文化 476
第一节 馆、站 476
第二节 文艺演出、创作 476
第三节 民间文艺 477
第三章 文物 478
第一节 碑 478
第二节 遗址、墓葬 481
第三节 零星出土文物 482
第四节 石刻 483
第五节 红军树 483
第一节 体育运动 484
第四章 体育 484
第二节 体育训练 485
第三节 体育竞赛 485
第二十四篇 卫生 489
第一章 卫生防疫 489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489
第二节 卫生监督监测 490
第三节 传染病及防治 491
第四节 妇幼卫生 497
第二章 医疗 498
第一节 县人民医院 498
第二节 区乡卫生院 502
第三节 其他医疗机构 503
第二节 药政 504
第一节 机构 504
第三章 管理 504
第三节 公费医疗 505
第二十五篇 社会风土 509
第一章 社会组织 509
第一节 家支 509
第二节 帮会 510
第二章 宗教信仰 511
第一节 彝族 511
第二节 汉族 512
第三章 传统节日 514
第一节 火把节 514
第二节 彝族年 515
第三节 春节 515
第一节 婚姻 517
第四章 习俗 517
第三节 生活 518
第二节 家庭 518
第四节 礼俗 520
第五节 禁忌 520
第六节 丧葬 521
第五章 彝族语言文学 522
第一节 语言 522
第二节 文学 526
附录:俄珞井丙的故事 529
第二十六篇 人物 533
第一章 人物传 533
第二章 烈士英名录 537
第三章 人物表 541
二、团结生产,不种大烟公约 543
附录 543
一、普格人民设治局各族人民团结公约 543
三、中共普格县委、普格县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摘录) 544
四、普格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在全县城乡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决定 547
五、普格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林木,发展林业有关问题的规定 548
六、普格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各公社、生产大队标准名称的通告 550
七、普格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555
八、凝痴老人 555
九、蚩布百姓反抗土目、黑彝事件调查 556
十、妞妞和她的月琴 557
十一、一至三届《普格县志》编纂委员会名录 562
十二、普格县志办公室收存的部门志稿本名录 563
后记 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