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1
第一章 行政机关要正确对待行政诉讼 1
一、行政管理中的纠纷案件 1
目录 1
二、行政案件的类型及其解决方法 6
三、行政诉讼的概念、特点和种类 10
四、行政诉讼的意义 14
五、行政机关要正确对待行政诉讼 17
第二章行政诉讼与其他有关制度的关系 21
一、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 21
二、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 23
三、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 25
四、行政诉讼与行政仲裁 27
五、了解行政诉讼制度与其他几种制度的相互关 28
系的意义 28
一、行政诉讼法的概念 29
第三章行政诉讼法概述 29
二、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任务 31
三、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效力 32
四、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34
五、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36
第四章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43
一、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43
二、行政诉讼法与其他诉讼法共有的基本原则 45
三、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 52
第五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59
一、确定受案范围的原则 59
二、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62
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几类案件 69
第六章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 72
一、管辖的概念和一般原则 72
二、级别管辖 77
三、地域管辖 80
四、裁定管辖 82
第七章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 87
一、行政诉讼参加人简述 87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原告地位 89
三、行政机关的被告地位 92
四、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 97
五、行政机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98
六、行政机关在诉讼中的更换、追加和诉讼权利 101
的承担 101
七、共同诉讼人 102
八、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109
九、行政诉讼代理人和行政机关委托诉讼代理人 113
第八章行政诉讼证据 119
一、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119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121
三、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 126
四、证据的提供、收集和调查 128
五、证据的判断 131
六、证据的保全 134
第九章期间、送达 136
一、期间 136
二、送达 140
第十章对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 145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性质和意义 145
二、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 147
三、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 151
四、行政机关应遵守诉讼秩序 160
第十一章第一审程序 168
一、起诉和受理 169
二、行政机关应诉 176
三、审理前的准备 178
四、开庭审理 182
五、撤诉、延期审理和缺席判决 188
六、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190
七、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191
八、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98
第十二章第二审程序 200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200
二、行政机关依法提起上诉 204
三、上诉行政案件的审理 209
四、人民法院对上诉行政案件的裁判 212
第十三章审判监督程序 216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216
二、再审案件的提起 220
三、行政机关的申诉 225
四、再审案件的审判 227
一、执行的概念和意义 232
第十四章执行程序 232
二、执行的条件 234
三、行政机关在执行程序中的地位 235
四、执行的一般规定 237
五、执行的开始 245
六、执行措施 250
七、执行的中止和终结 256
八、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 259
第十五章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266
一、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266
二、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种类 269
三、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条件 270
四、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 272
第十六章行政机关侵权赔偿责任 274
一、行政侵权赔偿的概念和意义 274
二、行政侵权赔偿的构成要件 276
三、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和请求赔偿的方式 279
第十七章涉外行政诉讼 283
一、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及特征 283
二、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 284
三、司法协助 290
第十八章行政诉讼的费用 293
一、行政诉讼费用的概念和意义 293
二、行政诉讼费用的种类和征收 295
三、行政诉讼费用的负担 301
四、行政诉讼费用的缓、减、免 304
五、行政诉讼费用的交纳和管理 305
下 篇 306
第十九章公安行政诉讼 306
第二十章工商行政诉讼 331
第二十一章税务行政诉讼 361
第二十二章价格行政诉讼 372
第二十三章土地行政诉讼 389
第二十四章计量行政诉讼 402
第二十五章卫生行政诉讼 421
第二十六章环保行政诉讼 446
第二十七章矿产资源行政诉讼 462
第二十八章交通行政诉讼 475
第二十九章统计行政诉讼 497
第三十章水利行政诉讼 508
第三十一章林业行政诉讼 522
第三十二章渔业行政诉讼 536
第三十三章文化行政诉讼 546
附篇有关行政诉讼法律文书写法及其格式 562
一、行政复议决定书 562
二、行政机关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563
三、行政机关的答辩状 565
四、行政机关的上诉状 567
五、行政机关的申诉状 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