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绪论 1
第一章 民事诉讼 3
第一节 概说 3
第二节 日本民事诉讼法及其沿革 4
一、首部民事诉讼法与旧民事诉讼法 4
二、旧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原因与要点 5
第三节 民事诉讼的构造 6
一、判决程序 6
三、特别诉讼程序 9
二、强制执行程序 9
第四节 民事诉讼的理想与现实 10
第二章 民事诉讼与相邻程序的关系 13
一、非讼事件程序 13
二、仲裁程序 14
三、调解程序 14
四、家事审判程序 15
七、行政诉讼 16
六、破产程序 16
五、人事诉讼程序 16
八、各种行政委员会的准司法作用 17
第三章 民事诉讼的两大类型——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与英美法系民事诉讼 18
一、大陆法系(罗马法)民事诉讼与英美法系(日耳曼法)民事诉讼 18
二、两种诉讼思维方式的差异 19
三、两种民事诉讼制度的差异 20
四、日本的民事诉讼制度 23
一、民事裁判管辖权 29
二、裁判权的界限——与立法权、行政权的关系 29
第四章 司法机关 29
第一节 民事裁判管辖权 29
第二编 诉讼主体 29
三、裁判权的对人、对物的效力范围 31
第二节 法院的构成 34
一、法院的含义 34
二、裁判机关(法官) 35
三、法官以外的法院职员 36
四、法院人员的除斥、忌避与回避 38
一、概说 39
第三节 法院管辖 39
二、事物管辖 40
三、地域管辖 41
四、职能管辖 43
五、特别管辖 44
六、管辖的确定 46
第四节 法律共助 49
一、当事人的概念 50
二、诉讼中的两当事人对立 50
第五章 当事人 50
第一节 概说 50
三、当事人问题的概观 51
第二节 当事人能力 52
一、含义 52
二、实质的当事人能力 53
三、形式的当事人能力 53
一、含义 54
第三节 当事人适格——诉讼实施权 54
二、具有诉讼实施权的当事人 56
第四节 当事人的确定 58
一、问题之所在 58
二、诉讼终结前的当事人确定 59
三、诉讼终结后的当事人确定 59
第五节 诉讼能力及辩论能力 61
一、诉讼能力的含义 61
二、诉讼能力人 62
三、无诉讼能力人 62
四、外国人的诉讼能力 63
五、诉讼能力或特别授权的欠缺与补正 63
六、辩论能力 64
第六节 代理人 64
一、法定代理人 64
二、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 66
一、含义及要件 73
第六章 多数当事人 73
第一节 共同诉讼 73
二、普通共同诉讼 75
三、必要共同诉讼 76
四、准必要共同诉讼 80
五、基于同时审判申请产生的共同诉讼 82
六、基于选定当事人产生的多数当事人诉讼 83
第二节 当事人参加 85
一、独立当事人参加 85
二、共同诉讼的参加 89
第三节 当事人的变更——诉讼上的继承 90
一、诉讼上的继承 90
二、法律上当然产生的诉讼上的继承(当然继承) 91
三、因当事人行为产生诉讼上的继承(参加继承、承受继承) 92
第四节 辅助参加 95
一、含义及要件 95
二、辅助参加的程序 95
三、辅助参加的效力 96
第五节 诉讼告知 98
一、含义及格件 98
二、诉讼告知的程序与效果 99
第三编 诉讼客体 103
第七章 诉讼类型 103
一、给付诉讼 103
二、确认诉讼 104
三、形成诉讼 106
四、各种诉讼类型间的相互关系 107
第八章 诉讼对象 110
第一节 诉讼对象 110
一、含义 110
二、作为审判对象的诉与请求 112
三、诉讼上的请求(诉讼对象)学说的变迁 113
四、我国民事诉讼法下的诉讼对象 117
第二节 诉讼对象的特定 118
一、概说 118
二、给付诉讼的诉讼对象 119
三、确认诉讼的诉讼对象 121
四、形成诉讼的诉讼对象 121
第九章 诉讼对象的复数及变更 123
第一节 请求的合并 123
一、含义及要件 123
二、合并的形态及其审理 124
三、合并诉讼的审判 127
一、含义 128
第二节 诉的变更 128
二、诉的变更制度的沿革 129
三、诉的变更要件 131
四、诉的变更程序 133
五、上诉审的诉的变更 134
第三节 反诉 135
一、含义 135
二、要件 135
一、含义 137
第四节 中间确认之诉 137
三、反诉的程序 137
二、要件 138
三、中间确认之诉的程序 138
第五节 重复诉讼 139
一、含义 139
二、形成重复诉讼的情形 141
一、起诉 145
第一节 诉讼成立 145
第十章 诉讼成立和诉讼过程的阶段构造 145
第四编 诉讼过程 145
二、起诉的法律效果 149
第二节 诉讼过程的阶段构造 151
一、总论 151
二、起诉要件 152
三、诉讼要件 153
四、权利保护要件(本案要件) 156
二、诉讼行为的范围 158
一、诉讼程序和诉讼行为 158
第一节 诉讼程序和诉讼行为 158
第十一章 诉讼程序 158
三、诉讼行为的类型 160
四、诉讼行为的成立及其效力 161
五、诉讼行为的瑕疵 162
第二节 期日、期间及送达 163
一、期日 163
二、期间 164
三、送达 165
第三节 诉讼程序的中断及中止 168
一、诉讼程序的中断 168
二、诉讼程序的中止 169
第十二章 诉讼审理的基本原则 170
第一节 口头辩论原则 170
一、审理方式的基本原则 170
二、口头辩论的概念及种类 172
二、当事人辩论主义 174
一、诉讼资料及其收集 174
第二节 诉讼资料收集中的辩论主义和职权主义 174
三、辩论主义的补充——释明权 178
四、职权主义 179
第十三章 口头辩论的进行和准备 183
第一节 口头辩论的进行 183
一、口头辩论及其进行 183
二、口头辩论的构成 184
三、口头辩论笔录 188
一、准备文书及其他 189
第二节 口头辩论的准备 189
二、争点、证据整理程序 191
第三节 口头辩论期日的懈怠 194
一、当事人一方缺席的情况 194
二、当事人双方缺席的情况 195
第十四章 证据 197
第一节 证据 197
一、证据的概念 197
二、自由心证主义 199
三、立证的对象 200
四、非要证事实 201
第二节 主张责任及立证责任 203
一、责任的基础 203
二、主张责任、立证责任的分配 204
三、法律上的推定 206
第三节 证据调查 207
一、证据调查通则 207
二、各种证据调查 208
三、证据保全 213
第五编 诉讼终结 217
第十五章 裁判 217
第一节 总论 217
第二节 判决的对象及类型 218
第三节 判决的成立 220
一、判决事项 220
二、判决程序 221
三、判决的变更、更改及补充 223
四、判决的无效 224
第四节 判决的效力 225
一、判决制度的诸产力 225
二、外国法院的判决效力 228
三、具有确定判决同等效力的事项 228
第五节 确定判决的既判力 228
一、既判力的含义及本质 228
二、既判力的主体 231
三、既判力的客体 233
四、既判力的调查及判决 236
五、既判力的排除 237
第六节 确定判决的附带效力 238
一、附带产力 238
二、参加效力 239
三、构成要件的效力(反射效力) 239
四、争点效力 240
五、事实效果 240
二、程序及效果 241
一、概念及要件 241
第七节 假执行的宣告(先予执行的宣告) 241
第十六章 判决外其他终结诉讼形式 243
第一节 总论 243
第二节 诉的撤销 244
一、概念 244
二、要件及方式 245
三、效果 246
四、上诉的撤销、诉的准撤销 246
第三节 裁判上的和解 247
一、概念 247
二、要件 248
三、方式 248
四、效果 249
五、和解的无效与撤销 250
一、概念 252
二、要件及方式 252
第四节 请求的放弃和认诺 252
三、效果 253
第十七章 诉讼费用 255
一、诉讼费用的负担 255
二、诉讼费用的担保 257
三、诉讼救助 257
第十八章 上诉(总论) 261
一、上诉的概念及效力 261
第六编 上诉和再审 261
二、上诉制度的目的 262
三、上诉的种类 262
第十九章 控诉(初阶上诉) 264
一、总论 264
二、控诉审提起程序 265
三、控诉的法律构成要件 266
四、控诉审的辩论范围 267
五、附带诉讼 269
六、控诉审的终结 270
一、总论 273
第二十章 上告(第二级上诉) 273
二、上告理由和上告申请受理制度 274
三、上告审的诉讼程序、审理及裁判 275
四、特别上告 278
第二十一章 抗告 279
一、概念 279
二、一般抗告 280
三、特别抗告 281
一、概念 283
第二十二章 再审之诉 283
二、再审原因 284
三、再审诉讼程序 285
四、再审抗告(准再审) 286
第七编 特别诉讼程序 291
第二十三章 大规模诉讼程序 291
第二十四章 简易法院诉讼程序 293
一、总论 293
二、诉讼程序的特殊性 294
三、起诉前的和解 295
第二十五章 票据、支票的诉讼程序 296
一、概念及要件 296
二、票据诉讼程序 297
三、转轨于一般诉讼 299
第二十六章 小额诉讼程序 300
一、概念 300
二、要件 300
三、程序 301
四、与一般诉讼程序的关系 302
第二十七章 督促程序 304
一、概念 304
二、支付督促申请 304
三、支付督促 305
四、异议申述 305
五、假执行的宣告 305
六、利用电子信息处理系统处理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 306
附录 文书范本 307
译后记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