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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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沈克勤编著
  • 出 版 社:台湾学生书局
  • 出版年份:1980
  • ISBN:
  • 页数:640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编 绪论 1

第一章 国际法的历史及性质 1

第一节 国际法的定义及历史 1

第一款 定义 1

第二款 普遍性规则与区域性规则 4

第三款 国际法的起源及发展 5

第四款 国际法的新趋势 12

第二节 国际法的性质及理论基础 15

第一款 国际法的法律地位 15

第二款 国际法的法律性质 17

第三款 自然法学 20

第四款 实证法学 22

第五款 国际法的制裁力 26

第二章 国际法的渊源 31

第一节 惯例 34

第一款 惯例之形成 34

第二款 惯例之适用 37

第二节 条约 40

第一款 立法条约 40

第二款 契约条约 43

第三节 法院的判例 45

第一款 国际法院的判决 45

第二款 国内法院的判决 46

第三款 国际仲裁法院的裁决 47

第四节 公法学家的学说 49

第五节 国际组织的决议 51

第六节 适用国际法渊源的次序 53

第七节 强制规律 54

第一节 国家 57

第三章 国际法的主体 57

第二节 个人 58

第三节 国际组织及准国家组织 64

第四节 结论 65

第四章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67

第一节 概说 67

第二节 从理论上分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68

第一款 二元论说 68

第二款 一元论说 69

第三款 国际法与国内法孰为优先的问题 70

第四款 「变形」及「并入」的学说 72

第三节 各国国内法院适用国际法的情形 74

第一款 英国适用国际法的实际情形 74

第一项 英国对于国际习惯规则的适用情形 74

第二项 英国对于国际条约的适用情形 77

第二款 美国适用国际法的实际情形 78

第三款 我国适用国际法的实际情形 79

第四款 其他各国适用国际法的实际情形 80

第四节 国际法院适用国内法的情形 83

第二编 国家 85

第五章 国家总论 85

第一节 国际法上的国家性质 85

第一款 国家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学说 86

第二款 国家的主权与独立 87

第三款 门罗主义 92

第四款 国家平等原则 93

第五款 善邻规则 94

第二节 国家与准国家组织的种类 96

第一款 邦联与联邦 96

第二款 属国、被保护国与保护国 96

第四款 国协 97

第三款 国际共管地 97

第一项 不列颠国协 98

第二项 法兰西国协 99

第五款 托管领土 100

第六款 中立国 103

第七款 非自治领土 105

第六章 承认 107

第一节 承认概说 107

第一款 明示与默示承认 112

第二款 附条件的承认 113

第三款 集体承认 114

第四款 对于一国元首或新政府的承认 115

第五款 撤销承认 116

第二节 法律承认与事实承认 118

第三节 承认的法律效果 122

第一款 承认在承认国法院中发生的效果 123

第二款 承认的追溯效力 125

第四节 叛乱团体与交战团体的承认 127

第五节 对于领土变更与缔结条约的承认 129

第六节 流亡政府的承认 131

第七章 领域 133

第一节 领土主权 133

第一款 领土主权的取得 134

第一项 先占 135

第二项 合并 139

第三项 添附 139

第四项 转让 140

第五项 时效 141

第六项 新兴国家取得领土主权 142

第三款 国界 143

第二款 领土主权的丧失 143

第二节 势力范围及利益范围 146

第三节 国际地役 147

第八章 领水及海洋法 149

第一节 内国水域 149

第二节 国际河川 150

第一款 多国河川 150

第二款 通洋运河 154

第三节 领海 157

第一款 领海的宽度 157

第二款 领海的界限 160

第一项 领海之基线(图一、图二) 160

第二项 领海之外线 161

第三款 无害通过权 161

第四款 领海国之权利 162

第四节 海峡 167

第五节 海湾 169

第六节 邻接区与大陆礁层 171

第一款 邻接区 171

第二款 大陆礁层 172

第一项 大陆礁层问题的发生(图三) 172

第二项 大陆礁层公约 174

第三项 共有大陆礁层的划界(图四) 176

第七节 公海 181

第一款 公海自由原则 181

第二款 公海航行规则 182

第三款 海盗 184

第四款 临检权 185

第五款 紧追权 186

第六款 保护海底电缆及油管之规则 187

第七款 渔捕及养护公海生物资源 188

第八节 防止海洋污染 191

第九节 第三届海洋法会议 194

第一款 第三届海洋法会议的筹开 194

第一项 一九六八年以来海洋法的新情势 194

第二项 联合国海洋底床委员会的研议 195

第二款 第三届海洋法会议 197

第一项 海洋法会议重要议题 197

第二项 领海宽度和国际海峡 197

第三项 经济区及渔捕权 198

第四项 公海资源的开发 200

第五项 海洋环境的保护 201

第六项 海洋科学研究 202

第七项 海洋法的主要趋势 203

第一款 对空主权学说 205

第九章 领空与航空法 205

第一节 领空 205

第二节 航空法 206

第一款 一九一九年巴黎国际航空公约 206

第二款 一九四四年芝加哥国际民航公约 207

第三款 航空器上所犯罪行与空中劫机 213

第四款 航空问题新发展 216

第十章 太空法 219

第一节 太空科学发展的影响 219

第二节 太空与领空界限的划分 221

第三节 太空与天体适用法律问题 223

第四节 太空之非军事化 225

第五节 太空物体之登记 227

第六节 太空物体所造成损害之国际责任 229

第七节 卫星通讯 231

第八节 太空物体之管辖 233

第九节 航天员的援救与送回 234

第十节 卫星探测地球资源 236

第十一节 太空法的未来发展 238

第三编 国家之权利与责任 241

第十一章 管辖权 241

第一节 管辖权概说 241

第二节 领域管辖权 243

第一款 国家及於领土外的管辖权 245

第二款 外国侨民的管辖权 247

第三款 刑事管辖权 247

第四款 领域管辖权的豁免 248

第一项 国家元首 249

第一目 外交人员 253

第二项 外交代表 253

第二目 领事 256

第三项 外国船舶 256

第一目 公用船舶 256

第二目 国营商船 258

第四项 外国武装部队 259

第一目 外国军队的豁免权 259

第二目 外国驻军地位 261

第五项 国际组织 262

第三节 对人管辖权 263

第四节 根据保护原则行使的管辖权 264

第十二章 国家责任 265

第一节 国家责任的性质与种类 265

第一款 联邦国家内各邦责任谁属问题 266

第二款 国家的国际责任 267

第二节 破坏条约违背契约与没收财产之责任 268

第一款 卡尔服条款 269

第二款 国家关於债务的责任 271

第三节 国际侵权责任 272

第一款 保护侨民的一般原则 274

第二款 国家责任的要件 276

第四节 损害赔偿要求 277

第一款 受害人的国籍 277

第二款 损害程度 278

第十三章 权利与义务之继承 281

第一节 继承概说 281

第二节 领土主权之外在变更 283

第一款 条约权利及义务之继承 284

第二款 非财务契约权利义务之继承 285

第四款 继承与国债 286

第三款 继承及让与契约 286

第五款 继承与私法权或国内法权利 287

第六款 继承与不法行为之权利要求 287

第七款 继承与公帑公产 288

第八款 继承与国籍 288

第三节 主权之内在变更 289

第十四章 国家与个人 291

第一节 国籍 291

第一款 国籍的国际重要性 292

第二款 国籍之取得 294

第三款 国籍之丧失 294

第四款 双重国籍无国籍及已婚妇之国籍 295

第五款 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之国籍 296

第二节 国家对於外国人的权利及义务 297

第一款 外国人之入境 297

第二款 外国人入境後之法律地位 298

第三款 外侨之驱逐出境及押解出境 299

第三节 引渡及庇护 300

第一款 引渡 300

第一项 可引渡之人 302

第二项 可引渡之罪行 302

第二款 庇护 303

第一项 领土内庇护 304

第二项 领土外庇护 305

第四节 人权及基本自由 306

第十五章 国际经济法与货币法 309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 309

第二节 国际货币法 314

第十六章 经济发展与人类环境法 317

第一节 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关系 317

第二节 经济发展 319

第三节 人类环境之维护与改善 321

第四节 人类环境会议 325

第一款 人类环境宣言 325

第二款 人类环境行动计划 328

第三款 设立国际机构及财政安排 329

第四编 国际交涉 331

第十七章 外交人员 331

第一节 外交代表 331

第一款 外交代表的等级 331

第二款 外交代表之派遣与接受 334

第三款 使馆人员 335

第四款 常驻外交代表之职务 336

第五款 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337

第一项 人身不可侵犯权 338

第二项 执行职务之特权与豁免 339

第三项 使馆与档案之特权与豁免 340

第六款 外交代表职务之终止 341

第二节 领事 343

第一款 领事制度之沿革 343

第二款 领事之种类与等级 344

第三款 领事之派遣与接受 344

第四款 领事职务 346

第五款 领事之特权与豁免 347

第一项 领馆之特权与豁免 347

第二项 领馆人员之特权与豁免 349

第六款 领事职务之终止 350

第三节 特种使节 351

第四节 派驻国际组织之代表及观察员 354

第五节 无外交地位之国家代表 356

第一节 条约的性质与功用 357

第十八章 条约法 357

第二节 条约的方式与名称 360

第三节 缔约国 366

第四节 条约之缔结与生效 369

第一款 条约缔结程序 369

第一项 派遣谈判代表 369

第二项 谈判及议定约文 371

第三项 认证及签署 372

第一目 签署之效果 375

第二目 文书之交换 376

第三目 条约之盖章 376

第四项 批准 377

第一目 条约批准与国内法 379

第二目 签署国并无批准条约的义务 380

第三目 条约批准书的互换或存放 380

第五项 加入及加附 381

第六项 生效 382

第七项 登记与公布 383

第八项 适用与履行 385

第二款 条约程式与其构成部份 385

第五节 保留 387

第六节 条约之修改 393

第七节 条约之适用与效力 395

第一款 条约之适用 395

第二款 条约之效力 396

第八节 条约之终止 399

第一款 条约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终止 399

第二款 条约由於缔约国的行为而终止 402

第三款 条约停止实施 403

第二款 解释文件 404

第一款 解释? 404

第九节 条约之解释 404

第三款 多边条约使用的文字 405

第四款 条约解释的一般原则 405

第五款 争端条款 407

第五编 国际争端及战争关系 409

第十九章 国际争端 409

第一节 国际争端概说 409

第二节 和平解决的方法 410

第一款 仲裁 410

第二款 司法解决 413

第一项 国际法院的职权 414

第二项 诉讼管辖 414

第三项 谘询意见 418

第三款 谈判、斡旋、调停、调解或调查 421

第四款 联合国和解 422

第一款 战争 424

第三节 强制解决方法 424

第二款 报复 425

第三款 报仇 425

第四款 平时封锁 427

第五款 干涉 428

第二十章 战争武装冲突及其他敌对关系 429

第一节 战争概说 429

第一款 「准战争」敌对行为之规则 432

第二款 其他敌对关系 433

第三款 战争或敌对行为之开始 433

第四款 战争权及武装冲突权之法定限制 434

第二节 战争及武装冲突开始之效果 437

第一款 战争中之敌性 437

第三款 战争与条约 439

第二款 战争与外交关系 439

第四款 战争与禁止通商往来 440

第五款 战争与敌产 441

第六款 战?员及非战?员 441

第三节 战争法规 444

第一款 战争法规之制裁及战犯 445

第二款 国际刑事法院 446

第三款 陆、海、空战法规 448

第四款 军事占领 450

第一项 军事占领观念之演进 450

第二项 军事占领法规 451

第三项 战後之军事占领 453

第四节 战争终止之方式 455

第一款 战争状态终止之方式 455

第三款 敌对行为终止之方式 456

第二款 国内法与战争终止 456

第四款 结语 457

第二十一章 中立及准中立 459

第一节 中立概说 459

第一款 中立 459

第二款 中立之合理基础 461

第三款 中立及联合国宪章 463

第四款 中立之开始 464

第五款 准中立 464

第二节 中立及准中立之权利及义务 465

第一款 中立国之一般权利及义务 465

第二款 非中立役务 467

第三款 准中立之一般权利及义务 468

第一款 经济压力及经济战 469

第三节 经济战及封锁 469

第二款 禁制品 470

第三款 继续航海与运输主义 472

第四款 运载禁制品之後果与捕获法庭之处罚 474

第五款 封锁 475

第六款 交战国之临检及搜索权 477

第七款 经济战与准中立 478

第六编 国际组织 479

第二十二章 国际组织总论 479

第一节 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中之地位与功能 479

第二节 国际组织的法律性质及宪章结构 482

第一款 国际组织的职权及其法律行为能力 482

第二款 国际组织的分类 484

第三款 国际组织的协调 486

第四款 国际组织的结构 488

第三节 国际组织的特权及豁免 492

第四节 国际组织的立法功能 494

第五节 国际行政法问题 495

第六节 国际组织的准外交关系及条约关系 496

第一款 国际组织的准外交关系 496

第二款 国际组织的条约关系 496

第七节 国际组织的解散及其权利义务与业务的继承 497

第一款 国际组织的解散 497

第二款 国际组织的权利义务与业务的继承 497

第二十三章 联合国 499

第一节 联合国宪章制定经过 499

第二节 联合国与国联之比较 501

第三节 联合国宗旨及原则 502

第四节 联合国会员国 503

第一款 联合国大会 505

第五节 联合国的主要机关 505

第二款 安全理事会 511

第一项 安全理事会的表决程序 511

第二项 安全理事会的职权 513

第三项 安全理事会与韩战 517

第四项 安全理事会与赛普勒斯问题 518

第三款 经济暨社会理事会 519

第四款 联合国秘书处 520

第六节 宪章之修正 521

第二十四章 联合国各专门机关 525

第一节 国际劳工组织 525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25

第二款 宗旨及特性 526

第三款 主要机构 527

第二款 宗旨 529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29

第二节 联合国粮食暨农业组织 529

第三款 主要机构 530

第三节 联合国教育科学暨文化组织 531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31

第二款 宗旨 531

第三款 主要机构 531

第四节 世界卫生组织 532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32

第二款 宗旨 533

第三款 主要机构 533

第五节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534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34

第二款 宗旨 534

第三款 主要机构及表决程序 535

第二款 宗旨 536

第三款 主要机构 536

第六节 国际开发协会 536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36

第七节 国际财务公司 537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37

第二款 宗旨 537

第三款 主要机构 537

第八节 国际货币基金 538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38

第二款 宗旨 538

第三款 主要机构及表决程序 539

第九节 国际民航组织 540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40

第二款 宗旨 540

第三款 主要机构 541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42

第二款 宗旨 542

第十节 万国邮政联盟 542

第三款 主要机构 543

第十一节 国际电信联合会 544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44

第二款 宗旨 544

第三款 主要机构 545

第十二节 世界气象组织 546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46

第二款 宗旨 546

第三款 主要机构 547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49

第二款 宗旨 549

第十三节 政府间海事谘询组织 549

第三款 主要机构 550

第十四节 国际原子能总署 551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51

第二款 宗旨 551

第三款 主要机构 551

第十五节 国际贸易组织 553

第一款 国际贸易组织的缘起 553

第二款 关税暨贸易总协定 554

第三款 贸易合作组织 554

第二十五章 区域安全组织 555

第一节 区域安全组织与联合国的关系 555

第一款 区域安全组织是联合国的辅助机关 555

第二款 联合国宪章对於区域安全组织的限制 556

第三款 区域安全组织与集体自卫权 556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57

第二节 美洲国家组织 557

第二款 主要机关 558

第三款 重要发展 559

第三节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561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61

第二款 主要机关 561

第三款 重要发展 563

第四节 东南亚公约组织 564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64

第二款 主要机关 564

第三款 重要发展 566

第五节 中央公约组织 567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67

第二款 主要机关 567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69

第六节 阿拉伯国家联盟 569

第二款 主要机关 570

第七节 华沙公约组织 571

第八节 非洲国家团结组织 572

第一款 成立经过 572

第二款 主要机关 573

附录 575

中外条约汇编 575

参考书目 579

中文参考书目 579

英文参考书目 581

名词索引 585

中文名词索引 585

英文名词索引 611

成案表 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