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篇 医疗卫生行政 11
第一章 解放前卫生行政 11
第一节 清代以前及清代卫生行政 11
第二节 太平天国卫生行政 12
第三节 民国时期卫生行政 13
第四节 红七军卫生行政 17
第一节 自治区(省)卫生行政机构 19
第二章 解放后卫生行政机构 19
第二节 地、市、县卫生行政机构 22
第三章 管理 23
第一节 医院管理 23
第二节 卫生机构管理 25
第三节 医疗质量管理 25
第四节 合作医疗管理 27
第五节 医疗卫生经费管理 28
第一节 管理 37
第四章 公费医疗 37
第二节 经费 40
第五章 卫生宣传 42
第一节 机构 42
第二节 人才培训 42
第三节 经费与器材 43
第四节 宣传教育 44
第五节 中央卫生报刊驻广西记者站 50
第六章 医疗卫生队伍 51
第一节 专业医疗卫生队伍 51
第二节 不脱产农村医疗卫生队伍 52
第三节 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职务 53
第七章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56
第一节 先进单位 56
第二节 先进个人 59
第一章 解放前清洁卫生运动 65
第二篇 爱国卫生运动 65
第二节 城乡环境卫生 66
第一节 南宁示范区 66
第二章 解放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机构 68
第一节 自治区级组织机构 68
第二节 地、市、县级组织机构 69
第三章 反细菌战、除“四害” 70
第一节 反细菌战 70
第二节 除“四害” 72
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 75
第一节 治理脏、乱、差 75
第二节 环境卫生建设 76
第三节 卫生管理与监督 76
第五章 农村环境卫生 78
第一章 机构 84
第一节 综合性防疫防治机构 84
第三篇 卫生防疫 84
第二节 专业防疫防治机构 85
第二章 公共卫生 88
第一节 卫生工作试点 88
第二节 改善农村居住卫生条件 88
第三节 水、大气污染监测、治理 89
第四节 卫生监测、监督 92
第二节 解放后食品卫生营养卫生 93
第一节 解放前食品卫生 93
第三章 食品卫生和营养卫生 93
第三节 进口食品卫生检验 104
第四章 劳动卫生 105
第一节 尘肺查治 105
第二节 职业性中毒防治 107
第三节 物理因素危害的调查、监测与防治 108
第四节 农业劳动卫生 109
第五节 预防性卫生监督 110
第一节 本底监测 112
第五章 放射卫生 112
第二节 管理与保健 114
第三节 放射性“三废”监测与治理 116
第四节 放射防护 117
第六章 学校卫生 118
第一节 学生生长发育及健康状况 118
第二节 学生膳食调查及营养缺乏病 119
第三节 学校建筑与卫生设备 120
第四节 卫生教育与体育卫生 120
第七章 传染病防治 122
第一节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预防 122
第二节 病毒性传染病防治 124
第三节 细菌性传染病防治 128
第四节 其他传染性疾病防治 140
第八章 寄生虫病防治 142
第一节 血吸虫病防治 142
第二节 疟疾病防治 147
第三节 丝虫病防治 150
第四节 钩虫病防治 153
第五节 蛔虫病、蛲虫病防治 155
第六节 人体寄生虫分布调查 156
第九章 地方病防治 157
第一节 地方性甲状腺肿及克汀病防治 157
第二节 地方性氟中毒防治 159
第四篇 医疗 163
第一章 机构 163
第一节 解放前医疗机构 163
第二节 解放后医疗机构 164
第三节 医院 164
第二章 中医 173
第一节 內科 173
第二节 外科 175
第三节 妇科 176
第四节 儿科 177
第五节 骨伤科 179
第六节 眼科 180
第七节 耳鼻喉科 181
第八节 针灸科 182
第九节 推拿科 183
第三章 西医 185
第一节 內科 185
第二节 外科 192
第三节 妇产科 199
第四节 儿科 201
第五节 眼科 203
第六节 耳鼻喉科 204
第七节 口腔科 205
第八节 皮肤科 207
第九节 神经科 208
第十节 精神病科 209
第十一节 肿瘤科 210
第十二节 病理科 212
第十三节 放射科 213
第十四节 临床检验科 214
第十五节 理疗科 216
第十六节 麻醉科 218
第十七节 超声及心电技术 219
第十八节 输血管理 220
第一节 贯彻申西医结合政策 222
第四章 中西医结合 222
第二节 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 223
第五章 护理 226
第一节 西医护理 226
第二节 中医护理 229
第六章 医疗队 232
第一节 抗美援朝志愿医疗手术队 232
第二节 荆江分洪医疗队 233
第三节 巡回医疗队 233
第四节 抗震救灾医疗队 234
第五节 支前医疗队 235
第六节 援外医疗队 235
第五篇 妇幼卫生 239
第一章 机构、培训 239
第一节 机构 239
第二节 培训 243
第二章 妇女保健 245
第一节 新法接生 245
第二节 围产期保健 247
第三节 妇女劳动保护 248
第四节 查治子宫脱垂和尿屡 249
第三章 儿童保健 252
第一节 新法育儿 252
第二节 儿童健康检查与发育调查 252
第三节 幼儿常见病防治 255
第四节 儿童保健指导 258
第一节 节育避孕指导 261
第四章 节育与优生 261
第二节 优生优育 262
第五章 国际合作妇幼保健试点 263
第一节 城市妇幼保健试点 263
第二节 农村妇幼卫生示范县 264
第六篇 药政 269
第一章 机构 269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69
第二节 药检机构 271
第二章 药品管理 278
第一节 药品监督 278
第二节 药品质量标准 282
第三节 药品生产管理 283
第四节 药品经营管理 295
第五节 医院药剂管理 298
第六节 特殊药品管理 305
第七节 查处假劣药品 309
第八节 药品广告宣传管理 311
第三章 药品检验 313
第七篇 医学教育 318
第一章 高等医学教育 318
第一节 广西医学院 318
第二节 广西中医学院 320
第三节 右江民族医学院 321
第四节 桂林医学院 322
第二章 中等医学教育 324
第一节 解放前中等医学教育 324
第二节 解放后中等医学教育 325
第三节 广西卫生学校 329
第四节 广西柳州卫生学校 330
第五节 广西药科学校 332
第六节 玉林地区卫生学校 332
第七节 梧州市卫生学校 333
第八节 南中市卫生学校 334
第三章 初等医学教育 336
第一节 县办卫生学校 336
第二节 乡村医生培训 342
第三节 不脱产卫生人员培训 343
第四章 在职医学教育 345
第一节 在职人员培训 345
第二节 中医在职教育 347
第三节 培训基地 349
第八篇 医药卫生研究 353
第一章 中医研究 353
第一节 中医基础理论 353
第二节 中医临床医学 355
第二章 西医研究 360
第一节 西医基础理论 360
第二节 西医临床医学 362
第三章 民族医药研究 371
第一节 壮族医药 372
第二节 瑶族医药 376
第三节 苗族医药 377
第四节 侗族医药 379
第五节 仫佬族医药 380
第四章 中、草药研究 383
第一节 收集整理中、苹药资料 383
第二节 制作标本、引种和组织培养繁殖 384
第三节 植物化学和药理学研究 387
第五章 预防医学研究 390
第一节 传染性疾病 390
第二节 地方病 395
第三节 寄生虫病 396
第四节 食品、营养卫生 398
第五节 劳动卫生 399
第六节 环境卫生 401
第七节 放射卫生 402
附:1978年至1990年广西医药卫生科技研究成果获奖项目一览表 403
第九篇 群众团体 425
第一章 医药卫生学会 425
第一节 中华医学会广西分会 426
第二节 中华全国中医学会广西分会 433
第三节 中华护理学会广西分会 435
第四节 中国药学会广西分会 438
第五节 中国防痨协会广西分会 442
第六节 广西针灸学会 444
第七节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广西分会 446
第八节 中国药理学会广西分会 448
第九节 中华预防医学会广西分会 449
第十节 广西卫生统计学会 451
第十一节 广西卫生经济学会 452
第十二节 广西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453
第二章 广西红十字会 455
第一节 组织 455
第二节 医疗救护培训 460
第三节 抢险救灾 461
第四节 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62
第五节 对台事务与国际寻人事务 463
第六节 参予难民安置与交换战俘 464
第七节 国內外友好交往 464
大事纪略 469
附录 505
民国时期重要文件 505
广西省管理医药广告规則 505
广西省管理零售药商暂行规则 505
广西省民政厅卫生处公务员考绩考核办法 5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重要文件 507
广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药品摊贩管理的通知 50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制发自治区药品生产管理暂行规定 5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5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部门公费医疗管理的意见 5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局、卫生局、工商局、商业局、农业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整顿药厂工作的通知 5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局关于制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津贴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5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院药剂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5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员工作规程》的通知 5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控制犬患领导小组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2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查处制售假药问题的通知 5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5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注册登记办法》的通知 52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制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横向联菅生产药品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粮食局关于加强食用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52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村卫生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2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艾滋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5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院实行全面综合承包责任制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53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卫生厅关于加强我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53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传染病报告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536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整顿社会办医学教育的实施意见 538
后记 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