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判决 1
判决书的结构总览 1
第一章 红头栏(判决书首部) 3
1、案件编号 3
2、宣判记录 3
3、标题 3
4、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情况说明 4
6、法院及法官名称 10
5、案由 10
7、言词辩论的终结 11
8、判决类型名称 12
小结性示例 12
第二章 本诉请求判决主文 14
第一节 判决主文的原则方法,尤其是《民事诉讼法》第308条 15
1、简要 15
2、明确 15
5、不得超出当事人请求的范围 16
3、可执行性 16
4、全面 16
第二节 驳回起诉之判决 19
第三节 维持起诉之判决 20
1、给付判决 20
2、确认判决 22
3、形成判决 22
第四节 仅部分维持起诉之判决 23
第五节 附属请求 24
1、利息 24
2、费用 27
第三章 费用裁判 28
第一节 费用的裁判作为费用原因裁判 28
第二节 费用学的基本概念 30
1、费用裁判 30
2、程序性费用补偿请求权 30
3、实体法上的费用补偿请求权 30
4、当事人对国库的费用债务 31
5、当事人对本方律师的费用义务 32
6、费用确定 32
7、诉讼费用 32
第三节 费用裁判的基本原则 34
1、含及不含费用裁判的判决 34
2、法律规定概述 35
3、一体费用裁判原则 36
第四节 全部败诉时的费用裁判,第91条 43
1、欠缺有效的授权 43
2、欠缺当事人能力或者自始即不存在 45
3、诉讼期间当事人能力的丧失 47
第五节 部分胜诉和败诉时的费用裁判,第92条 49
1、按比例分摊,第92条第1款第1句 51
2、费用抵消,第92条第1款第2句 58
3、判令全部负担,第92条第2款 60
1、原则 64
第一节 含及不含此种判项的判决 64
第四章 临时执行判项 64
2、例外 65
第二节 不提供担保,第708条 66
1、第708条情形下的判决主文 67
2、排除权,第711条 70
第三节 提供担保,第709条 79
1、第709条第1句 79
2、第709条第2句 80
1、债务人按第712条提出的保护申请 82
第四节 执行保护申请 82
2、债权人的保护申请,第710条、第711条第2句 84
第五章 事实构成,第313条第1款第5项 86
第一节 事实构成的任务 87
1、客观、简练地报告判决根据 87
2、证明及证据功能,第314条 90
3、第313条第2款:事实构成的精炼 92
第二节 事实构成的结构 94
1、基本案情 101
第三节 示例 101
2、结构梗概 104
第四节 常见错误 建议 105
第六章 裁判理由 108
第一节 基本原则 108
1、裁判理由的任务 108
2、叙述方式 112
1、全部维持之判决 114
第二节 裁判理由的结构 114
2、全部驳回之判决 116
3、部分维持之判决 118
第七章 判决种类概述 120
第一节 终局判决 122
1、全部终司判决,第300条 122
2、部分判决,第301条 124
3、认诺判决,第307条 129
4、舍弃判决,第306条 131
5、继承人承担有限责任情形下之判决,第305条 132
6、变更判决,第323条 133
第二节 中间判决 133
1、依据第71条、第135条第2款、第387条、402条针对第三人作出的非真正的中间判决++ 134
2、依据第280条作出的中间判决 134
3、依据第303条作出的中间判决 135
4、原因判决,第304条 135
第三节 保留判决,第302条及第599条 138
1、依第302条作出的保留判决 138
2、依第599条作出的保留判决 142
第二编 民事诉讼的主要领域 147
第八章 客观诉讼聚合,第260条 147
第一节 概述 147
第二节 累积式诉讼聚合 151
第三节 或然式诉讼聚合(主要及附带请求) 155
1、条件的意义 155
2、审查步骤 160
3、真正的或然式聚合情形下判决 163
4、非真正的或然式诉讼聚合 168
5、事实构成 171
6、裁判理由 173
第四节 选择式诉讼聚合 174
第九章 诉之变更 175
第一节 诉之变更的诸种形态 175
第二节 诉之变更的有效性 176
第三节 更换诉讼请求的诉的之变更 178
1、诉之变更有效 178
2、诉之变更无效 187
第四节 事后客观诉讼聚合 194
第五节 第264条第2及第3项之下的诉之变更情形 196
1、第264条第2项下的诉之提高 196
2、第264条第2项意义上的诉之降低 197
3、第264条第3项下的诉讼请求之调整 200
第十章 诉讼系争物的出售,第265条、第266条 203
第一节 概论 203
第二节 原告出售 206
1、对原告的后果 207
2、权利承继人C参加诉讼的可能性 213
3、原当事在人(原告/被告)之间的生效判决对权利承继人C有何种影响? 215
第三节 被告出售 216
1、原告针对出售人被告所可以采取的措施 216
2、权利承继人C参加诉讼的可能性 217
3、原当事人(原告/被告)之间的生效判决对权利承继人C有何种影响? 218
第四节 第266条的特殊规定 219
第一节 双方一致表示了结,第91a条 220
第十一章 本诉请求的了结 220
1、了结表示 221
2、效力 222
3、裁判 223
第二节 原告单方面表示了结 225
1、概述 225
2、五种最重要的情况 229
第三节 表示部分了结 236
1、双方一致表示部分了结 237
2、原告单方面表示部分了结 241
第一节 反诉的诉讼地位 245
第十二章 反诉 245
第二节 审查步骤与判决 249
第三节 反诉的特殊形态 254
1、中间确认反诉 254
2、抵消与反诉 255
3、占有权之主诉与所有权之反诉 255
4、第三人反诉 256
第一节 简单的共同诉讼的效力,第61及第63条 259
第十三章 简单的共同诉讼 259
1、概述 260
2、诉讼法律关系的原则上的独立性 261
第二节 审查步骤 264
第三节 判决 267
1、所有共同诉讼人胜诉 268
2、所有共同诉讼人败诉 268
3、仅个别共同诉讼人胜诉或败诉 270
第十四章 必要的共同诉讼,第62条 273
第一节 程序性必要共同诉讼 274
1、引例 275
2、何时为程序性必要共同诉讼? 276
第二节 实体法上的必要共同诉讼 281
1、引例 282
2、实体法上的必要共同诉讼的诸种形态 285
第三节 必要共同诉讼的效力 288
1、诉之有效性 288
2、在辩论期日缺席 288
3、否认、证明之必要性、举证 289
4、仅对某一必要共同诉讼人撤拆、一致表示了结本诉、和解 290
5、上诉 290
第十五章 当事人的变更(更换与加入) 294
第一节 法定当事人更换 294
第二节 法定当事人加入 296
第三节 任意当事人更换 296
1、联邦法院:诉之变更说 296
2、学术界的普遍意见:特种诉讼制度(立法漏洞说) 298
3、小结性示例:一审中更换被告 299
第四节 任意当事人加入 303
1、争论情况 303
2、小结情性示例:一审中加入被告 305
第五节 当事人变更总览 307
1、判例意见:诉之变更说 307
2、学术界的普遍意见:特殊诉讼制度说 308
第十六章 第三人参加诉讼,第64条以下(要览) 311
第十七章 辅助参加(诉讼助理),第66-71条 313
第一节 先前诉讼 314
1、加入 314
2、简单式辅助参加人的法律地位,第67条 316
3、判决书 319
4、小结性示例 321
第二节 后续诉讼:参加诉讼之效应,第68条(第74条第3款) 324
1、前提条件 324
2、参加诉讼效应,第68条前半句 325
4、小结性示例 326
3、约束力的解除,第68条后半句 326
第十八章 诉讼告知,第72-77条 329
1、目的、效力 329
2、要件 330
3、第三人对诉讼告知的反应 331
4、特殊情形:第75-77条 331
第十九章 缺席程序 332
第一节 缺席判决的作出 332
1、要件,第330条、第331条 332
2、裁判:真正的或非真正的缺席判决 339
3、特殊情形之一:在后来的辩论期日缺席,第332条 343
4、特殊情形之二:在证据期日缺席,第367条、第370条 344
第二节 异议及进一步的程序 346
1、审查步骤 346
2、异议有效 348
3、异议无效 351
4、缺席期日中的不妥当裁判:“最惠说” 352
5、异议与迟误禁阻,第340条第3款、第296条 355
2、异议人缺席,第345条 359
1、已取得第一次缺席判决方缺席 359
第三节 在异议期日缺席 359
第二十章 督促程序 363
第一节 对督促决定提出异议后之程序 364
1、异议,第694条 364
2、移交案件 366
3、诉讼系属 369
第二节 对执行决定异议后之程序 370
1、执行决定,第699条、第700条 370
2、异议后之程序,第700条第3款 371
3、被告在异议期日缺席 372
4、在前已作出执行决定后对第二次缺席判决之控诉,第513条第2款 374
第二十一章 言词辩论的准备 377
第一节 法院的诉讼促进义务 377
1、原则 377
2、准备义务的界限 378
第二节 准备措施 380
3、对诉讼促进义务的违反 380
第三节 两种程序方式:先期首期日与书面准备程序 382
1、先期首次期日程序 385
2、书面准备程序 387
第二十二章 言词辩论 391
第一节 必要言词辨论之原则 391
第二节 言词辩论的一体性 393
1、开始 395
第三节 言词辩论的开始、终结及重新进行 395
2、言词辩论的终结 399
3、言词辩论的重新进行 400
第四节 主期日,第278条 401
第二十三章 假处分 404
第一节 扣押与假处分的基本原理,第916条-第945条 404
第二节 假处分的三种类型 406
1、保全处分,第935条 407
2、调节处分,第940条 409
3、给付处分 411
1、一个例子 414
第三节 假处分的命令作出 414
2、含处分禁令的假处分,预先登记 418
3、含取得禁令的假处分 420
第四节 法律救济 421
1、异议,第924条、第925条 422
2、因情况变更而撤消,第927条 423
第二十四章 控诉程序 426
第一节 控诉的有效性,第519b条 428
1、合法性,第511条 428
2、提出控诉的期限,第518条 430
3、提出控诉的期限,第516条 432
4、提交控诉理由的期限,第519条第2款第2句 433
5、按规定说明控诉的理由,第519条第1及第3款 433
6、上诉人的诉苦 436
7、控诉金额,第511a条 437
第二节 控诉的实体成立性 438
1、诉之有效性及一审程序的合法性(第539条) 439
2、诉之实体成立性 441
第二十五章 三种测试内容简介 447
第三编 测试要点 447
第二十六章 诉之有效性 450
第一节 审查要点 450
1、诉讼要件优先审查之原则。程序判决的法律效力 450
2、依职权审查 451
3、阐述及举证责任 452
第二节 诉讼要件一览表(“清单”) 454
第二十七章 诉之实体成立性 460
案例:卖掉而不是修复一只金表 460
第一节 案情分析 461
第二节 实体审查 466
1、对原告陈述的审查 466
2、对被告陈述的审查 470
3、具有裁判意义但属有争议的事实能否查明? 472
第三节 总一览表:给付之诉的审查步骤 474
1、原告陈述是否表明诉讼请求有理? 474
2、被告陈述是否表明诉讼请求不成立? 474
3、证据站点 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