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背景历史 1
1.“亢声时刻”:与反动抗争的德国法官 2
2.被迫步调一致 5
3.魏玛共和国的法官们 8
法官与纳粹运动 12
法律的堕落 19
第二章 1933年至1945年的德国司法体制 23
1.国会大厦纵火案 23
2.沆瀣一气 31
德国法官联盟 31
最高大法官:爱德华·博姆克 35
国家智囊:卡尔·施密特 36
3.紧急状态法令 41
4.叛国与内奸:法院前的抵抗 45
5.检察院“大清洗” 53
6.纳粹法理学 61
7.公务员——元首的政治军团 75
8.从刑罚到集中营 78
9.“种族保护” 82
不得婚姻登记 83
解除“混合婚姻” 85
纽伦堡法 88
“玷污种族”司法 90
“该死”的恋爱 103
权利尽剥夺 107
10.法院与遗传健康 111
11.安乐死行动 116
12.“法律卫士”:作为上诉法院的最高法院 118
13.武断判决 125
14.国民法院 127
15.“国内战线”的即决法院:特别法院的管辖权 139
“德国法律文化的传令官”:东部的特别法院 145
“夜幕”司法 157
16.“纠正”判决:法院与警察 160
17.司法军团:二战中的军事法庭 169
18.法官的抵抗 178
第三章 战后德国司法 185
1.崩溃与复兴 185
2.纳粹司法人员的平反 192
3.为过去辩护 202
4.政治反对派再上被告席 215
5.法律教员们 218
6.惩罚纳粹罪犯 222
有心的与“无意”的赦免 224
罪犯与同谋 231
谋杀与故杀 237
惩罚 239
“身体状况不佳,不宜受审” 242
7.罪有应得者与罪不应得者:罪犯和受害者的待遇 243
8.对法官的审判 252
“3号案件” 252
自我开脱 256
9.不公正的确认 267
10.对纳粹司法的清算姗姗来迟 272
11.试图解释 275
译后记 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