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9
第一篇 地理 35
第一章 位置和境域 35
第一节 位置 35
第二节 境域 35
第二章 建置与区划 36
第一节 建置 36
第二节 行政区划 37
第三章 自然环境 39
第一节 地质 39
第二节 地貌 40
第四节 气候 42
第三节 植被 42
第五节 水文 46
第六节 土壤 49
第四章 自然资源 50
第五章 自然灾害 52
第六章 人口 56
第一节 分布和构成 56
第二节 人口控制 57
第二篇 城市建设 68
第一章 机构与职能 68
第一节 机构 68
第二节 职能 68
第三节 管辖单位 69
第二章 市政建设 69
第一节 道路 69
第二节 桥梁 72
第三节 路灯、桥灯及站场灯 77
第四节 污水排放 79
第五节 住宅建设 82
第三章 城市管理 85
第一节 建设用地管理 85
第二节 河道治理及防汛防洪 87
第三节 市政设施管理 89
第四节 建筑管理 89
第五节 市容管理 90
第四章 环境卫生 90
第一节 机构 90
第二节 职工队伍与清扫面积 91
第三节 设备与经费 91
第五节 垃圾清运 92
第四节 粪便清除 92
第六节 道路清扫 93
第七节 环卫管理 93
第五章 环境保护 94
第一节 污染源 94
第二节 污染 94
第三节 环境治理 95
第六章 建筑施工 95
第一节 区属建筑施工 95
第二节 省、市单位建筑施工 97
第七章 交通 99
第一节 道路建设 99
第二节 公共交通 101
第三节 公路客运 102
第四节 公路运输 103
第五节 交通运输工具 105
第六节 市政工程道路养护 105
第七节 交通管理 106
第八章 铁路 107
第一节 过境铁路 107
第二节 铁路专用线 107
第三节 火车站 108
第九章 邮电 108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109
第二节 邮政 109
第三节 电信 118
第十章 供水 120
第一节 自来水厂 120
第二节 水库 121
第三节 供水管网 122
第四节 加压站 123
第五节 加氯站 123
第六节 农村饮用水 123
第十一章 供电 124
第一节 朝阳水电厂 124
第二节 西宁市人民电厂 124
第三节 西宁供电局 125
第四节 变电站 125
第五节 农村用电 126
第三篇 工业 129
第一章 工业管理 129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29
第二节 企业管理 130
第一节 大集体企业 131
第二章 区属工业 131
第二节 小集体企业 133
第三节 知青企业 134
第三章 街道工业 134
第四章 乡、村工业 135
第一节 乡办工业 135
第二节 村办工业 137
第五章 辖区省、市属工业 139
第一节 机械工业 140
第二节 冶炼工业 142
第三节 纺织、缝纫工业 142
第四节 食品(面粉)工业 143
第五节 金属制品工业 144
第六节 汽车(摩托车)修理业 145
第七节 建材工业 147
第八节 化学工业 148
第九节 木材加工工业 150
第十节 造纸工业 151
第十一节 酿造工业 151
第十二节 工艺美术制造业 151
第十三节 其它工业 151
第四篇 农业 153
第一章 管理机构 153
第二章 经济体制 154
第一节 土地改革 154
第二节 农业合作化 155
第三节 人民公社 156
第四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158
第二节 粮食生产 159
第三章 种植业 159
第一节 耕地 159
第三节 油料生产 160
第四节 蔬菜生产 161
第五节 作物良种选育与推广 174
第六节 农作物病虫害及防治 174
第七节 农业机具 175
第八节 农业科技 177
第四章 水利 179
第一节 自流灌溉 179
第二节 提水灌溉 181
第六节 水轮泵站 183
第五节 机井工程 183
第四节 人畜饮水工程 183
第三节 涝池 183
第七节 喷灌 184
第五章 农田建设 184
第一节 平整土地 184
第二节 治河造田 185
第三节 盐碱地治理 185
第四节 平整土地工具 186
第六章 水土保持 186
第一节 水土保持区 186
第二节 水土流失与治理 187
第三节 投资与效益 187
第四节 水土保持先进单位——巴浪沟 187
第一节 机构 189
第二节 植树造林 189
第七章 林业 189
第三节 林业生产 191
第四节 行道树 193
第五节 园林 195
第六节 土楼山绿化 196
第七节 庭院绿化 197
第八节 果树 199
第九节 苗圃 199
第十节 北山林场 201
第十一节 植物保护 201
第八章 畜牧业 202
第一节 机构 202
第二节 畜种禽种 203
第三节 良种繁育 209
第四节 疫病防治 210
第五节 草山草坡及饲草饲料 211
第六节 畜牧机械 212
第七节 畜牧业队伍 212
第八节 区属国营农牧场 213
第九节 省、市农牧企事业单位 215
第九章 多种经营 216
第一节 发展简况 216
第二节 生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217
第三节 多种经营项目 219
第十章 专业户 220
第一节 蔬菜专业户 220
第二节 林业专业户 221
第三节 养殖业专业户 221
第四节 养花专业户 222
第一节 劳动生产率 223
第十一章 农业经济效益和收益分配 223
第二节 农产品成本及商品率 224
第三节 收益分配 225
第五篇 商业 227
第一章 国营商业 227
第一节 食品商店 228
第二节 煤炭石油场店 228
第三节 蔬菜副食商店 229
第四节 百货商店 230
第五节 医药商店 231
第六节 五金交电化工商店 231
第七节 土产杂品商店 232
第八节 饮食服务业门店 232
第二节 征购 233
第一节 机构 233
第二章 粮油购销 233
第三节 计划供应 235
第四节 粮油商店 239
第三章 街道办商业 239
第一节 小桥街道办集体商业 242
第二节 朝阳街道办集体商业 242
第三节 马坊街道办集体商业 242
第四节 三其街道办集体商业 242
第五节 大堡子街道办集体商业 243
第四章 知青商业 243
第一节 劳动服务公司 244
第二节 知青服务队 245
第五章 个体商业 247
第一节 小桥农贸市场 248
第六章 集贸市场 248
第二节 三其集贸市场 249
第三节 大堡子农贸市场 249
第七章 农村供销社 249
第一节 管理体制 249
第二节 网点 250
第八章 物资仓储 252
第一节 朝阳地区 252
第二节 马坊地区 254
第三节 小桥地区 255
第四节 三其地区 256
第六篇 财政税收与金融 257
第一章 机构 257
第二节 财政收支 258
第一节 财政管理 258
第二章 财政 258
第三节 国库券认购 260
第三章 税务 261
第一节 税种 261
第二节 税制 276
第三节 税收 277
第四节 征收管理 278
第四章 金融 279
第一节 机构 280
第二节 储蓄汇兑 282
第三节 存款与贷款利率 283
第四节 贷款 286
第五节 保险 289
第一章 计划 291
第七篇 综合经济管理 291
第二节 计划工作 292
第一节 机构 292
第三节 计划管理 293
第二章 审计 294
第一节 机构 294
第二节 审计管理 294
第三节 审计工作 295
第三章 统计 295
第一节 统计项目 295
第二节 统计管理 296
第三节 统计调查 296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297
第一节 机构 297
第四节 统计服务 297
第二节 市场管理 298
第三节 工商企业管理 299
第四节 经济合同管理 299
第五节 个体经济管理 300
第六节 工商所管辖范围与职责 301
第五章 物价 302
第一节 机构 302
第二节 物价管理 302
第三节 物价监督检查 304
第八篇 党派及群众团体 307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307
第一节 区委机构 307
第二节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309
第三节 党的代表大会 313
第四节 整党 314
第五节 宣传教育 315
第六节 统战工作 316
第七节 纪检工作 317
第二章 群众团体 318
第一节 工会 318
第二节 共青团 319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320
第四节 科学技术普及协会 323
第五节 贫下中农协会 323
第三章 民主党派 324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城北区支部 324
第二节 中国民主同盟西宁市城北地区支部 324
第四节 九三学社农林支部 325
第三节 中国民主建国会青海省(第五)支部 325
第九篇 人大、政府、政协 327
第一章 人大 327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 327
第二节 人大常委会 329
第二章 政府 331
第一节 沿革 331
第二节 机构设置 331
第三节 乡政府 333
第三章 政协 334
第一节 机构 334
第二节 政协工作 334
第一节 人事管理 337
第二节 劳动管理 337
第一章 机构 337
第十篇 劳动人事 337
第二章 干部 338
第一节 干部编制与结构 338
第二节 干部管理 340
第三节 离、退休干部管理 341
第三章 劳动 341
第一节 劳动就业 341
第二节 劳动工资及职工福利 343
第三节 退、离休干部待遇 347
第四节 劳动保护 349
第十一篇 政法 351
第一章 机构设置 351
第一节 治安管理 353
第二章 公安 353
第二节 打击刑事犯罪 356
第三章 检察 356
第一节 刑事检察 356
第二节 经济检察 357
第三节 法纪检察 358
第四节 控告和申诉 358
第四章 审判 358
第一节 刑事审判 359
第二节 民事审判 359
第三节 经济审判 359
第五章 司法 360
第一节 法制宣传 360
第二节 人民调解 360
第二节 火灾事故 361
第一节 消防机构 361
第六章 消防 361
第十二篇 民政 363
第一章 管理机构 363
第二章 基层选举 363
第三章 优抚工作 365
第一节 抚恤 365
第二节 拥军优属 366
第四章 社会救济 368
第一节 困难救济 368
第二节 救灾、扶贫 369
第五章 社会福利 370
第一节 对农村鳏、寡、孤、独无劳动能力者的抚养 370
第二节 安置 370
第一节 婚姻法宣传 371
第六章 婚姻管理 371
第二节 婚姻登记 372
第七章 人民来信来访 373
第十三篇 军事 375
第一章 人民武装部机构沿革 375
第二章 民兵 376
第三章 兵役工作 378
第四章 人民防空 379
第五章 驻军 380
第十四篇 教育、科技、文体、卫生 381
第一章 教育 381
第一节 管理机构 381
第二节 幼儿教育 382
第三节 公办小学 383
第四节 民办小学 385
第五节 区属中学 388
第六节 市属普通中学 392
第七节 省、市属中等专业学校 392
第八节 省属技工学校和企业办中学 393
第九节 高等院校 394
第十节 职工教育 394
第十一节 农民教育 395
第十二节 特殊教育 395
第十三节 教师队伍 396
第十四节 教学与学校行政管理 398
第十五节 教育经费 400
第二章 科学技术 401
第一节 科技机构 402
第二节 科技队伍 402
第三节 科技工作 404
第四节 经费和待遇 405
第五节 获奖科技成果 406
第六节 科普作品 408
第七节 省、市属科研单位 408
第三章 文化 410
第一节 管理机构 410
第二节 文学创作 410
第三节 戏曲 411
第四节 花儿和花儿会 413
第五节 群众文艺 414
第六节 文化活动场所 415
第七节 文艺演出活动 416
第八节 民间文学 417
第九节 美术、摄影、剪纸 419
第十节 图书 420
第十一节 报刊 422
第十二节 广播 422
第十三节 俱乐部 422
第十四节 电视 424
第十五节 名胜古迹 424
第十六节 古文化遗址 426
第四章 档案 428
第一节 机构 428
第二节 整理 428
第三节 管理和馆藏 429
第四节 档案利用 429
第五章 体育 430
第一节 机构及经费 430
第二节 学校体育 431
第三节 群众体育 434
第四节 民间体育 435
第五节 体育赛事 436
第六节 获奖名录 438
第七节 运动场地 440
第六章 医疗卫生 442
第一节 管理机构 443
第二节 区属医疗单位 443
第三节 市级医院、企业所属医疗机构 446
第四节 地方病防治 452
第五节 妇女病防治 453
第六节 儿童保健 454
第七节 新法接生 455
第八节 计划免疫 455
第九节 食品卫生 456
第十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457
第十节 卫生防疫 457
第十二节 公费医疗 459
第十三节 药政管理 459
第十五篇 社会 461
第一章 民族 461
第一节 汉族 461
第二节 回族 462
第三节 其它民族 463
第四节 民族工作 463
第二章 宗教 464
第一节 道教 465
第二节 伊斯兰教 465
第三章 风俗习惯 466
第一节 饮食 466
第三节 天主教 466
第四节 基督教 466
第二节 婚嫁 467
第三节 丧葬 468
第四节 西宁市殡仪馆 469
第五节 岁时节庆 469
第四章 方言 471
第一节 语汇 471
第二节 农谚 475
第三节 歇后语 476
第五章 人民生活 477
第十六篇 街道办事处 481
第一章 小桥街道办事处 481
第二章 朝阳街道办事处 484
第三章 马坊街道办事处 488
第四章 三其街道办事处 491
第五章 大堡子街道办事处 493
第六章 二十里铺街道办事处 496
第十七篇 乡政府 501
第一章 大堡子乡 501
第二章 马坊乡 506
第三章 二十里铺乡 511
第十八篇 人物 517
第一章 人物 517
高永年 517
来维礼 518
冯福寿与王宝山 518
刘永 519
马秉忠 519
王占顺 519
周建生 520
李长忠 520
王德臣 520
第二章 人名录 521
第一节 革命烈士英明录 521
第二节 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 522
第三节 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名录 531
第四节 获中级专业职称者名录 532
附录 533
一、文件辑存 533
二、史籍选录 544
三、城北区志编纂始末 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