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生活须知 1
一、野生动物保护(一)—骚扰动物即犯罪! 5
二、野生动物保护(二)—小心别抓到保育类野生动物! 8
三、野生动物保护(三)—合法捕捉时,还要注意方法! 10
四、送人东西也会犯法 14
五、乱丢垃圾会被关(一)—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区或饮用水取水口附近 23
六、乱丢垃圾会被关(二)—河流行水区 25
七、乱丢垃圾会被关(三)—山坡地 26
八、乱丢垃圾会被关(四)—海里!最重可判十年!罚一亿! 27
九、私人生活须知—小心别烧错东西! 29
十、处理食物要当心(一)—食物要公开陈列前最好先检查! 32
十一、处理食物要当心(二)—食物坏了要赶快处理,免得惹上刑责! 34
十二、好心介绍外籍人士工作也有罪! 36
十三、收受外国人捐款就会有刑责! 38
十四、禁止发明!私人不得为制造出化妆品的行为! 42
十五、喝酒开车有刑责! 44
十六、发生车祸离开现场可能惹刑责! 46
第二篇 职业须知 49
一、民营金融机构人员收受佣金,就要被判刑(一)?—银行從业人员的处罚规定 52
二、民营金融机构人员收受佣金,就要被判刑(二)?—信讬投资公司人员的处罚规定 56
三、民营金融机构人员收受佣金,就要被判刑(三)?—信用合作社人员的处罚规定 60
四、民营金融机构人员收受佣金,就要被判刑(四)?—农、渔会信用部的处罚规定 64
五、民营金融机构人员收受佣金,就要被判刑(五)?—依其他法律而成立的银行 68
六、金融机构职员辦理放款之对象错误,也要负担刑责? 69
七、知情不报,也犯罪? 89
八、收受外国人捐款就犯法? 92
九、将客户资料交给他人就犯法? 95
十、未取得执照就执业可能会被判刑! 99
第三篇 契约刑责 105
一、耕地租约刑责多(一)—出租人拒绝租地也犯法! 108
二、耕地租约刑责多(二)—出租人终止耕地租约,会被关? 110
三、向银行借款,只要违反契约上之承诺,也犯罪? 113
四、自己的发明,一签技术合作契约就会被判刑! 115
第四篇 雇主与劳工 117
一、劳工保护(一)—「安全卫生设备」之设置 120
二、劳工保护(二)—应经检查之设备「危险性的机械设备」 125
三、劳工保护(三)—应经检查之场所 130
四、劳工保护(四)—发生危险未疏散,雇主会被关! 133
五、劳工保护(五)—发生重大职业灾害——只要不报告就会有刑责! 137
六、劳工保护(六)—勒令停工 141
七、劳工保护(七)—资遣劳工应付资遣费 145
八、劳工保护(八)—资遣费之计算(1) 147
九、劳工保护(九)—资遣费之计算(2) 149
十、劳工工作的限制(一)—劳工工作时间的限制 152
十一、劳工工作的限制(二)—怀孕之女性劳工的特别保护规定 157
十二、劳工工作的限制(三)—刚生产后之女性劳工的特别保护规定 160
十三、劳工工作的限制(四)—十五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劳工的特别保护规定 164
十四、劳工工作的限制(五)—女性劳工的特别保护规定 169
十五、外籍劳工(一)—雇用外劳要先申请 173
十六、外籍劳工(二)—请别人代申请外劳也犯法! 175
十七、外籍劳工(三)—转介外劳谋利要判刑! 178
第五篇 老闆须知 181
一、输入商品须知(一)—输入药品要先申请许可! 184
二、输入商品须知(二)—输入化妆品要先申请许可! 187
三、输入商品须知(三)—其他应先申请许可始能输入之商品! 190
四、制造业者须知(一)—制造农药需先申请核准! 200
五、制造业者须知(二)—制造饲料需先申请许可证! 203
六、制造业者须知(三)—其他应先申请许可始能制造之商品! 205
七、贩卖业者须知(一)—贩卖农药需先注意来源! 216
八、贩卖业者须知(二)—其他需先申请许可始能贩卖的物品! 220
九、贩卖业者须知(三)—贩卖医疗器材需先注意是否有问题! 230
十、贩卖业者须知(四)—贩卖被禁止的药品要被关! 232
十一、贩卖业者须知(五)—食品贩卖须知 240
十二、运送业者须知—运送东西要小心,否则会被关? 243
十三、经营事业须知(一)—小心有没有辦了粮商登记! 251
十四、经营事业须知(二)—排放废水要有许可证 253
十五、经营事业须知(三)—排放废水至土壤或地下水中要经许可 256
十六、经营事业须知(四)—烧东西前要注意! 261
十七、经营事业须知(五)—以电脑处理个人资料须知 264
附録 保育类野生动物名録 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