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景濂在参议院招待日本贵族院议员旅行团会上的演讲稿(一九一二年) 1
吴景濂在参议院同人欢迎孙中山大会上的演讲稿(一九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以后) 4
众议院规则(一九一三年九月十日) 7
众议院宪法起草委员选举规则(一九一三年) 43
众议院宪法起草委员互选规则(一九一三年) 45
众议院议长副议长互选规则案(一九一三年) 46
参议院旁听规则(一九一三年) 48
湖北省议员詹大悲等为推举省巡按使人选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以后) 53
甘华黼为吁请改正阳门为共和门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一六年九月三日) 57
郭应章为吁请维持国会速组内阁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一七年六月) 59
关於维持国会、急行组织内阁建议书 64
岑春煌为建议旧议会对於冯国璋继任总统宜发布宣言表明意旨事致吴景濂、王正廷函(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66
李廷玉、白坚武就苏赣二督军主张国会恢复须有条件诸事致吴景濂等电(一九一八年一月七日) 68
吴景濂、王正廷就国会恢复之四条件及不赞成以和平救国会形式解决新旧国会问题事致西南各省通电(稿)(一九一八年一月十三日) 74
王正廷就国会在粤正式开会前到沪议员待遇及赴沪川资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81
王正廷为请派各省招待员来沪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85
王正廷就通知议员到沪集合的办法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87
王正廷为告知来沪议员以乘日本船为便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一八年四月三日) 91
王正廷就西南组织统一机关事覆吴景濂函(一九一八年四月十五日) 93
王正廷就各地议员来沪及段祺瑞南下至宁活动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98
王正廷为声明今后不与闻有关国会、参议院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一八年五月二日) 102
曾广鹏为荐举曾昭明递补豫省议员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一八年六月前后) 103
邓元就两院同人按照约法自行召集会议到粤人数尚未过半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107
王正廷就本次国会应专意制宪问题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109
唐绍仪就国会在粤开议时应注意事项致吴景濂函(一九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111
熊克武为呼吁旧国会从速制定宪法事致众议院电(抄件)(一九一八年七月一日) 115
中华民国国会宣言(一九一八年八月十九日) 116
高士傧为请恢复杨省吾议席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119
吴景濂在广东庆祝协约国胜利大会上的演讲稿(一九一八年十一月) 124
唐继尧为告知曾电商军府涉及法律之事项覆众议院函(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三日) 132
巴图为维持自己议员资格事致吴景濂等函(油印件)(一九一九年二月七日) 141
韶州学生联合会为要求释放被拘学生事致国会电(油印件)(一九一九年二月八日) 142
张瑞萱等就上海国会议员通讯处存废问题致吴景濂、褚辅成函(一九一九年二月九日) 143
罗家衡就国会复旧问题致吴景濂、褚辅成函(一九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148
李载赓为驳覆王鸿宾关於连署要求开谈话会之通告事致参众两院函(一九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151
王觐彤、刘治洲就议员间纠纷事致参众两院同人函(一九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154
罗家衡诸人就谷钟秀等破坏国会事致吴景濂、褚辅成电(一九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160
吴景濂、褚辅成就参众两院联合会发布对内对外两个宣言诸事致罗家衡等人电(稿)(一九一九年七月五日) 162
吴景濂、褚辅成就在粤召开国会非常会议及筹措制宪经费诸事致罗家衡等人电(稿)(一九一九年七月八日) 165
吴景濂、林森就参众两院续会会场事致广东省议会函(稿)(一九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169
宪法会议隨录(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一九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173
吴景濂等就制宪问题致李宗黄电(稿)(一九二○年一月十日) 190
林森、吴景濂、褚辅成就国会拟移沪自行集会事致唐绍仪电(稿)(一九二○年三月三十日) 196
吴景濂就国会移沪事致唐绍仪电(稿)(一九二○年) 197
参众两院议长就政务会议免伍廷芳外交、财政部长职事致南方军政各界的通电(油印件)(一九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200
吴景濂为商榷军政府移驻云南及恢复政务会议组织诸事致唐继尧电(稿)(一九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202
吴景濂等就国会、军府移漳移滇讨论情况致唐继尧电(一、二稿)(一九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204
董耕云等在粤两院议员就孙光庭、陈鸿钧窃取非常会议议长并违法补选总裁事致孙中山、吴景濂等快邮代电(一九二○年五月五日) 209
孙中山等就国会、军府拟移云南及速行解决两广诸问题致唐继尧电(稿)(一九二○年五月十日) 211
王乃昌为陈述议员宜少数赴滇多数留沪之主张致吴景濂等函(一九二○年五月十四日) 215
牟琳就国会拟移滇事致林森、吴景濂电(抄件)(一九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217
唐继尧为敦促国会、军府迁渝事致孙中山、伍廷芳等电(一九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219
缪嘉寿就国会、军府不宜迁滇事致吴景濂等电(一九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221
郭同等人为建议国会、军府移渝事致吴景濂诸人快邮代电(一九二○年某月七日) 225
目前工作要点(稿)(一九二○年) 233
褚辅成就此后赴滇应注意事项致吴景濂等函(一九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235
王正廷为译转褚辅成关於国会、军府移滇和四川战况电稿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年七月六日) 241
吴景濂为催促同人赴滇诸事致褚辅成电(稿)(一九二○年七月八日) 242
吴景濂为告知自己暂不赴滇诸事致褚辅成电(稿)(一九二○年七月十二日) 243
褚辅成为邀各省同人迅速赴滇议定国会、军府改移於渝事致吴景濂电(抄件)(一九二○年七月十二日) 244
褚辅成就国会、军府迁渝速请三总裁开会决定事致吴景濂电(抄件)(一九二○年七月十四日) 245
褚辅成就国会移渝前须开非常会议事致吴景濂等电(抄件)(一九二○年七月十六日) 246
褚辅成就谈话会决议国会从速移渝及众院诸项费用预算事致林森、吴景濂、王正廷函(一九二○年七月十七日) 247
褚辅成历次发给吴景濂的电报底稿汇抄七通 251
林森、吴景濂就由沪往渝事致褚辅成电(稿)(一九二○年七月十七日) 255
褚辅成就召开非常会议取消岑春煊职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256
褚辅成致罗家衡、刘奇瑶函 261
吴景濂就总裁政务会议未能决定移渝事致褚辅成电(稿)(一九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264
褚辅成就国会移滇及取消岑春煊职诸事致吴景濂等电(一九二○年八月五日) 265
林森、吴景濂就军府、国会移设川中现正预备启行事致刘显世电(稿)(一九二○年八月五日) 268
褚辅成为请四总裁速将军府移渝及撤销岑职通告公使团诸事致吴景濂电(抄件)(一九二○年八月九日) 269
参众两院议员谈话会纪事(一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70
刘盟就粤中局势既变自有发展基础及纷传安福系议员结合在沪旧会同人等情况致吴景濂函(一九二○年十一月) 290
留京国会议员为请会同参院王议长联名集会解决南北争持之法律问题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年十二月二日) 292
王家襄为请注重继续民国六年被非法解散之国会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年十二月二日) 295
叶景僖为询问国会第三期常会或在南开或在北开或南北同开事致褚辅成函(一九二○年十二月八日) 298
林森为转孙棣三关於在沪同人返粤情况之汇报事致吴景濂、褚辅成函(一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300
孙棣三致林森、吴景濂、褚辅成函 301
梁芬就中央政府之组织问题致吴景濂等函(一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03
吴景濂就漾电所言诸事覆褚辅成电(稿)(一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310
褚辅成致吴景濂电 312
昆山县公民张栋就历年之得失建议来沪别图护法之发展事致参众两院议长函(一九二○年) 314
褚辅成就国民党对改组政府、选举总统所持立场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一月二日) 318
林森为催促在沪同人来粤事致吴景濂电(一九二一年一月三日) 323
褚辅成就孙中山专电邀其来粤诸事致吴景濂电(一九二一年一月七日) 324
宋桢为请来粤主持国会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 325
王迪成就即将到沪与同人赴粤莅会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一月八日) 329
褚辅成为请将非常会议印信交潘训初送来事致吴景濂电(抄件)(一九二一年一月十日) 330
罗家衡为陈述吴景濂不宜来广州诸事致刘奇瑶等函(一九二一年一月十日) 331
吴景濂就因病不能赴粤主持国会非常会议事致褚辅成函(稿)(一九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332
吴景濂致广州国会非常会议的辞职书(稿) 335
褚辅成就陈炯明反对速举总统事致吴景濂电(一九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336
电稿 338
李秉恕为告知关於陈炯明声称如必须组织正式政府选举大总统则须开正式国会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339
吴景濂为告知陈炯明反对速选总统事致唐继尧、刘显世电(稿)(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343
吴景濂覆褚辅成电(稿) 345
李绍白就陈炯明反对即将召开国会非常会议选举孙中山为大总统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346
褚辅成就各派对选孙中山为总统之意见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351
赵世钰就广州选举总统及益友系议员日见星散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355
罗家衡就总统缓选诸原因及应取之对策事致吴景濂等函(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358
李秉恕就非常国会选举总统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361
曾昭斌就因事不能及时返粤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二月五日) 365
叶夏声就大理院组织法律程序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367
王迪成为询问粤会审查附逆议员情况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三月十日) 369
李秉恕等关於对王试功诸人所提之请选审计民国六、七、八、九等年决算委员案之修正案(一九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370
王试功等关於请速开会选举审计民国六、七、八、九年决算委员的提案(油印件) 376
吴忠仁对於特别审计委员会核减两院秘书厅经费之意见书(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378
褚辅成就孙中山、唐绍仪、陈炯明对组织正式政府选举总统诸问题所持立场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387
张善与对於财政部撙节经费之意见书(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394
丁骞对於整理国会经费之意见书(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399
尹承福为请支给岁费事致褚辅成函(一九二一年四月四日) 405
黄煇就孙中山宴请两院议员徵询由非常会议选举总统之意见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四月五日) 408
卢汉尘就总统选举形式之意见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四月五日) 411
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草案(抄件)(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 415
罗永贞为详陈选举孙中山为大总统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四月七日) 418
《联合通信社》关於「广州产生正式政府」、「吴景濂对广州选举总统之谈话」专号电讯(一九二一年四月八日) 420
潘训初为详述非常国会选举大总统经过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425
申宗岳就第二次国会非常会议召开及院务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436
潘训初就补寄有关非常会议委员会及院内审计委员会情形一纸事致褚辅成函(一九二一年五月三日) 439
潘训初就孙中山对国会之主张并询两厅合一具体办法诸事致吴景濂、褚辅成函(一九二一年五月十日) 440
潘训初就留厅人员及案卷造册整理诸事致吴景濂、褚辅成函(一九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444
潘训初就国会前途及两厅合一之人员安排诸事致褚辅成函(一九二一年六月一日) 450
国会非常会议秘书厅组成通知(一九二一年六月一日) 453
国会非常会议会议录(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455
国会非常会议会议录(一九二一年七月一日) 469
林森为催收前国会非常会议收据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八月九日) 483
彭汉遗就国会复旧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一年八月九日) 485
关於「北京国会纪念日政客多人密议之两问题」报告 487
国会非常会议会议录(一九二一年八月十日) 488
第一届国会议员宣言(快邮代电)(一九二一年八月十九日以后) 502
国会非常会议议事日程(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七日) 504
张秋白撰「」非常会议选举总统商榷书」之商榷」(一九二一年) 505
吴佩孚就恢复法统事致吴景濂等电(一九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509
祝震等所提「对於鲁案赎路条约国会亟应通电全国表示否认案」(一九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510
参众两院议员住址移转表 512
王家襄为邀赴津徵询对旧国会自由行使职权之意见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四月十日) 516
吴景濂就恢复国会问题致狄楼海函(稿)(一九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519
吴景濂就恢复国会问题致褚辅成等函(稿)(一九二二年五月六日) 526
谷嘉荫为邀莅京主持国会事致吴景濂、张伯烈快邮代电(一九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527
张瑞萱就在滇办事情形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529
曾宪枝为报告赴白云山取回众议院文件经过情形致吴景濂快邮代电(抄件)(一九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533
张瑞萱就在滇办事情形再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536
未知名氏就所见国会开会间隙多人私下聚议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八月三日) 539
郗遇春就制宪事致众议院函(一九二二年八月十日) 541
叶夏声就民八议员递补事致吴景濂等函(一九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545
叶夏声:「对於民八议员要求出席问题意见书」 546
叶夏声就民六民八议员问题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555
王明潜为报告护法议员近期举动之原因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九月三日) 558
国会护法议员第二次宣言(一九二二年九月六日) 561
关於护法议员代表在众议院门前受阻之传单 564
爱国铁血团致吴景濂的警告信 565
范鸿钧就民六民八之争事致谷嘉荫函(一九二二年九月六日) 568
范鸿钧等就安福系插手新旧议员之争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九月九日) 571
胡鄂公等为请即刻召开众院紧急会议决定内阁总理人选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九月十八日前) 573
于钧生就民八议员问题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574
何晓川为民八议员争取出席国会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 577
蒲伯英等人为众议院警卫长汤步瀛请求复职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580
众议院警卫处全体长警就举发巡官王永昌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582
卢永祥就制宪事覆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585
徐苏中为转达李燮阳发给孙中山报告事致邹鲁函(抄件)(一九二二年九月) 588
薛之珩就民八议员秘密集会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十月八日) 591
吴景濂撰「国庆日感言」(一九二二年十月) 593
初稿 602
再稿 609
李有忱就议员授勋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614
张瑞萱就未能北上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617
陈家鼎为谋取常任法典股长职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620
李国定就询及两院川籍议员曾经赴粤者事覆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623
章杰就接受递补议员共制大法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五日) 626
欧阳沂为汤漪争取参议院议长职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628
郝天章就宪法会议主席问题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633
廖宇春为提议召集全国军事会议规定军政大纲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635
杨实就议员除名案一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638
留日中华妇女协会为要求宪法条文明确规定男女平等诸事致国会议员快邮代电(一九二二年十一月) 643
众议院警卫处长警等为举发巡官尹宗尧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648
陈国玺就同人中主张清算护法期间国会帐目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649
石驸马大街三号同人就张绍曾为内阁总理案暂缓提交国会开议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651
中华国民联省自治协进会为提请敦促参议院对王家襄议员资格早日决选事致吴景濂等函(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652
张绍曾就国会自由集会及约法与宪法问题致吴景濂电(一九二二年某月十七日) 654
丁佛言撰「说明对於省权限提案之理由书」(约一九二二年) 658
李有忱就刘恩源能否通过票选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 663
钟才宏就国会议场改移及宪法新草案的部分章节分送府院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二月五日) 665
「国会中有心人」为建议召开国会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668
曾有翼就阁潮再起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670
吴景濂、张伯烈为撤销鲁案第三十八次会议录中别纸约定案事致北京政府外交部函(稿)(一九二三年) 672
刘白就筹款及张绍曾内阁情形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四月二日) 674
侯一中就获悉国会内阁将实现事致吴景濂、狄楼海函(一九二三年四月三日) 678
两院不信任张阁案专案后援会就审查不信任张阁案之结果遭否决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 681
两院不信任张阁案专案后援会宣言 682
牟琳等为提议星期三常会将不信任案列於各案之首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四月九日) 690
博彦德勒格尔就参议院通过对张阁不信任案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692
旅京顺直同乡会就解决地方议会选举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四月) 694
徐可亭就开呈护法同人名单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约五月,二十日) 697
护法同人名单 698
第九十四次宪法会议请假议员名单(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705
第九十四次宪法会议缺席议员名单(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709
第九十四次宪法会议署到未出席议员名单(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711
林森就沪上各团体对国会态度等情致吴景濂函(约一九二三年,七月三日) 712
第九十八次宪法会议请假议员和缺席议员名单(一九二三年七月五日) 716
第一百一十二次宪法会议请假及缺席议员名单(一九二三年八月九日) 723
参议院为召开各省区议员代表谈话会致众议院秘书厅函(抄件)(一九二三年月十五日) 727
众议院议事日程第三期常会第六十四号(一九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728
议员叶夏声等提案 730
议员饶孟任等提案 735
傅梦豪为要求国会速决浙江水灾筹赈建议案致吴景濂函(约一九二三年九月) 739
郭尔罗斯前旗齐默特色木丕勒为要求将蒙古事项加入宪法事致吴景濂函 741
张瑞萱为报告关於颜惠庆对国会任期问题的主张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约十月,十六日) 744
蒲伯英等所提「请本院同人定期开会推举临时主席意见书」(一九二三年十一月) 746
傅斯稜就北京政府国务总理人选和宪法之争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750
吴景濂就众院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宪政党议员黄翼等各摘墨盒向议长席抛击致使本席受伤事致北京大总统府、各部院等快邮代电(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754
吴景濂就内务部派警占踞议院事致大总统等快邮代电(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757
叶夏声就内务部派警占踞议院事致参众两院同人函(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765
吴景濂为陈述议长职务不能违法解除事致参众两院同人通电(稿)(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771
陈子斌为告知关於贺赞元惩戒议长提案已列入议程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778
汤漪等所提「增加国权一章修正案」(约一九二三年) 780
众议院同人就旅京生活艰难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三年) 786
李载赓等关於众议院临时行政委员会组织大纲提案(一九二四年一月) 787
众议院就投票通过孙宝琦任国务总理事覆大总统咨文(稿)(一九二四年一月九日) 790
众议院通电(稿) 791
吴景濂就众议院印信未便即交万崔二人带回之原因事覆临时行政委员会函(稿)(一九二四年一月) 792
众议院临时行政委员会会议纪事(一九二四年一月十日——三月一日) 794
众议院临时行政委员会办事细则(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828
中华民国国会议员团反对关税会议对外宣言(一九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前) 830
王乃昌就与孙传芳晤谈国会事致吴景濂、张伯烈函(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831
符定一就吴佩孚同意借拨二万元作为在汉议员费用事致吴景濂、张伯烈函(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833
吴景濂诸人致符定一等函(稿) 834
吴景濂、张伯烈就「世电」所言息兵尊法事致吴佩孚电(稿)(原件缺页)(一九二六年一月四日) 836
报载吴景濂、张伯烈致吴佩孚豪电全文 839
武汉国会自由集会工作要点(一九二六年一月七日前) 840
陈铭鉴就邓宝珊反对复法的寒电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842
龚政为询国会移汉及报告在沪同人护宪活动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844
参众两院议员谈话会纪录(一九二六年二月九日) 846
杨允升就恢复国会及修改宪法事致吴景濂、张伯烈函(一九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865
罗常培就杨永泰在居仁堂发表谈话事致黄珊亭函(一九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869
毕维垣就汉上同人北上时机问题致吴景濂等电(一九二六年五月一日) 872
吴景澄就护宪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873
罗常培就牟贡三派欢迎吴景濂回京主持国会事致黄珊亭函(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877
吴殿枢就国会恢复及有关传闻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878
吴景濂就国会集会应视军事局势而定诸事致余朋期电(稿)(一九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884
狄楼海就在京筹议国会恢复诸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886
周之翰就国会恢复事致吴景濂函(一九二六年八月十四日前) 905
参议院议员一览表(一九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909
国会非常会议各省报到议员名册(一九一七年八月) 924
众议院秘书厅秘书及雇员录(一九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953
参议院议员住址单(一九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957
参议院议员一览表(一九二三一年一月五日) 972
众议院秘书厅职员录(一九二三年一月) 988
参议院议员一览表(一九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1013
众议院秘书厅职员录(一九二三年三月) 1028
众议院议员一览表(一九二三年四月上旬) 1052
参众两院广东议员名单(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1079
参议院议员一览表(一九二三年十月上旬) 1081
众议院议员一览表(一九二三年十月下旬) 1096
众议院行政委员名单(一九二四年一月九日) 1124
众议院行政候补委员名单(一九二四年一月九日) 1125
众议院临时行政委员会委员一览表(一九二四年一月九日) 1126
众议院临时行政委员会委员轮值表(一九二四年一月) 1129
参议院议员一览表(一九二四年五月下旬) 1133
众议院议员姓名号年龄席次表 1148
众议院职员姓名清册 1165
众议院议员解职名册 1181
省宪同志签名簿(参议院同人名单、众议院同人名单、参议院已签名同人名单、众议院已签名同人名单) 1199
旅粤国会议员通讯录 1217
湖北省议会第二届议员席次姓名别号籍贯寓所一览表 12226
新疆参众两院议员名单 1238
吴景濂为解释总部移借拨款事致陈嘉会函(稿)(一九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1239
吴景濂为祈饬下京汉路局免费妥运议员魏郁文灵柩诸事致吴佩孚函(稿)(一九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1240
吴佩孚为陈请援例旌恤魏郁文事覆吴景濂函(一九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1242
吴景濂就议员魏郁文灵柩事再致吴佩孚函(稿)(一九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1244
吴景濂就明日分配同人款子事致彭汉遗函(稿)(一九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1247
吴景濂就明日分配同人款子事致某氏函(稿)(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1249
吴景濂就协商补发议员潘承锷款子事致吴佩孚函(稿)(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1251
吴景濂就协商补发议员霍椿森款子事致吴佩孚函(稿)(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1253
吴景濂就协商补发议员张知竞款子事致吴佩孚函(稿)(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1255
吴景濂代收议员魏郁文抚恤金字据(稿)(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1257
吴景濂就旅费诸事致杨允升函(稿)(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1258
吴景濂就旅费事致谷芝瑞函(稿)(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1262
吴景濂代收议员霍椿森、潘承锷款子字据(稿)(一九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1265
吴景濂代收议员吴日法、萧辉锦、萧炳章川资字据(稿)(一九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1266
吴景濂就请代备车辆事致虞际唐函(稿)(一九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1267
叶夏声、彭汉遗等就吴佩孚主张国会应如期集会事致周之翰诸人电(抄件)(一九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