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1
第一章 总论 1
第一款 物权法的意义 1
第一节 物权法的意义和性质 1
第一节 物权法的意义和性质 1
第二款 物权法的性质 2
第一款 “民法”物权编 4
第二节 物权法的体系 4
第二节 物权法的体系 4
第二款 物权的特别法 10
第三款 物权法与“宪法” 11
第一款 物权法上的自由和效率 14
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4
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4
第二款 私有财产制度 15
第三款 物权法上的私法自治 17
第四款 物权法的结构原则 20
第五款 物权法的解释适用 21
第一款 物权法与台湾地区社会变迁 26
第四节 物权法的发展 26
第四节 物权法的发展 26
第二款 物权法的演变 29
第三款 “民法”物权编的修正 33
第一款 物权的概念 36
第一节 物权的意义 36
第二章 物权通论 36
第二章 物权通论 36
第一节 物权的意义 36
第二款 物权与债权 38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 44
第一款 物权法定原则 44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 44
第二款 物权的类型体系 48
第三节 物权的客体 52
第三节 物权的客体 52
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 60
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 60
第五节 物权的保护 64
第一款 私法上的保护 64
第五节 物权的保护 64
第二款 公法上的保护 67
第一节 基本理论 69
第一款 物权变动和法律事实 69
第一节 基本理论 69
第三章 物权变动 69
第三章 物权变动 69
第二款 立法原则和规范模式 71
第三款 例题解说 75
第二节 物权行为 77
第二节 物权行为 77
第一款 物权物为的意义、体系构成适用法律 78
第二款 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 85
第三节 不动产物权变动 91
第一款 公示、公信原则与土地登记制度 91
第三节 不动产物权变动 91
第一项 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 92
第二项 土地登记制度 92
第二款 依法律行为而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100
第一项 法律行为(物权行为) 100
第二项 登记 107
第三款 非基于法律行为而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112
第一项 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与处分 112
第二项 不动产物权的消灭 119
第三项 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 121
第四项 预告登记 126
第四节 动产物权的变动 132
第一款 依法律行为而生的动产物权变动 132
第一项 动产物权的让与 132
第四节 动产物权的变动 132
第二项 动产物权的抛弃 141
第二款 非依法律行为而生的动产物权变动 142
第五节 体系构成及综合实例 143
第五节 体系构成及综合实例 143
第一款 所有权的意义、功能和保障 149
第一节 概说 149
第四章 所有权 149
第一节 概说 149
第四章 所有权 149
第二款 所有权的权能及限制 153
第一项 所有权的权能 153
第二项 所有权的限制 155
第三项 所有权概念的再思考 161
第三款 基于所有权而生的请求权 163
第一项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164
第二项 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 178
第三项 所有权妨害防止请求权 183
第四项 “民法”第767条规定的准用及类推适用 183
第四款 所有权和其他财产权的时效取得 185
第一项 时效取得制度的意义、性质和功能 186
第二项 动产所有权的时效取得 188
第三项 不动产所有权的时效取得 194
第四项 其他财产权的时效取得 197
第五项 物权编修正草案关于财产权时效取得的规定 206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207
第一款 土地所有权的范围 207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207
第二款 不动产相邻关系 209
第一项 概说 209
第二项 邻地损害的防免 216
第三项 排水及用水关系 218
第四项 邻地的利用 221
第五项 侵入他人的土地 226
第六项 越界建筑 228
第七项 越界竹木技根及果实自落于邻地 235
第三款 建筑物区分所有与公寓大厦的管理 237
第一项 概说 238
第二项 民法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 238
第三项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240
第四项 区分所有的公寓大厦 243
第一目 区分所有的意义、发生及消灭 248
第五项 公寓大厦的区分所有、专有部分及共用部分 248
第二目 专有部分 249
第三目 共用部分 254
第六项 公寓大厦住户的权利义务 259
第七项 公寓大厦的管理 261
第八项 实务上争议问题在“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的规范 265
第九项 “民法”物权编修正草案 274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276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276
第一款 善意取得 276
第二款 先占 277
第三款 遗失物之拾得 281
第一项 现行“民法”的规定 281
第二项 “民法”物权编修正草案关于“遗失物拾得”的规定 289
第四款 埋藏物的发见 292
第五款 添附 295
第一项 概说 295
第二项 不动产附合 298
第三项 动产之附合 301
第四项 混合 302
第五项 加工 303
第六项 债权法上的求偿关系 307
第六款 综合实例研讨 311
第七款 “民法”物权编修正草案关于添附的规定 316
第四节 共有 321
第一款 共有制度与社会变迁 321
第四节 共有 321
第二款 分别共有 324
第一项 公别共有的意义、发生和规范体系 324
第二项 应有部分 325
第三项 分别共有的内部关系 334
第四项 分别共有的外部关系 353
第五项 分别共有物的分割 355
第三款 公同共有 374
第一项 公同共有的意义及发生 375
第二项 公同共有的“应有部分” 377
第三项 公同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379
第四项 公同共有的消灭与公同共有物的分割 388
第四款 准共有 389
第五款 “民法”物权编修正草案关于共有制度的修正 395
附录一:“民法”物权编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条文对照表 403
附录一:“民法”物权编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条文对照表 403
附录二:土地权状及登记誊本 446
附录二:土地权状及登记誊本 446
附录三:事项索引 454
附录三:事项索引 454
主要参考书目 458
主要参考书目 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