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节 储蓄管理的重要意义 1
第二节 储蓄机构与职责 4
第三节 储蓄所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 5
第四节 储蓄所的劳动组织 7
第五节 储蓄会计核算的特点和任务 7
第二章 储蓄会计核算 9
第一节 储蓄会计核算原则 9
第二节 记帐方法 10
第三节 会计科目 11
第四节 凭证 14
第五节 帐务设置和帐务处理 15
第六节 各项规则 19
第七节 关于裁撤合并储蓄所帐务处理的规定 29
第三章 现金出纳 32
第一节 基本规定 32
第二节 储蓄所领缴现金手续 32
第三节 储蓄代办所领缴现金手续 36
第四节 现金差错的处理 38
第五节 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 39
第四章 储蓄业务核算手续 42
第一节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包括华侨〈人民币〉定期储蓄) 42
第二节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 45
第三节 保值定期储蓄存款 48
第四节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个人户) 49
第五节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集体户) 51
第六节 活期储蓄存款(存折户) 54
第七节 活期储蓄存款(存单户) 58
第八节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定额户) 59
第九节 记名式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61
第十节 定期定额有奖有息储蓄 61
第十一节 大额定期储蓄存款 65
第十二节 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 66
第十三节 兑付已停办储蓄和1982年6月底前活期储蓄十年以上不动户的规定 70
第十四节 对代办所帐务的处理 71
第十五节 代发工资 72
第十六节 结帐 73
第十七节 储蓄所工作日志 76
第一节 全国储蓄旅行支票 78
第五章 储蓄结算业务 78
第二节 签发转帐支票 94
第三节 汇入、汇出款项 98
第六章 代理债券业务 100
第七章 外币储蓄存款 106
第一节 基本规定 106
第二节 科目 108
第三节 凭证、帐、簿、表 108
第四节 帐务设置 108
第五节 储蓄所存取款核算手续 109
第六节 外币现钞领、缴、调拨手续 113
第七节 储蓄会计室的明细监督和综合帐务核算 116
第一节 基本规定 121
第八章 储蓄利息计算 121
第二节 各种储蓄存款的计息方法 123
第九章 储蓄存款帐户的管理 13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36
第二节 帐号编列与帐户编组 136
第三节 总分核对 138
第十章 储蓄有价单证和空白重要凭证 139
第一节 储蓄有价单证 139
第二节 储蓄空白重要凭证 144
第十一章 储蓄存款异地托收和储蓄存单(折)及印鉴的挂失 149
第一节 储蓄存款异地托收 149
第二节 储蓄存单(折)及印鉴挂失 154
第二节 代办所的设置 158
第十二章 储蓄代办所 158
第一节 基本要求 158
第三节 代办员的条件和职责范围 159
第四节 帐务核算要求 160
第五节 联办储蓄所 161
第六节 储蓄代办费的核发手续 163
第十三章 储蓄会计室 168
第一节 人员配备 168
第二节 工作职责和纪律 169
第三节 帐务设置和帐务处理 170
第四节 年度决算 177
第五节 会计档案的装订、保管、调阅与销毁 179
第一节 储蓄检查辅导 183
第十四章 检查辅导与防范措施 183
第二节 差错、事故、案件易发部位和防范措施 188
第十五章 应用计算机处理储蓄业务 198
第一节 基本规定 198
第二节 储蓄所劳动组织和岗位职责 198
第三节 帐务核算 200
第四节 储蓄所的业务处理 203
第五节 通存通兑 207
第六节 储蓄会计室应用计算机 210
第七节 应用计算机前的准备 213
第八节 牡丹信用卡 221
第九节 自动柜员机 225
第十节 差错、事故、案件易发部位和防范措施 228
第二节 止付储蓄存款 236
第十六章 特殊事项处理 236
第一节 查询储蓄存款 236
第三节 没收储蓄存款 237
第四节 死亡绝户的存款 238
第五节 法律文书格式 239
附录: 240
一、储蓄凭证、帐表目录及附式 24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95
三、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储蓄存款章程 401
四、中国工商银行外币储蓄存款章程 407
五、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储蓄会计制度(1982年) 409
六、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储蓄业务会计核算制度(1963年) 466
七、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储蓄代办所会计核算办法(1963年) 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