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章 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法 1
第一节 婚姻家庭制度的概念 1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1
二、婚姻家庭关系的概念 2
三、婚姻家庭制度的概念 3
第二节 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4
一、群婚制 4
二、对偶婚制 6
三、一夫一妻制 7
四、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9
第三节 婚姻法的概念、内容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10
一、婚姻法的概念 10
二、婚姻法的特征 11
三、婚姻法与婚姻法学的内容 12
四、婚姻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13
第四节 学习研究婚姻法的意义和方法 14
一、学习研究婚姻法的意义 14
二、学习研究婚姻法的方法 16
第二章 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与婚姻立法 20
第一节 改革我国旧婚姻家庭制度的必要性 20
一、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妇女的解放,是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20
二、我国旧婚姻家庭制度障碍着社会的发展 20
第二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 22
婚姻立法 22
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婚姻立法 22
二、抗日战争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婚姻立法 23
一、1950年婚姻法的任务 24
第三节 建国初期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婚姻立法 24
二、1953年的贯彻婚姻法运动 25
第四节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 28
婚姻立法 28
一、颁布新婚姻法的必要性 28
二、新婚姻法的起草经过 29
三、新婚姻法对1950年的婚姻法的修改补充 29
四、新婚姻法的任务和作用 30
五、几年来贯彻新婚姻法的成就 31
第三章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33
第一节 婚姻自由 33
一、婚姻自由的概念和内容 33
二、婚姻自由的意义 34
三、保障婚姻自由的实现 36
第二节 一夫一妻 38
一、一夫一妻制的概念 38
二、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行一夫一妻制 38
三、保障一夫一妻制的实现 39
第三节 男女平等 41
一、男女平等的概念和内容 41
二、男女平等的意义 41
三、保障男女平等的彻底实现 43
第四节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45
一、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45
二、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46
三、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47
一、实行计划生育的意义 48
第五节 计划生育 48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要求 51
三、破除陈腐的生育观念 52
第四章 亲属 54
第一节 亲属的概念和种类 54
一、亲属的概念 54
二、亲属的种类 55
第二节 亲属关系的产生和消灭 58
一、自然血亲的产生和消灭 58
二、拟制血亲的产生和消灭 59
三、姻亲关系的产生和消灭 61
第三节 亲系和亲等 62
一、亲系 62
二、亲等 63
第四节 亲属的法律效力 66
一、在婚姻法上的效力 67
二、在刑法上的效力 67
三、在民法上的效力 67
四、在诉讼法上的效力 68
五、在劳动法上的效力 68
六、在国籍法上的效力 69
七、在国际私法上的效力 69
第五节 亲权 69
一、亲权的概念 70
二、亲权的内容 70
三、亲权的行使和消灭 72
二、婚姻的基础 76
一、结婚的概念 76
第一节 结婚的概念和婚姻的基础 76
第五章 结婚 76
第二节 结婚的条件 77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 78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 81
第三节 结婚的程序 84
一、结婚登记的意义 84
二、结婚登记的机关和程序 85
第四节 关于婚约和男到女家的问题 87
一、婚约问题 87
二、男方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问题 88
第五节 无效婚姻 89
一、无效婚姻的概念和分类 89
二、无效婚姻的形成原因和危害 90
三、对无效婚姻的处理界限 91
第六章 家庭关系 93
第一节 家庭的结构和职能 93
一、家庭的结构 93
二、家庭的职能 93
第二节 夫妻关系 96
一、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 96
二、夫妻的人身关系 97
三、夫妻的财产关系 100
第三节 父母子女关系 104
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104
二、非婚生子女、继父母和继子女、养父母和养子女 108
一、祖父母和孙子女间、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 111
第四节 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 111
二、兄弟姊妹间的抚养、扶养义务 112
三、祖父母与孙子女间、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间、兄弟姐妹间的继承权 113
第五节 正确处理扶养、抚养、赡养和收养的纠纷 113
一、正确处理扶养纠纷 113
二、正确处理抚养纠纷 114
三、正确处理赡养纠纷 115
四、正确处理收养纠纷 115
第七章 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118
第一节 离婚的概念和原因 118
一、离婚的概念 118
二、离婚的原因 119
第二节 处理离婚纠纷的指导思想 120
一、保障离婚自由 121
二、反对轻率离婚 121
三、处理离婚纠纷的目的 122
第三节 双方自愿离婚 124
一、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 124
二、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125
第四节 一方要求离婚 126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 126
二、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129
第五节 对“感情确已破裂”的认识 130
一、把“感情确已破裂”规定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原因 131
二、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34
第一节 离婚纠纷的状况和类型 138
一、离婚纠纷的状况 138
第八章 对各类离婚纠纷的处理 138
二、离婚纠纷的类型 139
第二节 对封建传统型离婚纠纷的处理 140
一、因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离婚纠纷 140
二、因夫权思想造成的离婚纠纷 141
三、因不生育、不生男孩或女方采取节育措施而造成的离婚纠纷 142
四、因怀疑对方作风不正派而造成的离婚纠纷 142
五、因封建孝道和歧视男到女家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142
第三节 对喜新厌旧型离婚纠纷的处理 143
一、原告因喜新厌旧而提出的离婚纠纷 143
二、原告因反对被告喜新厌旧的思想行为而提出的离婚纠纷 145
三、双方均有男女关系的问题,一方提出的离婚纠纷 146
第四节 对“第三者”介入型离婚纠纷的处理 146
一、对婚姻关系中“第三者”介入的认定 147
二、对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的离婚界限 148
三、对“第三者”和喜新厌旧的人应予教育或处分 149
第五节 对轻率型离婚纠纷的处理 150
第六节 对性格型离婚纠纷的处理 151
第七节 对家务型离婚纠纷的处理 152
一、因一方不让对方赡养扶助父母引起的离婚纠纷 152
二、因经济开支不民主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153
三、因夫妻一方经济开支过大引起的离婚纠纷 153
四、因夫妻一方不进行家务劳动引起的离婚纠纷 153
五、因实行生产责任制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154
六、因婆媳、妯娌或姑嫂不和等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154
七、因一方违反婚前约定财产问题引起的离婚纠纷 154
第八节 对违法犯罪型离婚纠纷的处理 155
一、因一方违法犯罪引起的离婚纠纷 155
二、因重婚引起的离婚纠纷 156
第九节 对病残型离婚纠纷的处理 157
一、因生理缺陷引起的离婚纠纷 157
二、因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158
三、因婚后一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引起的离婚纠纷 158
四、因男方患有性机能方面的疾病引起的离婚纠纷 158
五、因一方患有瘫痪等其他严重疾病引起的离婚纠纷 159
六、因一方因公(工)致残后引起的离婚纠纷 159
第九章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处理和经济帮助 160
第一节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教育 160
一、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160
二、离婚后子女由何方抚养的问题 161
三、子女抚养费的负担问题 162
四、对子女的教育 165
第二节 离婚后的财产处理和住房问题 166
一、分清财产的性质 166
二、共同财产的分割 169
三、夫妻个人财产的处理 170
四、债务的清偿 171
五、离婚后的住房问题 171
第三节 离婚后的经济帮助 172
一、经济帮助的条件 172
二、经济帮助的办法 173
三、经济帮助的执行 173
四、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73
第一节 军人婚姻 174
一、对军人结婚的特别要求 174
公民与港澳台同胞的婚姻及涉外婚姻 174
第十章 军人婚姻、民族婚姻,华侨与国内公民、内地 174
二、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要求 175
三、关于现役军人的婚约问题 176
第二节 民族婚姻 177
一、民族自治地方对婚姻家庭问题补充或变更的规定 177
二、处理民族婚姻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 180
第三节 华侨与国内公民、内地公民与港澳台同胞的 182
婚姻 182
一、婚姻登记的机关 182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82
三、离婚的程序 183
四、对离婚纠纷的处理界限 184
一、涉外婚姻的概念和诉讼原则 186
第五节 涉外婚姻 186
二、结婚问题 187
三、离婚问题 188
第十一章 婚姻法的适用 191
第一节 婚姻法的效力范围 191
一、婚姻法的时间效力 191
二、婚姻法的空间效力 192
三、婚姻法对人的效力 192
第二节 对于违反婚姻法的制裁问题 192
一、行政制裁 193
二、民事制裁 194
三、刑事制裁 195
第三节 对具有财产内容的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197
一、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198
二、强制执行的程序 198
三、有关单位协助执行的责任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