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章 文化行政 4
第一节 机构 4
第二节 职能 7
第二章 事业单位和娱乐场所 15
第一节 庙场 15
第二节 教育馆 16
第三节 文化馆、站 16
第四节 图书馆 21
第五节 电影 23
第六节 剧场 27
第七节 书场 29
第八节 书店 31
第九节 工人俱乐部 36
第十节 少年宫 36
第十一节 公园 37
第十二节 农村文化室 38
第十三节 文艺工厂 39
第十四节 乡文化中心 42
第十五节 录像放映 42
第三章 艺术团体 44
第一节 戏曲歌舞团体 44
第二节 杂技魔术团体 53
第三节 美术、摄影团体 54
第四章 艺文作品 55
第一节 作者与作品 55
第二节 群众业余文艺作品 68
第三节 旧志艺文作品 80
第四节 民间歇谣 81
第五章 报刊 95
第一节 地方报纸 95
第二节 地方刊物 97
第六章 文物古迹 99
第一节 古海岸、古海塘 99
第二节 古聚落 100
第三节 古墓葬 103
第四节 古寺庙 110
第五节 古树名卉 113
第六节 城堡、墩台 120
第七节 器物 124
第八节 古碑碣 137
第九节 民间文契 149
第十节 近现代名迹 159
第十一节 文物保护 178
第七章 文艺人物 183
附 1950—1985年县级文化单位历任领导成员名表 209
编后记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