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国家有维护文物之责任 1
贰、「古物」之含义及其界说 4
叁、维护古物之要素 12
一、国内法问题 12
二、国家经济问题 12
三、维护民族艺术问题 13
四、维护文物之技术与能力问题 15
五、政治问题 16
肆、国际间已往维护古物会议之努力经过 16
二、开罗会议与「保护本国艺术与历史珍品协定」 17
一、国际文化合作委员会之计划 17
三、汛美会议及其「国际维护文物动产条约」 18
伍、禁止古物移转及出口 21
一、有条件之输出许可制 21
二、分类之输出许可制 21
三、严格禁止古物出口制 23
陆、维护古物之组织与措施 26
一、组织古物维护委员会 26
二、实施古物登记 28
三、古物遗失之国际公告 29
四、非法输出古物之反还 31
柒、国际考古发掘原则与出土古物概归国有 34
一、考古发掘之定义 35
二、普通原则 35
三、国际合作发掘的规定 38
四、古物之交易 41
五、严防秘密发掘及走私 41
六、各国在占领区之发掘与战後归还原主 42
七、出土古物概归国有 43
捌、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之维护 47
一、名胜古迹与历史文化之关系 47
二、名胜古迹为不动产之古物 52
三、名胜古迹之界说 53
四、名胜古迹之维护 55
玖、战时文物之维护 62
一、战时维护文物之重要 62
二、第一次世界大战与文物维护 62
三、美洲「历史、古迹、艺术、科学保护协定」 68
四、「战时历史建筑及艺术品保护公约」 69
五、二次大战与保护文物十大原则 71
六、禁止占领国劫掠文物 72
七、保护战争受害者公约 78
八、联教组织倡导战时保护文物 80
九、「战时文物保护公约」要旨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