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译本前言 1
前言 1
技术说明 1
导言 1
第一章 生育 1
老北京:生育-- 再生产的因素,对命运的安排医生的问题 2
家庭对继承人的需求以及妇女掌握命运的手段 2
妇女作为产妇的角色 3
怀孕:孕妇通向顺产及产下健康儿童的令人恐慌不安之路 13
分娩:痛苦、死亡及妇女们的对策 26
“坐月子”产褥期的妇女:污秽与受到危害 32
婴儿,他的命运及对他的保护 39
结论:通过妇女将无形财源变成资金 60
旧上层人士医学解释的原则 63
助产顾问 64
医生的目的:在与接生婆、神灵和魔鬼斗争中拯救人类 66
理论的前提:相应体系的医学,道家思想和神秘观念 69
平衡是肉体和精神的最高秩序原则 73
妊娠观、妊娠确定方式及婴儿护理 80
中华民国时期对传统的批判:新社会中对生育的新理解 85
新上层人士的的阐释和政策:生育作为科学和社会问题 85
新的医学论证及其与传统行为准则的融合 87
儿童是民族的财富:限制生育,优生学和民族卫生学 93
对迷信、谬误学说和胎教的批判--为了改革生育习俗 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家与学者为推行新的阐释而奋斗 98
妊娠护理和无菌分娩的普及 99
人口增长的威胁:独生子女家庭及其后果 107
今日北京:生育是社会的事,有计划的事,鲜与医学方面相关的事以及传统因素在家庭中继续产生影响 112
妇女对孩子的义务 114
孕期护理:接受现代医药和年长妇女的建议 117
在医院分娩:医学问题的社会性解决 123
“坐月子”:坐月子的妇女不干净,有危险 125
计划中的孩子:医院和家庭的照料 132
结论 136
第二章 婚姻 171
老北京:结婚是使家庭经济和社会秩序格局得到保障的工具 172
结婚是繁衍后代的手段,是扩大和加强亲友关系的途径;结婚时带有神秘宗教色彩的防护措施 174
提亲阶段和择偶标准 177
议婚阶段和订婚 181
作为缔结契约的婚姻 190
结论:门当户对婚姻的特征和门第悬殊的联姻是出自贫困考虑的产物 214
旧上层社会伦理道德观念中的婚配准则 230
依照《大清通礼》相同地位家庭间的通婚和结成姻亲 232
儒家礼教中的婚配准则用来确定人的本质和巩固社会秩序 237
新上层人物的诠释和政策:婚姻既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事情 242
中华民国时期:以平等、爱情和社会责任的名义对宗法制家庭体制和非理性的批判 2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自由”作为个人的和国家的行为在法律上的规范及其贯彻 253
在个人、家庭和国家利益冲突下的新式结婚 265
中华民国时期的“文明结婚”:对家庭权限的实际质疑 2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结婚实况:从个人考虑出发的结婚及其限度 274
农村地区:在家里结婚,家庭经济条件继续起作用 275
城市:违背家庭和国家的意志,实现个人的意愿 289
结论 305
第三章 丧葬 333
老北京地区的死亡、治丧和入葬:继承遗产和接替位置,孝顺和阴间 334
家庭经济中的不同操办方式:家长的死亡和丧主 336
死亡作为命运的安排:对死亡的抵抗、接受及对来生的准备 338
其他人对待死亡的态度 341
向亲戚、社会公众及阴间宣告死亡 344
“殃气”、入殓和举哀 349
孝顺和象征性的资产:从“接三”到伴宿 354
发引(出殡)和出殡队伍:继承人公开接替死者的地位 370
墓地和魂牌(灵位):阴间秩序结构中的地位 377
除服和净宅:回复新秩序 383
结论:丧事作为家庭秩序的危机和重建 387
儒家的官方化策略:丧礼作为孝顺的典范 392
《大清通礼》中丧礼的等级制度是维护家庭和社会秩序的中心原则 393
丧礼以“孝”维护统治 396
新上层人士的阐释和策略:死亡是种合理现象以及丧葬时从经济上进行考虑 398
中华民国时期对等级结构、虚伪、迷信以及浪费的批判 4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火葬和追悼会:理智并且经济地处理丧事的手段 406
1956年至1958年的火葬和卫生 408
“文化大革命”:对迷信展开阶级斗争 411
80年代的殡葬改革 415
今日北京:死亡作为转世、人生的终结并永远脱离家庭、国家的新角色 421
农村:削弱公开迷信,固守传统治丧方式 422
城市:在医院里去世;纪念生前卓有贡献的人士 428
结论 438
结语 443
附录一 参考文献目录 475
Ⅰ.中文文献目录 476
Ⅱ.西文文献目录(附中文译文) 487
附录二 中文术语释义词汇表 545
译后记 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