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修订说明 1
绪言 1
第一版说明 2
第一编公务文书概述 5
第一章公务文书的特点与作用 5
第一节 公务文书的性质与特点 5
第二节 公务文书的作用 12
第一节 公务文书分类 17
第二章公务文书的种类 17
第二节 通用文种 21
第三节 专用文种 30
第三章公务文书的体式与稿本 47
第一节 公务文书的体式 47
第二节 公务文书的稿本 64
第二编公务文书的撰写 69
第四章公务文书撰写的基本要求与方法 69
第一节 公务文书撰写的重要性 69
第二节 公务文书撰写人员的修养 72
第三节 公务文书撰写的基本要求 75
第四节 公务文书的撰写方法 78
第五章指令性与法规性文书的撰写 89
第一节命令(令) 89
第二节 指示、批示、批复 90
第三节 通报 92
第四节 决定、决议 93
第五节 章程、条例、规定、制度、办法 95
第六章请示与报告的撰写 98
第一节 请示 98
第二节 工作报告 99
第三节 总结报告 101
第四节 调查报告 106
第五节 检讨报告 111
第七章常用文告与会议文书的撰写 113
第一节 公告、布告、通告 113
第二节 通知、公函、答复 114
第三节 讲话稿、发言稿 115
第四节 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119
第五节 议案、提案 121
第一节 计划、规划 124
第八章计划、简报及其他文种的撰写 124
第二节 工作简报、快报 126
第三节 合同、协议书、公约、守则 130
第四节 电话记录、电报 133
第五节 大事记 136
第三编机关文书工作 139
第九章文书工作的任务与基本要求 139
第一节 文书工作的内容与意义 139
第二节 文书工作的基本要求 143
第一节 文书工作机构与组织领导 149
第十章文书工作的组织 149
第二节 机关内文书工作的组织形式 152
第三节 行文制度 154
第十一章文书处理程序(上) 161
第一节 文书处理程序总述 161
第二节 登记 163
第三节 收发 166
第四节 分发与传阅 174
第五节 拟办与批办 178
第六节 承办、催办与查办 186
第十二章文书处理程序(下) 186
第七节 核稿与签发 189
第八节 缮印、校对与盖印 193
第九节 注办 195
第十节 信访文书的处理 195
第四编文书立卷 205
第十三章文书立卷工作的意义与组织 205
第一节 文书立卷的意义 205
第二节 文书立卷工作的组织 209
第一节 文书立卷的基本要求 221
第十四章文书立卷的要求与方法 221
第二节 文书立卷的方法 224
第十五章文书立卷的准备与平时归卷 237
第一节 立卷类目的编制 237
第二节 平时归卷 241
第十六章案卷的整理归档 244
第一节 归档制度与要求 244
第二节 案卷的整理编目 246
第三节 音像记录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262
附录一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 264
1993年11月21日修订) 264
附录二 文例 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