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绪论 3
第一章 民法导言 3
第一节 法律概说 3
第一目 形式意义的法律 3
第二目 实质意义的法律 5
第二节 法律规范的种类 7
第三节 公法、私法与刑法 8
第四节 私法的意义与特性 13
第五节 民法的编制及在民法架构下的总则编 15
第六节 “现行民法”之制定与修正 18
第二章 法条之模式与种类 20
第三章 法律之适用 28
第一节 概说 28
第二节 法律适用之阶段 29
第三节 未有适当法律时之法律适用 36
第四章 法律之解释与漏洞之弥补 38
第五章 法律要件之竞合 51
第六章 民法之法源 54
第二篇 本论 61
第一章 权利 61
第一节 概说 61
第二节 权利之种类 62
第二章 权利主体 73
第一节 概说 73
第二节 权利能力 74
第三节 自然人 74
第一款 权利能力的开始 74
第二款 权利能力的消灭 77
第三款 广义的行为能力 81
第四款 行为能力 82
第五款 侵权行为能力 89
第六款 人格之保护 90
第七款 住所与居所 102
第四节 法人 107
第一款 概说 107
第二款 法人之法律性质 109
第三款 法人之种类 111
第四款 法人之设立 116
第五款 法人的能力 119
第六款 法人的机关 128
第八款 法人的住所 133
第九款 法人之监督 134
第十款 法人之消灭 136
第十一款 外国法人 144
第十二款 社团与财团 147
第一目 社团 147
附录:社团处罚权力的许可与界限 156
第二目 财团 158
第三章 物一权利的客体 163
第四章 法律行为 184
第一节 法律行为之概说 184
第一款 私法自治 184
第二款 广义的法律行为 188
第一目 概说 188
第二目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95
第三目 法律行为之种类 196
第四目 私法与公法上的法律行为概念 205
第二节 行为能力与法律行为 208
第三节 意思表示 222
第一款 概说 222
第二款 无意思表示之法律关系 236
第三款 自动化的意思表示 238
第四款 意思表示的解释 239
第五款 意思表示之生效时期 245
第四节 契约之订立 257
第一款 要约与承诺概说 257
第二款 合意与不合意 265
第三款 定型化契约条款 269
第四款 缔约强制 275
第五款 预约 276
第一款 概说 279
第五节 意思与表示之不一致 279
第二款 意思与表示之故意不一致 281
第三款 错误 290
第四款 诈欺与胁迫 313
第四节 法律行为内容之有效要件 324
第一款 确定性 324
第二款 可能性 325
第三款 法律行为的容许性 326
第五节 法律行为之形式 354
第一款 概说 354
第二款 法律行为形式之种类 356
第三款 违反法律行为形式之效果 361
第六节 条件、期限与负担 365
第一款 条件 365
第二款 期限 384
第三款 负担 388
第七节 代理 389
第一款 代理制度 389
第二款 代理权之授予 394
第三款 意定代理之代理权限 395
第四款 表见代理 409
第五款 代理权之范围 412
第六款 无权代理 417
第七款 双方代理 421
第八款 代理与相近制度之区分 423
第九节 无效与撤销 427
第一款 无效 427
第二款 撤销 434
第三款 效力未定与处分之补正 439
第五章 时间 443
第一节 时间概说 443
第二节 期日与期间 444
第三节 消灭时效 451
第四节 除斥时间 497
第六章 权利之行使 502
第一节 概说 502
第二节 违反公共利益之禁止 502
第三节 权利滥用之禁止 504
第四节 诚信原则之限制 510
第五节 权利之自力救济 516
第一款 正当防卫 516
第二款 紧急避难 523
第三款 自助行为 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