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森林地区的开发建设 11
1.1 多功能林业 12
1.2 陡坡林区的建设 13
1.3 在恢复森林的过程中保留阔叶树树苗 14
1.4 避免规划单种栽培的森林 15
1.5 保留公路边的原始植被 16
1.6 沿自然等高线修建公路 17
1.7 保留建筑工地的原始植被 18
1.8 避免打破风景区地平线 19
2. 高海拔草原的开发建设 21
2.1 保护草原的多种功能 22
2.2 将放牧率限制在土地的承载能力范围内 23
2.3 将开放牧场中的野生和家养草食动物并存 24
2.4 停止毒杀小型哺乳动物 25
2.5 停止在高海拔草原开垦农田 26
2.6 控制猎捕濒危物种 27
2.7 限制在开放草原中设置栅栏 28
3. 湿地和淡水系统的开发建设 29
3.1 禁止在重点湿地内开垦农田 30
3.2 保持淡水系统的连通性 31
3.3 维护水系统的排蓄水功能 32
3.4 保护水域和湿地的生物多样性 33
3.5 把捕鱼量限制在可持续性范围内 34
3.6 保持水系统的平衡 35
3.7 合理利用水资源 36
3.8 保护风景区的自然景观 37
3.9 需要正确处理废水 38
3.10 保护城镇内湖泊和水道周围的天然植被 39
3.11 尽量减少挖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40
3.12 将泛滥平原保留为开放地区 41
3.13 创建人造池塘或湖泊 42
3.14 适度开发湖滨地带或海岸线 43
3.15 保护河边和沼泽森林 44
3.16 正确使用桥梁和堤道 45
3.17 限制沿码头的建设 46
4. 海岸和海区的开发建设 47
4.1 保护红树林和沿海植被 48
4.2 限制潮间带的开发 49
4.3 建立综合的海洋地区发展计划 50
4.4 保护珊瑚礁 51
4.5 为海洋哺乳动物提供特殊保护 52
4.6 防止赤潮和其他污染的影响 53
4.7 避免在沿岸和潮汐海域进行不必要的开垦 54
4.8 消除防水壁 55
4.9 注重风景质量 56
4.10 使用桩子 57
4.11 保护天然排水模式 58
4.12 避免沿沙岸海岸的开发 59
5. 农场和农业地区的开发建设 61
5.1 保留多种种植模式 62
5.2 在轮作农业地区发展农林业 63
5.3 在农业区保留镶嵌天然植被 64
5.4 使农业废料回归土壤 65
5.5 保护重要的天敌和授粉媒介 66
5.6 保留最高的农作物遗传多样性 67
5.7 建设有生气的堤岸和梯田 68
5.8 禁止在易受侵蚀的斜坡放牧 69
5.9 提高休耕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作用 70
6. 保护区的开发建设 71
6.1 建议具代表性的保护区系统; 72
6.2 保护关键物种 73
6.3 使保护区建筑物的影响降至最小 74
6.4 保护被保护地区的“荒野”价值 75
6.5 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76
6.6 使保护区间的连通性最大化 77
6.7 防止保护区受到过度旅游的不良影响 78
6.8 限制建设进入保护区的公路 79
6.9 建立适宜的缓冲区或屏障以减少不相容的边界效应 80
6.10 避免建设危险的电线 81
7. 乡村和城市地区的开发建设 83
7.1 保护建筑工地的土壤植被 84
7.2 限制二氧化硫和其他危险气体的排放 85
7.3 确保污物池不会污染水系统 86
7.4 避免在山顶建设 87
7.5 避免在建筑地进行不必要的地表改造 88
7.6 建立城镇绿色缓冲区 89
7.7 让树木有呼吸的空间 90
7.8 尽量避免燃烧枯枝落叶 91
7.9 使尘土污染最小化 92
7.10 避免在陡坡建筑 93
7.11 通过城市绿化增加生物多样性 94
8. 生物安全问题 95
8.1 尽量少用外来物种 96
8.2 控制遗传修饰生物体(GMO)的引入 97
8.3 不要将物种释放到其自然分布范围以外 98
8.4 控制外来支物的饲养 99
8.5 控制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植物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