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章 中国现行引渡制度的法律渊源 1
第一节 基本特点及其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 1
第二节 我国签订和加入的有关国际司法 3
合作的条约 3
第三节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9
第17条的理解 9
第四节 引渡国内立法模式的选择 12
(一)在《刑事诉讼法》中专编调整 13
(二)制定《引渡法》 15
(三)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17
第五节 关于互惠原则 19
第二章 可引渡的犯罪 23
第一节 双重犯罪原则 23
第二节 双重犯罪原则的具体应用 25
第三节 可引渡之罪的刑期标准 29
第四节 “执行引渡”的刑期标准 34
第五节 缺席审判条款 37
第六节 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所列举的可引渡 39
之罪 39
第七节 或者引渡,或者起诉 46
第八节 关于财税犯罪 51
第九节 附带引渡 57
第一节 政治犯罪:必要的法律概念 59
第三章 不可引渡的犯罪 59
第二节 政治犯罪:中国的五种表述 62
(一)“犯罪具有政治性质” 63
(二)“因为政治原因的犯罪” 64
(三)“政治犯罪或与之有关的犯罪” 65
(四)“政治犯罪” 66
(五)“政治性质的犯罪” 68
第三节 “政治犯罪不引渡”的替代模式 68
第四节 “政治犯罪不引渡”的引申 72
第五节 “例外”中的例外 75
第六节 张振海引渡案及其启示 80
第七节 军事犯罪 86
第八节 一点商榷 90
第九节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91
第四章 其他影响引渡的情形(上) 94
第一节 本国国民不引渡 94
(一)不引渡本国国民的法理根据 94
(二)绝对不引渡和相对不引渡 96
(三)国民的范围 100
(四)认定国民身份的时间标准 102
第二节 死刑不引渡 104
(一)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势 104
(二)我国的几种处理方式 108
(三)思考之一:能够将逃犯引渡回国总比 112
任其逍遥国外好 112
刑是两码事 114
(四)思考之二:“死刑不引渡”与废除死 114
第五章 其他影响引渡的情形(下) 116
第一节 一事不再理 116
第二节 管辖权限度 120
第三节 使犯罪或刑罚消灭的情况 123
(一)时效 124
(二)赦免 125
第四节 在诉讼中缺乏基本的法律保障 127
(一)最低限度的保障 127
(二)缺席审判 128
(三)非常法庭 130
第五节 人道主义考虑 131
(一)年龄情况 132
(二)健康状况 133
第六章 引渡诉讼以及主管机关的职责分工(上) 135
第一节 引渡与诉讼 135
第二节 引渡诉讼的任务 137
第三节 引渡诉讼的参与人 138
第四节 引渡诉讼的主管机关 142
第五节 法制原则 吴弘达案的教训 145
第六节 双重审查制 151
第七节 司法审查与行政审查的分工 153
第八节 司法审查与行政审查的相互制约: 158
一票否决制 158
第九节 双重审查的不同模式 160
(一)“行政审查—司法审查—行政审查” 161
模式 161
(二)“行政审查—司法审查”模式 163
(三)“司法审查—行政审查”模式 166
第七章 引渡诉讼以及主管机关的职责分工(中) 168
第一节 我国的暂行引渡审查制度 168
第二节 “主管机关会审制”的进步和缺陷 171
第三节 我国未来引渡审查制度的几种模式 175
构想 175
(一)模式构想之一 175
(二)模式构想之二 176
(三)模式构想之三 177
(四)模式构想之四 179
(五)模式构想之五 180
第四节 论我国司法部在未来引渡制度中的职责 182
(一)司法行政职能与引渡 182
(二)具体的职责 185
1.接收外国的引渡请求或者向外国主 185
管部门提出中国司法机关的引渡请 185
求并负责有关的联系 185
2.负责对外国的引渡请求及所附材料的 186
形式要件进行审查 186
3.就涉及可否引渡问题的某些事项进行审查 187
第五节 论我国外交部在未来引渡制度中的职责 189
(一)外交工作与引渡:贡献与职能转变 189
的决定 189
4.代表国家宣告或者通知有关引渡问题 189
(二)具体的职责 193
1.在未指定其他联系机关或者有必要的情况 193
下协助我国司法机关与外国主管机关进行 193
联系 193
2.参与对 引渡请求的行政审查,就有关事项 194
提出意见 194
(三)几个程序问题 195
(一)刑事警察与引渡 199
中的职责 199
第一节 论我国公安机关在未来引渡制度 199
第八章 引渡诉讼以及主管机关的职责分工(下) 199
(二)具体的职责 201
1.根据请求搜寻外国逃犯并依法采取或者 201
执行强制措施 201
2.对被羁押者的身份进行审查并听取和记录 202
他的有关辩解 202
3.在紧急情况下接收或者提出采取临时强制 203
措施的请求 203
4.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引渡决定具体执行 204
移交工作 204
(三)对在执行中发现的情况的处理 205
(一)审查起诉与引渡 207
中的职责 207
第二节 论我国检察机关在未来引渡制度 207
(二)具体的职责 210
1.根据请求国提供的材料决定是否对被请求 210
引渡人实行逮捕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210
2.对被逮捕人的身份进行审查,听取并记 210
录他的有关辩解 210
3.审查引渡请求所针对的行为是否属于双 210
重犯罪和是否符合可引渡之罪的条件 210
4.审查引渡请求所针对的犯罪是否属于政 212
治犯罪和军事犯罪 212
5.审查是否存在其他妨碍引渡的法定情形 213
(三)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审查中的处置权 215
(一)审判职能与引渡 218
第三节 论我国审判机关在未来引渡制度 218
中的职责 218
(二)具体的职责 221
1.依照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判定同意 221
引渡的意见以及有关的审查活动是否合法 221
2.对在引渡诉讼中存在争议的法律问题做出 222
裁断或者解释 222
3.对于是否允许引渡问题做出最终的裁决 223
4.在允许引渡的情况下,对与引渡案件有 224
关的财物的处理问题做出裁决 224
(三)不同的程序设置方案 224
(四)若干探讨意见 226
第一节 引渡与强制措施 230
第九章 为引渡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230
第二节 强制措施的种类 235
第三节 紧急情况下的先行拘留 239
(一)条件 239
(二)程序 242
第四节 为引渡而逮捕 247
(一)条件 248
(二)程序 251
第五节 为引渡而羁押的期限 254
(一)先行拘留期限的计算 254
(二)引渡请求审查期间羁押时间的计算 255
(三)等待移交期间羁押时间的计算 259
(四)总合羁押期的计算 260
第六节 在例外情况下采取的非羁押性 261
强制措施 261
第十章 对被请求引渡人的权利保障 264
第一节 被请求引渡人的诉讼地位 264
第二节 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66
第三节 辩护权 268
(一)引渡诉讼中的辩护事项 268
(二)辩护权的行使 270
第四节 申诉权 273
(一)针对强制措施的申诉权 273
(二)针对引渡决定的申诉权 275
(三)针对迟延移交的申诉权 278
第五节 联系权 280
第六节 损害赔偿权 283
第七节 其他诉讼权利 285
(一)获得翻译的权利 286
(二)控告权 286
(三)拒绝回答权 286
(四)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 286
第十一章 特殊情况下的引渡 288
第一节 过境引渡 288
(一)普通过境引渡 288
(二)不经停的航空过境引渡 291
(三)紧急着陆情况下的过境引渡 292
第二节 暂缓引渡 294
第三节 临时引渡 297
第四节 请求竞合情况下的引渡 301
第五节 补充引渡 特定性原则 308
(一)特定性原则及其应用 308
(二)补充引渡的程序 311
第六节 再引渡 315
(一)引渡前提出的再引渡请求 315
(二)引渡后提出的再引渡请求 316
第七节 重新引渡 318
第八节 简易引渡 320
附录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24
草拟的“第五编 国际刑事司法合作 324
(学术研究稿)” 324
后记 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