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开采 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9
第二节 井巷的开凿和支护 16
一、立井的开凿和支护 16
二、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的掘进和支护 31
第三节 回采和顶板管理 36
第四节 采掘机械 54
第五节 建筑物下、铁路下和水体下开采 64
第六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开采 65
第七节 井巷的维修和报废 70
第八节 防止坠落的规定 73
第三章 通风、瓦斯、煤尘和安全监测 76
第一节 通风 76
一、井下空气 76
二、通风系统 82
三、通风机 90
四、局部通风 94
五、通风机构 99
第二节 瓦斯 100
第三节 煤尘 112
第四节 安全监测 116
第四章 煤与瓦斯突出 11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8
第二节 开采保护层 122
第三节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 125
第四节 突出煤层的掘进和回采 129
第五章 防灭火 134
第一节 防火 134
第二节 井下自然发火的预防 141
第三节 井下灭火 149
第四节 火区管理 151
第六章 防治水 15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56
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 158
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 160
第四节 井下排水 168
第五节 探放水 172
第七章 爆破材料和井下放炮 179
第一节 爆破材料的贮存 179
第二节 爆破材料的运输 191
第三节 井下放炮 197
第一节 平巷和斜巷运输 215
第八章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215
第二节 立井提升 239
第三节 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252
一、钢丝绳 252
二、连接装置 264
第四节 提升装置 268
第五节 空气压缩机 285
第九章 电气 28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88
第二节 电器和保护 296
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300
第四节 井下电缆 303
第五节 照明、通信和信号 310
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314
第七节 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 317
第十章 工业卫生 32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23
第二节 工业卫生标准和监测 325
第三节 健康管理 328
第十一章 创伤急救 332
第十二章 矿山救护 337
第十三章 安全技术培训 344
第十四章 奖惩 348
第十五章 附则 351
附录一 本规程主要名词解释 352
附录二 本规程用词说明 371
附录三 本规程应用的计量单位等符号说明 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