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胡正昌 1
第一章 我国乡镇政权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1
第一节 农民协会 1
第二节 工农兵苏维埃代表会议 10
第三节 参议会 19
第四节 人民代表会议 22
第五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25
第六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27
第二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职权和作用 30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梗概 30
第二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34
第三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36
第四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7
第五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41
第一节 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基本原则 45
第三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5
第二节 准备工作 47
第三节 宣传教育 55
第四节 选民登记 61
第五节 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63
第六节 投票选举 69
第七节 总结 77
第八节 补选和罢免 79
第四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1
第一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法律地位 81
第二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 84
第三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 85
第四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务的保障 87
第五节 当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9
第五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92
第一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指导思想 92
第二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前准备(一) 94
第三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前准备(二) 97
第四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 115
第五节 代表议案、书面意见、质询和询问 122
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副主席 129
第一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 129
第二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132
第三节 努力做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 134
第七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 138
第一节 认真制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计划 138
第二节 组建代表小组、积极开展活动 141
第三节 开展调查研究活动 144
第四节 组织代表视察活动 147
第五节 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工作 150
第六节 做好乡镇人大信仿工作 156
第七节 议案、书面意见的督办工作 160
第八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宣传工作 162
第八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168
一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171
二 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 180
三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通过决议、决定的办法 184
四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的若干规定 184
五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在闭会期间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联系的办法 185
六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组织乡镇人大代表视察的办法 187
七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小组接待、联系选民的办法 188
八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 190
九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的规定 192
十 关于建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接待乡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制度的规定 193
十一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守则 194
十二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秘书职责 195
十三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档案管理制度 195
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 197
后记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