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3
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和意义 7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 7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制的意义 39
第二章 地方劳动者代表苏维埃的活动对社会主义法制的遵守 59
第一节 地方劳动者代表苏维埃是苏联的国家权力机关 59
(一)苏联国家权力机关体系中的地方劳动者代表苏维埃 60
(二)地方劳动者代表苏维埃的执行和号令机关 67
(三)苏联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71
第二节 地方苏维埃活动的内容和社会主义法制 81
(一)苏维埃国家的职能是地方劳动者代表苏维埃活动的基本内容 81
(二)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的权限 101
第三节 地方苏维埃活动的法律形式和社会主义法制的遵守 112
(一)地方家国权力机关的文件及其法制 115
(二)地方苏维埃组织活动中的社会主义法制 168
第三章 保证地方劳动者代表苏维埃活动中的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和方式 209
第一节 地方劳动者代表苏维埃活动中的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 210
第二节 保证地方劳动者代表苏维埃活动中的社会主义法制的方式 231
(一)执行情况的检查 232
(二)国家的监察 236
(三)国家的公断处和主管机关的公断处 246
(四)劳动者的申请和控告 247
(五)法院在保证地方国家管理机关的活动符合社会主义法制方面的作用 257
(六)检察长的检察权 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