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2
第一章 总则 2
第一条 立法目的及任务 2
第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概念 5
第三条 《条例》的适用范围 29
第四条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31
第五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调解的适用 132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137
第六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种类 137
第七条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使用工具、 145
违禁品的处理 145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造成损失或者伤害进行 148
赔偿的原则 148
第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责任年龄 165
第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责任能力 167
第十一条 因生理缺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 174
第十二条 醉酒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 176
第十三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 178
第十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181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 183
治安管理的处罚 183
第十六条 从轻处罚和免予处罚情形 188
第十七条 从重处罚情形 194
第十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期限 201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 205
第十九条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和处罚 205
第二十条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和处罚(之一) 238
第二十一条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和处罚(之二) 404
第二十二条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和处罚 411
第二十三条 侵犯公私财物行为和处罚 443
第二十四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和处罚 468
(之一) 468
(之二) 508
第二十五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和处罚 508
第二十六条 违反消防管理行为和处罚 569
第二十七条 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和处罚(之一) 685
第二十八条 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和处罚(之二) 742
第二十九条 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 773
行为和处罚 773
第三十条 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 799
卖淫、嫖宿暗娼行为和处罚 799
第三十一条 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843
行为和处罚 843
第三十二条 赌博和制作、销售、传播淫秽物 855
品行为和处罚 855
第四章 裁决与执行 926
第三十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裁决机关 926
第三十四条 当场处罚的对象及其他处罚的 934
适用程序 934
第三十五条 拘留处罚的执行方法 946
第三十六条 罚款处罚的执行方法 955
第三十七条 没收财物的执行方法 959
第三十八条 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执行方法 967
第三十九条 治安管理处罚中的申诉和提起诉讼 971
第四十条 申诉和提起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 977
行的制度 977
第四十一条 公安人员执行《条例》必须 981
遵守法纪的规定 981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错误 986
承担的责任 986
第五章 附则 988
第四十三条 “以上”、“以下”、“以内” 988
概念的含义 988
第四十四条 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由国务院 989
另行制定实施办法 989
第四十五条 《条例》的生效时间 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