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篇 总则 1
第二篇 企业供电 3
第一章 供配电系统 3
第二章 企业变电所 16
第三章 车间变电所 20
第四章 10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 24
第五章 10千伏及以下电缆线路 28
第三篇 电力传动 32
第一章 通用规定 32
第二章 炼铁车间 48
第三章 转炉、平炉炼钢车间 55
第四章 电弧炉炼钢车间 59
第五章 铁合金电炉车间 66
第六章 交流主传动轧钢车间 70
第七章 直流主传动轧钢车间 74
第八章 焦化车间 80
第九章 耐火材料车间 85
第十章 机械修理设施、金属制品车间及试验室 89
第十一章 动力设施 91
第十二章 移动机械 96
第十三章 机械化联锁运输线 99
第十四章 防爆、防火和防蚀车间 102
第四篇 电气照明 104
第一章 照明部分 104
第二章 电气部分 123
附录一 本条例用词说明 128
附录二 国家计委对基本建设大中小型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