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 3
第一章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3
第一节 社会学 3
第二节 社会行为 3
第三节 社会关系 4
第四节 行为领域 4
第五节 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 5
第六节 秩序的合法性 6
第七节 行动者 9
第八节 斗争 11
第二章 经济制度与规范秩序 13
第一节 法律秩序与经济秩序 13
第二节 法律、习惯与惯例 20
第三节 在经济生活中法律强制力的意义和限制性 31
第三章 实体法的领域 39
第一节 公法与私法 39
第二节 赋予权利的法律和授权 41
第三节 “政府”和“行政” 42
第四节 刑法和私法 44
第五节 侵权行为与犯罪 46
第六节 主权 48
第七节 权力的限制与分权 49
第八节 实体法与程序 50
第四章 法律思想的范畴 60
第五章 法律规范的出现和创设 65
第一节 新的法律规范的出现 65
第二节 当事人在法律规范的产生和发展中的作用 66
第三节 法官制定法的出现 69
第四节 新的法律之发展 71
第五节 对立法的研究 76
第六节 法律预言家的作用 79
第七节 法律专家的作用 86
第六章 权利创设的形式 99
第一节 “法律命题”的逻辑范畴——自由与权力——契约自由 99
第二节 “契约自由的发展”——“身份契约”与“目的契约”——目的契约的历史渊源 101
第三节 可诉契约的制度性工具:代理、转让、谈判手段 113
第四节 契约自由的限制 115
第五节 超越当事人的契约效力范围——“特别法” 125
第六节 社团契约——法人 135
第七节 自由与拘束力 157
第六章的补充:市场 160
第七章 法律荣誉与法律思想的类型 198
第八章 法律的形式与实体的理性化(宗教法) 225
第一节 治权 258
第九章 作为对法律形式特点的影响之统治权与世袭君权:法典化 258
第二节 法典化的内动力 266
第三节 罗马法的承受与现代法律逻辑的发展 270
第四节 世袭君主的法典化种类 273
第十章 革命性法律的形式特点——自然法 286
第一节 法国民法典的独特性 286
第二节 作为实证法的规范标准的自然法 287
第三节 现代自然法的起源 288
第四节 形式自然法向实体自然法的转变 289
第五节 在自然法意识形态中的阶级关系 291
第六节 自然法的实践意义和蜕变 293
第七节 法律实证主义和法律职业 295
第十一章 现代法律的形式特点 304
第一节 现代法的专门化 304
第二节 现代法律发展的反形式主义趋势 306
第三节 当代的英美法 312
第四节 现代法律职业中的外行人司法和合作的趋势 315
第一节 权力与统治转化的形式 325
第十二章 统治 325
第二节 统治与行政——统治行政的性质与限制 331
第三节 通过组织的统治——合法权威的基础 335
第十三章 政治共同体 340
第一节 政治共同体的性质与“合法性” 340
第二节 政治共同体形成的阶段 343
第十四章 理性的和非理性的司法行政 351
索引 359
译后记 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