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际海事欺诈发生的原因 1
(一)骗子们想发财 1
(二)现行国际贸易秩序与国际贸易惯例存在着一定的漏洞 2
1.单证欺诈发生的原因 2
2.鬼船欺诈发生的原因 6
(三)国际社会打击的措施不力,骗子容易逃避罪责 6
1.国际海事欺诈是一种非暴力的犯罪 7
2.国际上无专门强制机构和相应配套的立法措施 7
4.保险公司宁肯赔偿有关损失而不愿花费人力、物力进行追索 8
3.受害人无力或不愿采取补救措施 8
(四)受害者的警觉性与素质不高 10
二 国际海事欺诈的类型及其内容 12
(一)贸易商自谋的国际海事欺诈 12
1.不同的贸易结算方式与国际海事欺诈 14
2.文件欺诈 22
3.跟单信用证贸易结算方式下,卖方所谋国际海事欺诈可能祸及船东 38
4.跟单信用证贸易结算方式下,卖方所谋国际海事欺诈受害的国家和地区 39
5.跟单信用证贸易结算方式下,卖方伪造信用证本身进行欺诈 40
7.跟单信用证贸易结算方式下,买方在信用证对提单的要求上做手脚 41
6.跟单信用证贸易结算方式下,买方可谋的国际海事欺诈 41
(二)贸易商(指卖方)和船东共谋的国际海事欺诈 43
1.卖方和船东共谋国际海事欺诈的一般情况及案例 43
2.卖方与船东共谋国际海事欺诈的其他方式 47
(三)船东自谋的国际海事欺诈 50
1.船东把属于自己责任范围的行为归咎为免责 51
2.船东利用鬼船进行欺诈 53
3.船东故意损坏船舶借以索取保险赔款 57
4.船东敲竹杠或倒闭 58
(四)租船人所谋的国际海事欺诈 59
(五)其他表现形式的国际海事欺诈 61
三 国际海事欺诈的防止 63
(一)从立法角度制订相应的打击措施 64
1.各国应从立法角度严格公司的成立程序 64
2.设立公司经营查询中心 65
3.取消或限制使用方便旗船 65
4.印制和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 67
1.国际海事局 68
(二)国际社会防范国际海事欺诈的专门机构 68
2.劳埃德船级社调查中心 70
(三)当事人自身素质应有提高 71
(四)CFR和CIF条件下的买方,应充分利用船舶确认制度来保护自己 72
(五)选用干部与防范国际海事欺诈 73
(六)当事人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73
1.选择资信情况好的交易伙伴 73
2.采取担保形式,保证交易伙伴履约 77
3.进口货物尽量以FOB成交,出口货物尽量以CFR或CIF成交 78
1.《1990年国际贸易价格术语解释通则》中术语的主要内容 79
4.严格制订租船标准以加强预防措施 79
(七)国际贸易价格术语与有关防范措施 79
2.四组贸易术语与防范国际海事欺诈 80
四 国际海事欺诈的处理 82
(一)国际社会处理国际海事欺诈的现状 82
1.有关的国际会议 82
2.制裁和打击国际海事欺诈者受到多方面限制 85
3.制订相应国际公约的建议 87
1.国际海事欺诈问题的刑事诉讼 89
(二)可采取的司法补救措施 89
2.国际海事欺诈问题的民事诉讼 90
(三)我国的有关司法理论与实践 96
1.欺诈的定义 97
2.欺诈引起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 97
3.欺诈的刑事责任 97
4.我国有关的司法实践 98
(四)处理国际海事欺诈问题灵活而积极的措施 99
1.向银行提供拒付担保,以免赃款转移 99
2.通过法院查封、扣押赃款和脏物 100
3.必要时,制订有关积极的对策,诱使欺诈者就范 100
4.取得有关国际团体或机构的支持与协作 101
五 附录 102
(一)国际海事局十年史 102
(二)远东地区有组织的海事犯罪—来自国际海事局的特别报告 117
(三)防止国际贸易欺诈指南 137
后记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