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1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4
第一节 选址和布置 4
第二节 步行商业街 5
第三章 建筑设计 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6
第二节 营业部分 8
第三节 仓储部分 13
第四节 辅助部分 14
第五节 专业商店 15
第四章 防火与疏散 18
第一节 防火 18
第二节 疏散 19
第一节 给水排水 21
第五章 建筑设备 21
第二节 暖通空调 22
第三节 电气 24
附录一 名词解释 30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31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32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33
第一章 总则 35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36
第一节 基地 36
第二节 总平面 36
第三章 建筑设计 3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8
第二节 门诊用房 40
第三节 急诊用房 41
第四节 住院用房 42
第五节 传染病用房 48
第六节 手术部 49
第七节 放射科 51
第八节 核医学科 52
第九节 检验科 53
第十节 病理科 53
第十一节 功能检查室 54
第十二节 内窥(内腔)镜室 54
第十三节 理疗科 54
第十四节 血库 54
第十五节 药剂科 55
第十六节 中心(消毒)供应室 55
第十七节 辅助用房 56
第四章 防火与疏散 57
第二节 给水排水和污水消毒处理 59
第五章 建筑设备 5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9
第三节 采暖和空调 61
第四节 电气 62
第五节 系统供氧和系统吸引 64
附录一 手术部洁污分区 65
附录二 核医学科洁污分区 66
附录三 本规范用词说明 67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68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88) 69
第一章 总则 71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73
第三章 观众厅 75
第一节 视点和视距 75
第三节 座席、排距和走道 76
第二节 视线和有关夹角 76
第五节 银幕 77
第四节 放映角 77
第六节 干扰光的防止 78
第四章 声学 79
第五章 放映机房 81
第六章 其它用房 83
第一节 门厅、休息厅 83
第二节 办公、服务、设备用房 83
第三节 厕所 84
第七章 防火和疏散 85
第一节 防火 85
第二节 疏散 86
第一节 给水排水 88
第二节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88
第八章 建筑设备 88
第三节 电气 91
附录一 银幕尺寸及其与观众厅的关系 93
附录二 名词解释 95
附录三 本规范用词说明 97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98
公路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60—89) 99
第一章 总则 101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103
第一节 基地选择 103
第二节 总平面布置 103
第三章 站前广场和停车场 105
第一节 站前广场 105
第二节 停车场 105
第二节 候车厅 107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07
第四章 站房设计 107
第三节 售票厅 108
第四节 售票室和票据库 108
第五节 行包托运处、行包提取处和小件行包寄存处 109
第六节 站台、行包装卸廊和发车位 109
第七节 其他用房 110
第八节 驻站用房 112
第九节 附属建筑 112
第五章 防火和疏散 113
第一节 防火 113
第二节 疏散 113
第六章 建筑设备 115
第一节 给水排水 115
第二节 采暖通风 115
第三节 电气 116
附录一 名词解释 118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119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120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 121
第一章 总则 123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124
第三章 建筑设计 125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25
第二节 餐厅、饮食厅和公用部分 126
第三节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 128
第四节 辅助部分 131
第四章 建筑设备 133
第一节 给水排水 133
第二节 彩暖、空调和通风 133
第三节 电气 135
附录一 名词解释 137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139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140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141
第一章 总则 143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144
第一节 基地 144
第二节 总平面 144
第三章 建筑设计 145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45
第二节 办公用房 147
第三节 公共用房 148
第四节 服务用房 150
第四章 建筑设备 153
第一节 给水排水 153
第二节 暖通空调 154
第三节 电气 155
附录一 名词解释 158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159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16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161
第一章 总则 164
第二章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65
第三章 厂房 168
第一节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68
第二节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169
第三节 厂房的防火间距 172
第四节 厂房的防爆 177
第五节 厂房的安全疏散 179
第四章 仓库 182
第一节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82
第二节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和安全疏散 183
第三节 库房的防火间距 185
第四节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 187
第五节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 192
第六节 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布置和防火间距 194
第七节 易燃、可燃材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的布置和防水间距 196
第八节 仓库、储罐区、堆场的布置及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 198
第五章 民用建筑 199
第一节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 199
第二节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200
第三节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201
第四节 民用建筑中设置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和商店的规定 206
第六章 消防车道和进厂房的铁路线 208
第七章 建筑构造 210
第一节 防火墙 210
第二节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211
第三节 屋顶和屋面 213
第四节 疏散用的楼梯间、楼梯和门 213
第五节 天桥、栈桥和管沟 215
第八章 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 21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16
第二节 室外消防用水量 217
第三节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 226
第四节 室内消防给水 228
第五节 室内消防用水量 229
第六节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室内消防水箱 231
第七节 固定灭火装置 234
第八节 消防水泵房 236
第九章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23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38
第二节 采暖 238
第三节 通风和空气调节 239
第十章 电气 242
第一节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242
第二节 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43
第三节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室 245
附录一 名词解释 247
附录二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251
附录三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263
附录四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265
附录五 本规范用词说明 266
附加说明 267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 268
第一章 总则 271
第二章 防护区设置 273
第二节 设计灭火用量 275
第一节 灭火剂总用量 275
第三章 灭火剂用量计算 275
第三节 开口流失补偿 276
第四章 设计计算 27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78
第二节 管网灭火系统 279
第五章 系统的组件 283
第一节 贮存装置 283
第二节 阀门和喷嘴 283
第三节 管道及其附件 284
第六章 操作和控制 286
第七章 安全要求 287
附录一 名词解释 288
附录二 卤代烷1211蒸汽的比容积 290
附录三 卤代烷1211蒸汽压力 291
附录四 卤代烷1211设计浓度 292
附录五 海拔高度修正系数 295
附录六 用词说明 297
附加说明 2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 299
第一章 总则 302
第二章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303
第三章 系统设计 30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04
第二节 系统的形式及设备布置 304
第三节 火灾事故广播 305
第四节 接地 306
第四章 消防控制室 30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08
第二节 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 309
第一节 火灾探测器 312
第五章 设备的选择 312
第二节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警报装置 315
第六章 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316
第一节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局 316
第二节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319
第七章 系统供电 320
第八章 布线 32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21
第二节 屋内布线 321
附录一 名词解释 323
附录二 由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确定探测器的安装间距α、b的极限曲线 324
附录三 不同房间高度下梁高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 325
附录四 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326
附录五 本规范用词说明 327
附加说明 328
工程建设规范汇编索引 329